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相冲辰戌,丙戊居墓者凶。子平注云:谓辰戌土见墓,丙辰丙戌,戊辰戊戌是也。梁湘润注:辰戌相冲本是不吉,而以"丙戌、戊辰、丙辰"天干为最重。如丙辰、戊戌、丙戌、 戊辰等,大运遇之亦作如此论之。 张顒注云:辰戌土见墓,丙辰、丙戌、戊辰、戊戌见者是也。地支六冲辰与戌相冲。 四柱中有丙辰、丙戌,而丙辰、丙戌纳音俱为土,土以火为母亲,火墓葬于戌为子见母墓主哭泣,所以为凶。
四柱中有戊辰、戊戌,而戊辰、戊戌的纳音俱为木,水生木,水为母,木为子,戊戌见戊辰亦为子见母墓主哭泣,所以为凶。
十二地支的子母关系:水生木,水为母、木为子。
木生火,木为母,火为子。其余仿此。 091.辰多而斗讼官嗔。子平注云:辰为天罡,主斗讼也。天罡与地魁,执傲之神,有临机应变之能人。犯重者,主执拗倨傲,视人不如己,且好斗争讼。梁湘润注:此节连上节,以"丙戊"天干而言,地支多"辰",主官讼常见。若甲辰、庚辰、壬辰,"辰"多即不作此论。 张顒注云:辰为天罡,主斗讼也。天罡与地魁,执傲之神,有临机应变之能人。犯重者,主执拗倨傲,视人不如己,且好斗争讼。 十二地对中辰为天罡,天罡为凶神,主斗讼,所以四柱中辰多主斗讼。 张顒注云:戌主虚诈,戌为地魁,主为不义小人也。四柱地支多戌,主此人虚诈小人之辈。 092.戌见而凶顽小辈。子平注云:戌为天魁,主为小人虚诈也。梁湘润注:此谓戌见,乃连上一节,仍以"丙、戊"天干而论,支坐戌多者,性急燥易怒。 093.天罡如逢日时,散失人口。子平注云:木尽为天罡,六癸是也。人若逢之,定主散失人口也。梁湘润注:谓日、时地支皆遇"辰"日"辰"时,主子息散居一方。094.天网如逢日时,散失 张顒注云:天网者,十干尽处为天纲也,若逢六癸,主其凶失人口,不逢六癸尚免散失耳。 假令:壬申年、得癸巳日时是矣,又云但六甲尽处逢癸者是耳。
天网:癸为天网,实指六癸,即癸丑、癸亥、癸酉、癸未、癸已、癸卯。
日柱和时柱逢六癸,为天网,主人口失散。
如年柱为壬申,日柱或时柱为癸已,为天网,主人口失散。095.旬中六甲,多主尊荣 . 张顒注云:甲子旬得甲子,甲戌旬得甲戌,甲申得甲申,甲午得甲午,甲辰甲寅同。为六甲旬中见六甲者,更相得者尊荣,若有气则贵,无则近贵耳。
假令:己卯人得甲戌日时,己夘在甲戌旬中,其余仿此。
以年柱干支来确定六甲旬,如年为己卯,己卯为甲戌旬,年柱为丁酉丁酉为甲午旬,其他依次类推。
如若年柱为己卯,己卯为甲戌旬,日柱或时柱又为甲戌,则为尊贵之人。
096.木逢金盛,配递儿郎。子平注云:若木人逢金盛旺来剋者,则主儿女配递他乡而不得力也。梁湘润注:儿郎"为"所生"。木"所生"之儿郎为"火"。"木"若见金盛伐木,四柱须配置"火"则可制"金"解除伐"木"之势。 张顒注云:木为身,四柱金克身者是也,日时最重。 假令:壬子年(木命)庚戌日、辛巳时者应耳。又云,非但木人,凡有克身多者,以此应。
年柱为身,年柱纳音为木,日柱、时柱纳音为金,二金克木,主此人无子,其子为过继或收养之子。 而取丑、未二支。金与木贵人在"丑、未",若见"乙未、乙丑","辛未、辛丑"097.金木安土,门中耗散。子平注云:卯酉为门户,凡卯酉上见土,为隔间之病也,谓门不通有耗散耳。梁湘润注:土即辰、戌、丑、未。前节论"丙戌、戊戌","丙辰、戊辰"为凶,此节只论耗散, 或"乙未、辛丑","辛未、乙丑"等则贵人相冲,见耗散,但不可作凶。基于耗散, 必先已在兴旺之地方克以论耗散,否则一名白丁想要耗散亦无财资可散。 张顒注云:卯酉为门户,凡卯上见土为隔,主隔塞,为门户生不遂之事,又多生小儿疮病。 假令:春己卯日时,春土死,卯上见土,外同。酉上见木,主门户小通,终有耗散之事。
