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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平”不是“水平”

 希言自然 2009-09-03
“摆平”不是“水平”

 

    时常听到一些领导感慨:“时下社会复杂,关系微妙,能摆平不出问题,就够水平啦!”言下之意,“摆平”就是水平,不论工作好坏、政绩大小,“摆”得越平,水平就越高。笔者对此说法不敢苟同。

    “摆平”一词,词典里没有,不过在人们口头上出现的频率挺高。遇到什么难以解决的矛盾、棘手的事情,想方设法解决了,这就叫“摆平”。但是以笔者的理解,能“摆平”并不能说明有“水平”。时下,有的领导干部为了把事情摆平,把关系摆平,一天到晚、一门心思琢磨上级意图、迎合上级心理、吃透上级精神,察颜观色,察言观行,唯上是从,投其所好,对上司处处讨好,事事摆平。有的一团和气,四处逢迎,八面玲珑;说骑墙话,做太平官,当老好人;有的善于拉关系,套近乎,搞平衡,左邻右舍都摆平。有的只栽花,不栽刺,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从不唱黑脸,而是一味迁就,一心迎合,甚至封官许愿,收买人心,对下到处摆平。如此搞“摆平”,实际上既误事又害人,即使一时摆平,一处摆平,很快就会生出更多的时候摆不平,更多的地方摆不平。因为一味地搞所谓的摆平,那是庸俗的关系学,典型的和稀泥,谈不上真正的水平。

    还有更甚者一朝权在手,便千方百计排斥异己,惟我独尊,对与自己意见不合的,不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而是变着法儿出难题、穿小鞋,个个“摆平”。也有的对群众揭发出来的问题,上下疏通,左右打点,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种种丑事一一“摆平”……此种“摆平”,违背的是道德,挑战的是正义,对抗的是原则,践踏的是法律,是对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的纵容、包庇和保护,是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格格不入的,谁敢说这就是水平呢?

    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办一切事情,处理一切问题都要进行“阳光操作”,都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因此,“摆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杂音,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作为工作在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上的领导干部,是带领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力军,是将人民群众联成一个整体的主心骨。只有具有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具有很广的知识面、很好的理论素养、很强的应变能力,具有崇高的精神境界、健康的人格品质、优良的思想作风等等,才能充当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排头兵、带头人,才是领导干部所必须具备的真正的水平。但愿各级领导干部少搞点虚伪的摆平,多增些实在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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