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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超9成城市空气仍不达标 京津冀改善明显

 礁石浪花 2014-08-05

大气十条实施京津冀空气改善明显

超9成城市空气质量仍不达标

法制网记者郄建荣

环保部今天发布今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以下简称环境状况结果),环境状况结果显示,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161个城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年均值进行评价,仅舟山、拉萨9个城市达标,其余15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标。

环保部认为,随着“大气十条”及相关措施的落实,74个城市总体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此外,2014年上半年,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表明,国控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同比略有降低。

15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

环保状况结果表示,2014年上半年,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161个城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年均值进行评价,仅舟山、深圳、珠海、湛江、云浮、北海、海口、三亚、拉萨9个城市达标,其余15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标。

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161个城市达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9.7%,其中,重度污染占6.1%、严重污染占1.6%。环保部表示,邢台、衡水、安阳等43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低于50%。

74个城市总体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据环保部介绍,2014年上半年,首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和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中,共74个城市每月进行排名并公布,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9.7%,其中,邢台、衡水、邯郸等19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

“与2013年同期相比,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相关措施的落实,同时受气象条件利好影响,74个城市总体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58.7%上升为60.3%,提高1.6个百分点,PM2.5、PM10、SO2、CO等污染物浓度均不同程度下降。”环保部说,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13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提高3.2个百分点;2014年2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生一次空气重污染过程,但与2013年相比,空气重污染发生的频次、持续的时间和污染的强度均明显降低。

但是,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20.1%,高于74个城市12.6个百分点。

全国地表水总体为轻度污染

环保部表示,2014年上半年,全国地表水总体为轻度污染。

其中,2014年上半年,监测的32个大型淡水湖泊中,白洋淀、贝尔湖、程海、达賚湖和乌伦古湖为重度污染,淀山湖、洪泽湖和龙感湖为中度污染,博斯腾湖、菜子湖、洞庭湖、高邮湖、镜泊湖、小兴凯湖、阳澄湖和阳宗海为轻度污染。

按规划目标对2014年上半年均值进行评价,322个断面达标,90个断面不达标。

饮用水源地水质未百分之百达标

环境状况结果透露,2014年上半年,326个地级以上城市884个饮用水源地取水总量为153.78亿吨,服务人口3.30亿。其中,饮用水源地达标水量为147.98亿吨,占取水总量的96.2%。

环保部表示,884个饮用水源中,地表水水源地545个,514个达标,占94.3%,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氨氮和锰;地下水水源地339个,297个达标,占87.6%,主要超标项目为铁、锰和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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