假令:辛酉日时,又论四时不得气者重,日得气者轻也。
古人把五行配五德,即木为仁,火为礼,土为信,金为义,水为智。
“金上安仁”,实指酉上见木。酉为门户,酉为金,木为仁,所以“金上安门”是指酉上见木,主门户中耗散。主耗散钱财。
如日柱或时柱为辛酉,辛酉纳音为木,酉为金,为金上安仁,主耗散钱财。 098.五行太过,复为怯败之宗根。 子平注云:太过与不及皆己注前。梁湘润注:天地之道,忌于锋芒过盛,物极则反,太过则危处必倾。 张顒注云:凡太过与不及同推。 假令;辛未年土、庚寅月木、再犯庚寅时,庚辛一片旺而罕制,与弱同论。(李守力注:辛未土,庚寅木,木太多,克土,故怯弱。或曰,命局庚辛一片,亦太过)。
太过与不及,都不均衡不吉。
五行太过则刚,不及则弱,过刚则折,转化为弱,所以五行太过与不及同推。
2例:辛 庚 庚 ()
示 申 寅 ( )
月柱庚申为七月,七月金旺,辛与庚俱为金,金多而旺,无克制为过刚,过犹不及反主怯败。 火……。地支为"地元",分配如子、墨池水,水色青黑属北,丑、柳岸,乃水中有099.三命道元,推详强弱之道。子平注云:凡命要均平,不可太过不及,昇降之气不要衰旺。故曰:元有本也,正道者,各得其正也。谓木家得亥卯未及寅卯,是也。更要均平耳,馀倣此。梁湘润注:三命道元,即是命道分论三元。天干为"天元",分配天象如甲雷、乙风、丙日、丁 土……支属天干为"人元",如子--癸、丑--巳、癸--辛……等,各须详分强弱,今 人重"人元"常法皆注重,日干与格局孰强孰弱,古法重"地元"。如:子年喜癸亥 运,岁、时为文章超群。丑年喜己未运,岁、时为上格……等等。 张顒注云:凡命局匀者主长久也,犯太过不及者也,太过者要降气,不及者要旺气也, 假令:甲子年、丙寅月、戊寅日、丁已时。又甲午、丙寅年见寅,若时得退禄者。元者本也,要干不失其气也。
假令:甲乙东方,丙丁南方,戊己四季,庚申辛酉壬癸亥子皆本气须要均平耳。
三命:指三元,即天元、地元、人元。本书三命、(三元)实指四柱天十,地支和纳音。只要四柱天干和纳音不犯太过、不及就为均平吉象。
3例:甲 丙 戊 丙
子 寅 寅 辰
年柱天干为甲木,正月(丙寅)甲木乘气,甲禄在寅,日柱地支为寅,此为进禄,大吉之象。时柱天干丙炎乘相气,也为吉象相;年柱甲子纳音为金,月柱丙寅纳音为火,火克金。年柱量而有制(克)不为太过;日柱戊寅纳音为土,时柱丙辰纳音为土,土生金,年柱纳音金受生,也为吉象。总之,此四柱三命均衡,没有太过,不及,是为吉命也。 承无开启发扬之事) ,以男命取河图,女命取洛书,而不分阳男女阴,阴男阳女之论,100.八卦之方能推男女盛衰。 (原文男字误作阴)子平注云:八卦推妇女之象,乾者阳也,主父公。坤者,阴也,主母姑。艮小男,震长男,坎中男,巽长女,兑小女,离中女。凡女命,在死绝无气之地,定为常人家女也。若在三合、支合、干合,或壬癸亥子水多者,及生旺之地,则为婬贱之女也,金木多者,亦是。凡夫宫、子息、财帛之类,论生剋五行而言之也。梁湘润注:本经是以卦配六十甲子,有先后天之分,考诸唐宋二代命家之卦 (明、清二代只有继 故男命衰于"戌、亥"干卦。女命衰于"辰、巳"巽卦,而不取"申、未",若未先熟悉于八卦,不克使用此节。 张顒注云:将八卦推妇女之象。乾老阳、主翁父,坤老阴、主婆母,艮少男,震长男,坎中男,巽长女,离中女,兑少女,八卦言之。 又云:凡人命犯死絶无气者,定为好人家也。若有干合支合三合多者定夫不真也。忌旺相多也,忌壬癸多也。得用有庚辛为富贵受禄,忌马也。
