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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应慎“摆姿态”

 指间飞歌 2014-08-05

干部应慎“摆姿态”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发表时间:2013-07-18 星期四

所谓“姿态”,是一种诉诸视觉的对象,自然应当讲究。姿态要让视觉产生共振,就要讲究“好看”。有了这种“好看”的追求,于是就有了“摆姿态”一说。而现实中,有些干部“摆姿态”不仅拿捏到位、驾轻就熟,更把“摆姿态”演化成一种彻头彻尾的“包装”,成为一场别有用心的“作秀”。

仔细观之,有些干部早已不满足于低成本的“摆姿态”,要摆就“摆”大排场,进行“高投入”期望着“高产出”,有的不顾当地实际,搞大拆迁、大开发显示造福百姓的高姿态;有的不惜劳民伤财,建造大广场来展现与时俱进的“超前”意识;有的重金投入,建设面子工程来体现贯彻上级要求的高姿态。凡此种种,这些干部通过“摆姿态”以此来“高化”自己,在群众群众面前“虚高”自己的“尺寸”,从而达到骗取信任、升迁职位的目的。

其实,有些干部乐于“摆姿态”,根本原因还在于特权思想严重,民本意识淡薄,是政绩观的错位和权力观的扭曲。领导干部这种“摆姿态”危害极大,不仅坑苦了百姓、蒙骗了上级,更败坏了党风、耽误了事业。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领导干部要摈弃“摆姿态”的花花架子,要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要多“充电”,常“补钙”,切实增强党性意识,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多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多办群众拥护的好事、实事,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其实,真正的“姿态”不是“摆”出来的,而是靠踏实的工作、务实的作风。领导干部要时刻谨记权力就是责任,做官就要奉献,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执政理念,把心思和精力用在为民办好事、办实事上,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要自觉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以自身的实绩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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