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对采购过程、供方业绩和采购产品验证进行控制,保证采购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2 适应范围
适用于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外购件等物资采购和外包过程的控制。
3 职责
3.1 采购产品由方舟公司采供部门负责。本厂生产部负责所需材料的领用,进行生产验证并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对供方施加影响。
3.2 技术管理部负责物资分类,制定采购物资检验标准和方法。
3.3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生产部领用的采购物资进行现有条件的检验和验证。
4 工作程序
4.1采购物资分类及供方评价方法
A类:重要物资,是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重投诉的物资。此类物资采用供货能力调查和供货记录评价的方法评价供方。
B类:一般物资,是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位的批量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或即使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物资。此类物资采用供货记录评价的方法评价供方。
C类:辅助物资,是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如一般包装材料等。此类物资采用进货检验验证的方法进行供方评定。
4.2 供货能力调查(由方舟公司负责)
4.2.1 对于A类物资,采供部根据采购物资的技术标准和生产计划要求,在相关的采购信息中选择候选供方,填写《供方能力调查表》进行供货能力调查。
4.2.2对供方的调查和评定的内容包括(由方舟公司负责):
a、经营生产资质、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b、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供方是否建立管理体系;是否通过认证机构现场审核获得证书。
c、提供合格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d、供货的质量记录;
e、企业质量信誉的客观依据。
4.2.3方舟公司采供部门可组织船厂技术管理部、生产部、质量管理部依据对供方的调查结果对供方进行评定,填写《供方评价选择登记表》确定合格供方,列出《合格供方名单》,并在相关栏内会签签字,报主管经理批准。
4.3 对合格供方的管理(由方舟公司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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