假令:甲以辛为夫,视其辛道、辛家上见者,干在何方位也。
假令:甲子年金、六月辛未为夫道,八月癸酉为夫家,若四柱无破夫道、夫家。须在辛壬相之地者,定夫安老也,反此则不贵也。外者,乙以庚为夫。丙以癸为夫。丁以壬为夫。戊以乙为夫,己以甲为夫,庚以丁为夫,辛以丙为夫,壬以己为夫,癸以戊为夫,皆视其家道耳。
八卦所克大忌,须问克甚也。
假令:壬寅日金,丑寅艮也,为少男位,乙巳时火,时克日,克少男也,立长女,巽长女,外翁、婆、夫、儿女同此。
又云见正鬼者为偏夫,偏夫以不正。本节论女的看法:1、女命不宜四柱中有干合支合、更忌讳三合,合多则夫多,作风不正之女。2、女命不宜相,不宜壬癸水多,若年柱旺相,四柱天干壬癸多,也主作风不之人。3、《周易》八卦推妇女之命:乾卦主翁父,坤卦主母,艮卦主少男,坎卦主男,震卦主长男,巽卦主长女,离卦主中女,兑卦少女。
以天干推夫妻之象:甲为妻,辛为夫。乙为妻,庚为夫。以此类推。
女命的看法:年柱为本命,月柱为夫家,日柱为男女。
例如:女命年柱为甲子,甲为妻则辛为夫。甲子年六月为辛未月,辛未为夫道;辛干本位在酉,则癸酉为夫家,
若四柱中不克辛未,辛酉(皆以纳音而论),为夫道路安,无家福为吉。若四纳音克破辛未,辛酉纳音则为凶象。若日柱为壬寅,纳音为金,寅为艮卦,主少男,时柱乙已,纳音为火,火克金,少男难立。 必须尚再加列"阳男"、"阴女"二节。按易卦之理唯河图、洛书二用,更无他法,101.明宫九路,更辨阴阳得失。 (原文阴字误作男)子平注云:九宫,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兑七艮八离九是也。将四时上下之类,若合多少起,便从所得之宫起之,一吉二宜三生四杀五鬼六害七伤八难九厄,假令甲子一十八数,除九外,震为宫也,阳人顺,阴人逆也。梁湘润注:上二节,一为男女,一为阴阳,误排正文为"阴女阳男"。若原文为无误, 复考九宫为固定法则,即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干六兑七艮八离九,为后天洛书之数, 甲子旬男起七宫,女起二宫,男顺行女逆行,不分"阳男阴女"、"阴男阳女"之 年干,原文排版为不明此理者所误排。以"子平法"反修改于古典之故,此节亦为不先熟悉易理者不克使用。 张顒注云:九宫者,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兑七,艮八,离九,将生时上下数,共合多少数,便从所得之宫起之。九宫者一吉,二宜,三生,四杀,五鬼,六害,七伤,八难,九厄。 假令;甲子时,上下十八数也。甲九子九上下一十八数也,于九宫算外,令数入九宫也。
假令:乙卯时,乙八卯六,六八四十八,于九宫除之,九爻渐退有零数是也。五九四十五,外有三也,从震上起三生宫,阳人顺,阴人逆也,九宫一吉、二宜、三生吉也。(李守力注:此用太玄数,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四数终。此用于用于卜筮则可,推命多不验)。
九宫算命法一:《洛书》九宫八卦图
四巽
九离
二坤
三震
五中
七兑
八艮
一坎
六乾
