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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设备:利好经销商行业长期发展

 华泰耿磊 2014-08-04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731日刊登消息,《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印发。201410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
   
点评如下:
   1. 
打破整车厂纵向垄断,释放销售环节活力的前奏。汽车整车制造是规模经济效果非常显著的行业,从全球来看基本形成少数大集团的寡头垄断格局,制造商具备非常强的自然垄断特征,尤其在纵向垄断上特征明显。2005年颁布实施的《汽车品牌专卖管理办法》在规范汽车销售市场的同时也加强了整车厂对经销商的控制力。本次公告虽然难以从本质上解决整车厂对销售渠道的控制,但破冰开始。
  2. 
种种迹象显示,监管部门对汽车行业纵向垄断的监管在加强,并将逐步打破。今年224日《中国汽车》报道,国家或将立法打破汽车配件渠道垄断。业内人士也在诸多场合提到对汽车纵向垄断问题将加强监管。华泰证券汽车组认为政策在释放积极的信号。
  3. 
汽车销售上将打破当前4S模式独大的局面。停止实施备案工作后,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XX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当前4S店品牌专卖的模式使单一店仅能卖一个品牌的汽车,未来这种约束将不在,大卖场和汽车超市等业态将出现。
  4.
有利于自主品牌厂家在销售渠道上灵活布局,开拓市场。2010年以后,在4S店模式下使经销商背负太沉重的成本,大多数自主品牌经销商盈利能力不佳。此次公告将使自主品牌经销商采用大卖场和汽车超市等形态成为普遍现象,而且有法可依,经销商的成本将出现明显下降,有利于销售终端的开拓。
  5.
将加速《汽车品牌专卖管理办法》的修订。在2013年底,媒体曾广泛报道《汽车品牌专卖管理办法》将进行重大修订,以平衡经销商相对整车厂的弱势地位。但时至今日修订版还未发布,此次工商总局在备案制上的破冰将加快管理办法的修订和颁布。
重点关注标的:国内汽车经销商龙头庞大集团、皖江城市带汽车经销商龙头亚夏汽车。
 
风险提示:后续配套政策具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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