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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并非为黄金

 xc活人的娄子 2014-08-04

    中国人太把“读书”看得严重,“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的说法,先认读书为苦不可耐,于是用黄金利禄来引诱,就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意思。

    我不敢以读书人自居(虽然读书人的“书生气”的坏处依然是很多),我能说的不是读书的经验,而是不读书的经验。

    我三周岁以后就读书,读书这样早,完全因为我幼年时太活泼,毁坏了许多东西的缘故。一直到十二岁,全是旧式灌注的教育,除了识字的成绩以外,到现在是毫无益处。因为读书没有趣味的缘故,此后入学校,直至师范学校毕业为止,凡有书本的功课我都不大喜欢。所喜欢的是手工图画以及书本以外兼有实物的理化博物。再后则半工半读或者整日工作而夜间自己读书而已。

    尤其是在法国的时候,因为经济的能力是不能读书的,所以,一方面分出时间去工作,一方面又节省读书应有的一切工具与方法,欲读书而不可得了。我没有人教我法文,为了节省起见,不懂一句法文,就进美术学校学画去了。自己看看法文书,弄出许多的错误,为了这个缘故,我的一点知识,都与事实有关,例如法文中的“兰花”一字,是同学在公园中告我的,所以至今联想到这同学与公园,“延长”一字联想下雨与房东老太婆,因为并不是从读书得来,所以我没有什么字是可以联想书本的。

    不但如此:许多人是先读了书,后来证之事实,惊叹古人深思明辨,于是豁然贯通地说一声:“此诚所谓‘学于古训乃有获,监于成宪永无愆’也。”

    而我则不然,我的肚皮里没有书,没有把有系统的书本知识作为辨别事理的根据,每遇到事物上有疑问,只得乱翻书本来求解答而已。

    我以为,中国人把读书看得太苦亦太尊贵了,于是与世界事物脱离了关系。读书与散步、踢球、看电影、游山玩水,并不冲突,而且是互有补益。(大学生天天进跳舞场未必有益,但偶然去一次,未必带回满身的恶景,这全在自己的处置如何耳。)

    我觉得,一个法国人走进图书馆去,简直同走进戏院电影场去是一样的性质。星期或假日,不必工作的时候,法国人就要利用这一天时间,做有益身心之事。我不是说法国人愚笨,肯以读书苦事视为看戏看电影一样的快乐;我要说的是读书得法的时候,与戏剧电影之启发知识,涵养德性,陶冶情感的出之消遣性质者,完全是一样的。

    中国的电影太受美国影响的缘故,游戏的性质太多,学术的意味太少了。

    反之,中国的读书,或者可以说,学术的意味太多,而引动趣味太少,内容则平板陈腐,文字则枯燥生硬,虽有黄金利禄的引诱,天下尽有未用读书作“敲门砖”而骗到了黄金与利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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