《太玄》先天数: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
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已亥四数终。
九宫算命法二:
(1)时柱干支数上下相加,和数减去九,余数即为入宫数。
例如:甲子时生人,甲为九数,子为九数,共和为18数,减去九宫数,尚余9数,时柱入离宫九。
(2)以时柱干支数下上相乘,用九宫数除之(整数)余数为时柱入宫数。
例如:时柱乙卯,乙为八数,卯为六数(8×6=48),48÷9=5余…3。时柱入震三宫。
九宫八卦的吉凶规定是:一吉、二宜、三生、四杀、五鬼
六害、七伤、八难、九厄。
九宫八卦的解释是:
坎一宫为吉、坤二宫为宜(不吉不凶)。
震三宫为生吉、巽四宫为杀凶、中五宫为鬼凶
乾六宫为害凶、兑七宫为伤凶、艮八宫为难凶
离九宫为厄凶。
102.人逢建破妨害尊卑。子平注云:凡人之命犯月破,主妨害尊卑,谓月建冲者是也。月建,父母兄弟之宫。梁湘润注:谓临宫逢冲刑,六亲多散聚。张顒注云:凡有建破者,主妨害也。 假令:五月建庚午日时,再得午者是也,外月建同也。
(李守力注:此句疑抄错。徐子平注曰:凡人之命犯月破,主妨害尊卑,谓月建冲者是也。月建,父母兄弟之宫。)破者月建相冲者是也,主破门离土之象,忌尔。
假令:五月建午日时得子者是也,外同推之耳。
月柱地支即为月建,如日柱或时柱地支与月建相同,称为建破主仿害。
月柱地支为月建,日柱或时柱地支与月建相冲,称为建破,为破门离土之象。
例如:月柱为庚午,日柱或时柱地支也是午。
月柱为庚午,日柱或时柱地支为子,子午相冲。两种情况均为建破,主妨害,家破离乡凶也。 乙论,申可代庚用,为干支六合金,过旺之谓。癸巳原为财官双美,遇丁亥则天地双103.癸巳与乙卯、庚申、丁亥,九流之士。子平注云:癸巳暗合戊,乙卯旺木,庚申旺金,木被金剋又庚申,白虎守道,戌亥天门之象,主九流之人也。梁湘润注:原文丁亥,误排戌亥,以"戌辛"音相似,不慎排误。乙卯、庚申为乙庚合、卯可作 冲,财官均受损,故过旺与过,皆不成大福业。但一夹技随寓而安之人。 张顒注云:癸巳暗合戌宫,乙卯水升闲水,庚申白虎守连戌亥,天门之象,主出九流之人或身九流之人。 假令:癸巳月乙卯日丙戌时者应耳。但三元有上文者应之耳
月柱癸已、日柱乙卯、时柱丙戌,其中癸已与戊为暗合,乙卯纳音为水,此水为闲水,主九流之命也。
癸已与戊为暗合,天干中癸与戊合,戌与戊相配戌土称之为戊戌土,所以称为暗合。 长) ,火生土 (女属) ,土生金 (兄弟) ,但此指纳音五行,今世已不用此法。104.各推前五,祖宗连后代皆知。子平注云:年前五位知祖,月后五位知父母门户,日前五位知己身妻,时后五位知子孙。又论曰:各推前年月日时,前五位互相推之,父母兄弟妻妾子孙临生旺衰死之地,高下可知矣。梁湘润注:五者即五行,五行推前顺,若金人而言。全生水 (子) ,水生木 (妻) ,木生火 (尊 张顒注云:凡年前五位知祖,月前五位知父母,门户日前五位知巳身弟兄妻也,时前五位知子孙,其位与支干如何。 假令甲子年丙寅月己酉日戊辰时,丁巳胎,胎前五位得壬戌祖上,隂人犯忌而亡也,上祖多病水气而贫焉耳,日前五位得甲寅主自身功曹官吏,立身或多近财帛之象,时前五位得癸酉,应子孙为作颠人也,六癸为玄武故有此应。出陪近贵人,甲到酉为暗官,于癸酉前五位取孙,得戊寅多孙焉耳。其余仿此。迤()推之落空,主絶后也。外颇同,丙丁多或到深山阳孤阴乱。
