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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购房被中介忽悠 签约后才知房屋欠债330万

 万宝全书 2014-08-09

“上家不仅贷款没还清,还把房子拿去抵押,更可气的是这套房子还不是他自己的。轩诚中介收了我4万多元的佣金后竟一问三不知。”日前,龚先生向晨报热线讲述了他不堪回首的购房经历,付出去的150万元不知该如何要回。

中介称“房子不会有问题”

这套让龚先生头疼不已的房子位于闵行区莲花路某小区。一年前,龚先生通过古龙路上一家名叫轩诚的房产中介公司相中了这套学区房。

在业务员的撮合下,龚先生很快和这套学区房的上家叶先生见了面。叶先生操着福建口音,留给龚先生第一印象很深:“感觉他很忙,生意做得很大,他在上海的郊区还有周边城市都有置业。买房卖房对他来说很轻松。”

发现双方都有交易意向,中介方面也忙不迭地告诉龚先生:“房子不会有问题,上家带着结婚证来挂牌的,我们有复印件存档。”

据龚先生回忆:“我自始至终都没见过房产证原件,中介给我看的复印件上只有叶先生太太一个人的名字,我想既然他们是夫妻,妻子委托先生挂牌也没什么问题。”

去年11月份,龚先生与叶先生签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350万元,首付款为150万元。

签完合同距离付清首付款还有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叶先生突然打电话给龚先生,催着他先把首付款付掉。因对这套房子的确比较中意,龚先生便在中介不在场的情况下将150万元首付款打到了叶先生太太账户里。

就在龚先生分两次付完150万元首付款后,蹊跷的事情发生了,叶先生再次突然主动找到龚先生,说出房子背后的一个隐情。这时,龚先生才知道原来这套房子有一笔180万元的贷款没还清,“叶先生的意思是叫我赶快拿出尾款,他陪着我一起去还清房子的贷款。”

没想到房子欠债330万元

心有疑惑的龚先生意识到情况不妙,当他再次找到房产中介时,业务员闭口不谈房子欠下的180万元贷款,而是挑起了龚先生的毛病:“你的银行信用不太理想,估计办不出贷款。”时间一天天过去,眼看首付款付掉已过去一个多月,上家的态度竟越来越可疑。

让龚先生疑惑的还有一件事情:“既然中介说上家是拿着结婚证来挂牌,为什么自始至终只有叶先生与我接触?直到签合同,我都不能确认上家的太太是谁。而且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我也只看了复印件,原件从来没有给我看过。中介说他们把关了,叫我放心。”

龚先生曾经试图搞清楚这个谜团,他找到中介强烈要求必须见到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核对身份:“我要求上家带他的太太一起当面核对清楚身份,双方说好见面谈。上家也的确带了一名女子来找过我,我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但她竟然说没有带在身边。后来,我找中介调看存档的材料,结婚证的复印件上头像很模糊,根本看不清谁是谁。”

据龚先生回忆,“签合同的当天,也只有叶先生一人来到房产中介,所有他太太的签名都是他代签的。中介在现场也可以证明。”发现情况不妙,龚先生找到中介要求看房产调查证明,然而,中介始终没有说明这套房产的产证情况。在中介提供不出产证信息的情况下,龚先生对上家也有了怀疑,百般催促未果。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办理房产过户的日期是今年2月份。但此时,龚先生对这套房是否如中介所说的“没有问题”产生了强烈的怀疑。

在距离过户还有两个礼拜的时间里,龚先生决定查一查这套房子。不查不知道,查了才发现,这套房子不仅有150万元贷款没有还清,还在另一家银行有180万元的贷款抵押。两项加起来共330万元。中介声称,交易价格大于贷款和抵押总和,可以交易。更让他惊讶的是,银行方面表示,“经调查,叶先生跟这位房主早在2008年就已经离婚”。

房屋产权人事后补签合同

龚先生将自己的疑惑告诉了朋友,朋友帮他分析认为,房产中介既然收了佣金,就应对查实房源的产权登记状况与抵押贷款记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但是签合同前,中介的介绍与龚先生实际了解的情况完全不一致。叶先生在挂牌前就背有贷款,根据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从下家那里拿到首付款后须还清原有的债务,消掉银行的抵押权,才能与买家完成过户。

记者陪同龚先生来到轩诚房产中介古龙一店。工作人员王先生和经理赵先生表示,当时,叶先生提供的结婚证显示,他与太太是在福建领的证,中介很难查到真实情况。对于合同为何会由男方一人代签,赵先生回答的很模糊:“也没有硬性规定说一定要夫妻二人必须到场。我们会尽快要求上家办妥过户的事情。”

此外,赵经理表示,在签买卖合同之前,他们已经去闵行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做了产权调查。记者问赵经理是如何核实产权人身份的?赵经理在电子邮件里回复说,他们看了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户口本。不过赵经理并未说明结婚证和户口本是否为原件。赵经理说,买卖合同签约当日,的确是叶某代签的,后来产权人陈某补签过字。现在买卖合同上是产权人亲笔签名。事情发生后,他们也多次帮上下家沟通协调。

此外,当记者根据合同上标注的“没有办理过户前,房产证应由中介代为保管”这一条款询问房产中介时,工作人员的回答更是叫人费解:“这个只不过是标准合同而已,实际操作的时候我们也得为上家考虑。”

龚先生对中介最大的不理解在于:“做产证调查难道不是中介公司最基本的职责吗?为什么连房子是否贷款、是否抵押这些真实的信息都不提供给我?”

龚先生现在对这套所谓的学区房已不抱希望:“折腾了这么久,对方一再违约,已经没办法再相信上家和中介,我决定解除合同,能通过法律途径拿回首付款获赔违约金就是万幸了。”

上家是否涉嫌诈骗有待调查

沪家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小成表示,目前,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房源负债的情况比较普遍,这的确需要买家擦亮眼睛,但案例中的龚先生急于买房,交易前对房源的一些关键信息也没有查清,法律意识和风险判断能力显然比较薄弱。不可否认,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确发生过租客伪造房产证引诱下家上当的案例,但这起案例中,上家叶先生是否有诈骗嫌疑还有待核实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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