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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成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从事蔬菜的种植和初加工都是自产自销。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怎么申报?

 昵称18815430 2014-08-06
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如果贵公司符合上述税法的规定,对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蔬菜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贵公司在填写增值税报表时,由于是免征增值税,税率为0。因此不存在您咨询的:申报时扣除税率的问题。具体填写如下:(1)如果贵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税率为0,税额也为0。在填写增值税报表时:如果当月仅销售免税农产品,那么附表一填写到第16栏免税货物纵栏项下的普通发票中,份数按当月开具普通发票的份数填写,销售额按当月开具普通发票上的销售额填写,销项税额填写0;主表填写到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中与附表一第16栏的销售额一致,第8栏则自动生成,第11栏销项税额填写0。(2)如果贵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当月仅销售免税农产品,那么填写到第6栏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中,本期数按当月开具商业货物销售剪贴发票上的销售额填写,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填写0;本年累计,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当年仅销售免税农产品,则将本年度1月份到申报月份所有的销售额加在一起填写,应纳税额一栏填写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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