胎元前五位为祖宗、月柱前五位为父母(门户)
日柱前五位为自身、弟兄、妻妾。时柱前五位为子孙后代。
其具体的判断方法如下:
年 月 日 时(胎元)
例:甲 丙 己 戊 庚
子 寅 酉 辰 已
胎元丁已,纳音为土,丁已前五位为壬戌,纳音为水,土克水,祖上受克凶象。
月柱丙寅 纳音为火,丙寅前五位为辛未,纳音为土,火行土父母辈田宅宽广,生活富裕。
日柱己酉,纳音为木,日柱前五位为甲寅,纳音为水,虽土克水,但甲禄在寅,寅为月建又为禄位,主财帛或建功曹(寅为功曹)官吏吉。
时柱戊辰,纳音为木,戊辰前五位为癸酉,纳音为金,虽金银灰色木,但正月木旺金囚,癸为玄武为盗贼,应为子孙多为不正派之人。
105.丙丁多,深山涧水,阳孤阴乱。子平注云:命中寅山见火多,主门户中出阳人孤、阴人乱也。梁湘润注:深山中藏涧下水,"丙子、丁丑"是也。丙丁火人遇子,丑运六亲孤独。 张顒注云: 寅为山,见火多主门出阳人孤,隂人乱也。
假令丙寅火人,寅长生见火多者应耳其余仿此。
丙丁属火,四柱中炎多,年柱地支为木,火和长生在寅,主阳孤阴乱,家门不正也。
106.己庚同会,女子娉婷。子平注云:女子命己庚在旺相之地,出秀丽娉婷之女子也。谓庚日己时,己日庚时年月。梁湘润注:己、庚同遇"甲、乙",则甲己合、乙庚合,主秀丽。张顒注云:凡乙庚在旺相,主门户出秀丽之女也, 假令:乙未年、七月、庚申日、时应耳。
假令:庚戌年金、己卯、乙卯日时,乙庚真金旺也颇同也。
四柱天十中有乙庚,乙庚合而化金,又旺相主门出秀丽女子。
例;乙 甲 庚 ()
未 申 申 ()
年柱天干与时柱天干合而煞费苦心金,七月金旺,主门出秀丽之女。
107.乙庚旺相之乡,男子和明进显。子平注云:乙庚真金也,在旺相之乡,主男则和明进显也。张顒注云:乙庚旺相之乡,男子进显 乙庚合真金也,在旺相之方,主男子进显也。 假令:庚戌年金、己卯、乙卯日时,乙庚真金旺也,颇同也。
108.空中有合,门生虚道闲人。子平注云:干合、支合、三合上带空亡者,主门生虚道闲人。梁湘润注::"门",指"戌亥"为天门。"戌亥"落空亡又遇三合六合,主人之情性恬淡,不热中于权势。张顒注云:三合、六合、干合者为此也。 假令:庚午年、甲戌日、乙亥时,甲子自戌亥年空亡,乙庚故相合也应上文。
假令:庚辰月、乙酉日时干合,合入空亡相同也。
四柱天干有合,又落空亡,为虚道路闲人(和尚、道士)之命
4例;庚 () 甲 乙
午 () 戌 亥
年柱天干与时柱天干乙相合,庚午为甲子旬空,此为主空亡之乡,主和尚、道士之命。
5例:() 庚 乙 ()
() 辰 酉 ()
月柱天干与日柱天干乙相合,庚辰为甲戌旬,甲戌旬中申酉空亡,此为合入空亡之乡,故为和尚、道士之命。 《六甲空亡表》
甲子旬中戌亥空、甲戌旬中申酉空、甲申旬中午未空
甲午旬中辰已空、甲辰旬中寅卯空、甲寅旬中子丑空。
109.丁巳与丁卯各生,门内官人进纳。子平注云:丁与壬为德合也,故有丁卯、丁巳、丁亥各生旺者,主门户中出进纳官人也。【进纳,进贡,指贿赂】梁湘润注:"门",指"戌亥"为天门。即丁卯遇戌为"戌卯"合,丁巳遇亥,"巳"为临官, 不畏冲,官人进纳,不是指正官之官,而是指"临官发冲"之意。张顒注云:六丁在月,日与壬为德合也,故有丁已、丁卯、丁亥冬十月门出进纳,或出身之官也,其余彷此。
日柱天干为丁,丁德在亥,德为福佑之神,亥为十月,若月柱又为丁亥, (十月),则主官人进纳财物,高贵之象也。
110.土居四季全,而多有田林。 子平注云:辰戌丑未上见土者,生旺之气而且有田园也。梁湘润注:土为戊己"居四季全"即支全辰戌丑未。"田林"即是木。"木"即官杀,指全土局
喜余干为甲、乙,即后世依此发展成从杀格。 张顒注云:辰戌丑未上见土者,久立田园之兆,要不相克也。 假令:甲子年、辛未月土、丁巳日土、辛丑时土、壬戌胎水、四季上见土也。
广立田园,是指人一生生活富足。但四柱中要有两个条件。
(一)、年柱纳音与月日时纳音不相克。中柱地支为辰戌丑未四季,或四柱纳音多土。
6例:甲 辛 丁 辛 壬(胎)
子 未 已 丑 戌(元)
甲子年柱纳音金、辛未月柱纳音土、丁已日柱纳音土、辛丑时柱纳音土、壬戌胎元纳音水。四柱和胎元纳音为一金、三土、一水,四柱和胎元地支中有未丑戌三土,年柱纳音为金,土生金,广立田园之象。
111.四柱五行,定于内外。子平注云:子午卯酉定四方也,卯辰己以东为内,以西为外。酉戌亥,以西为内,东为外。午未申,以南为内,北为外。子丑寅以北为内,南为外也。 梁湘润注:日干五行为内,格局为外。六合、三合喜合日干,不喜合格局.张顒注云:四分柱也,将子午卯酉定四方,在丑寅卯辰巳生人以东为内西为外;未申酉戌亥生人,西为内东为外,午人南为内北为外,子人北为内南为外,此法定内外立身也。
假令:丁卯年,四柱在丑寅卯辰巳者为内,在未申酉戌亥为外立也彷此。
112.生逢兄弟不相亲,终见交争。子平注云:同类者为兄弟,若内战并刑剋,终见交争也。如甲见乙顺,乙见甲逆,馀同此例。梁湘润注:即比肩、劫财同一柱,大忌遇刑冲。张顒注云:如甲寅年水、得乙丑日时者,甲乙弟兄,甲兄乙弟,弟在上,兄在下逆也,若乙卯者,弟兄顺也。父子夫妻亲外皆同前法。 此法定尊卑父母兄弟夫妻儿女其法一概而推之。
假令:甲寅年,乙弟、庚儿、辛女、丙壻、戊父癸母、巳妻凡逆者须与尊卑逆也,顺者孝顺也。
假令:甲寅年、得己巳日者,妻逆也,巳建者,妻顺也,父子兄弟上下亲类皆彷前法
天干中以五行属性而分兄弟,具体是:
甲乙属木,甲为兄乙为弟。
丙丁属火,丙为兄丁为弟
戊己属土,戊为兄己为弟
庚辛属金,庚为兄辛为弟
壬癸属水,壬为兄癸为弟
十二地支的前后上下次弟是:
子丑寅卯、辰已午未、申酉戌亥。
四柱中兄弟次序颠倒为逆,主兄弟相争之象。先兄后弟,上兄下弟这顺,不为相争。
例:甲寅年、乙丑日,甲为兄,乙为弟,丑在上寅在下,即乙丑弟在上,甲寅兄在下,次序颠倒为逆,主兄弟相争之象。
例:甲寅年,乙卯日,甲兄乙弟,甲寅为上,乙卯为下,兄上弟下为顺,不为相争。
113.父子夫妻亲外,皆为前法。子平注云:父子兄弟子孙之法,乃命中取用也。如先见甲,后见乙,先见子,后见丑为顺。先见乙,后见甲,先见丑,后见子为逆也。张顒注云:此法定尊卑、父母、兄弟、夫妻、儿女。其法一概而推之。 假令:甲寅年、乙弟、庚儿、辛女、丙婿、戊父、己妻凡逆者须与尊卑逆也,顺者孝顺也。
假令;甲寅年得己已日者,妻逆也,已建者,妻顺也。
父子、兄弟、上下亲类,其余仿此。
114.命之前后,阳前阴后五辰,定见家宅祸福。 子平注云:男女二命论宅墓,看大小二运并太岁,到此之地,生剋断以灾福。阳命前五辰为宅,后五辰为墓。阴命前五辰为墓,后五辰为宅。假令甲子阳命人,前五辰乃巳为宅,后五辰乃未为墓。若大小二运、太岁到此,二位论生剋门户有何灾福,依流年神煞断之。张顒注云: 阳前隂后,阳命前五辰为宅,后五辰为墓,阴命后五辰宅,前五辰墓也。此法视当生年中月上布者,干见者,下与三主相生相尅而取之应也。
假令:甲寅水人,辛未月为宅,癸酉为墓。取大小运取吉凶,凡视太岁、岁下神煞取见入宅者,言之应也。
假令:甲子金人,太嵗到辛巳年金,甲子人前五己巳为木宅,太嵗金、金克木宅也,主门户殃咎之兆耳。
假令:太嵗到癸未,太嵗木甲子人,金辛未土为墓,太嵗尅墓也,凡太嵗尅墓,凡大小运同尅宅,宅内忧患,若尅墓,主坟墓忧患,言内宅外宅也。
1、宅和墓的吉凶祸福,须先确定宅和墓的内外干支所在。
年柱为阳(阳干阳支)则前五位为宅,后五位为墓;年柱为阴(阴干阴支)则后五位为宅,前五位为墓,并且宅和墓干支以月干支为准。
如年柱甲寅、甲寅为阳,前五位辛未(辛未月)为宅,后五位癸酉(癸酉月)为墓。
如年柱甲子,前五位己已(己已月)为宅,后五位辛未(辛未月)为墓葬。
2、宅和墓的吉凶祸福,须看宅和墓的纳间与逐年太岁(流年干支)纳音的生克关系而定
如:己已(木)为宅,太岁到辛已(金)年,纳音金克木,主门户有殃灾。
如:辛未(土)为墓,太岁至癸未(木)年,纳音木克土,主墓地有灾患。
115.视于日时,识辨子妻。子平注云: 视于日时之上,识辨子妻。若在生日前,岁大,生日后,岁小。时前后同也。梁湘润注:男命以时支为子,以日支为妻,以"日、时"之衰旺论妻与子。张顒注云:凡生日为妻,日小则妻小,日大则妻大也。
假令:甲子年、丁丑日者,妻小十三嵗也。若辛酉日者,妻大三嵗,外同。
子法者:时上取三变而言之,方见生甚子也。
假令:甲午时,变庚午,壬午也须生金,土木子也,外同。空不言,阴人同推
视日柱以定妻的年岁大小,视时柱以定儿子之命。
7例:甲 () 丁 ()
子 () 丑 ()
甲子年、丁丑日,在六十甲子次序表中,甲子次序为1,丁丑次序为14(14-1=13),所以此人妻比夫小13岁。
8例:甲 () 辛 ()
子 () 丑 ()
甲子年、辛酉日,甲子在六甲子次序表中1,辛酉六十甲子次序表中为58,甲子次序数可视为61(61-58=3岁)所以此人之妻比他大三岁。
9例:甲 () () 甲
子 () () 午
甲子年、甲午时,六十甲子次序表中,甲子三变方至甲午,先变庚午、次变壬午、在变甲午。庚午纳音为土,壬午纳音为木,甲午纳音为金。主此人生土、木、金命之子。
116.胎月尊人,推于父母。 子平注云:推于胎月之上,推其父母也。胎月受胎之月也,命前四位求之。梁湘润注:女命以月柱为夫宫,年可并论作父母。张顒注云:凡胎月上纳音言父母,是生命之人。
假令:庚戌胎月者知父母是金土之人也。但取干音。言其亲类也。
胎月即受胎的月份,又称胎元。
胎月干支主父母,即由胎月干支可推出父母之命。
如庚戌为胎月,天干庚属金,可知其父为命之人,地支戌属土,可知其母为土命之人。
117.巽离旺相,丙丁俱全,足见高明。子平注云:凡丙丁火人在巳午之上,足见高门也。谓临禄地,故也。梁湘润注:丙、丁"人俱全"巳午",为旺而有禄,以高命论。但不可另见"子、亥、申"、 冲合、有"未",不可另见"寅、戌"。以经中但言旺相,不言"长生"与"墓库",
即是不提"本卦",再度强调成方"会"不可成"局" (合) 之启示。 张顒注云:已午之地,见丙丁多,门髙也。 假令:丁巳年、丙午日时,其余仿此,
巽为东南,离为正南、指地支已午方位。已午属火,丙丁亦属火,丙丁加临已午与火同类为旺,故为吉象。
118.壬癸庚辛,土木同法,亦当贵显。子平注云:甲乙寅卯,戊己午己,庚辛申酉,壬癸亥子,当为旺相之地,亦贵显也。梁湘润注:壬癸全"亥子丑"。庚辛全"申酉戌"。戊己全"辰戊丑未"。甲乙全"寅卯辰"。皆能不遇反克日干者,方论贵。张顒注云:甲乙庚辛戊己壬癸旺相吉,无气凶兆也。 十天干中甲乙为木要,戊己为土,庚辛为金,壬癸为水,四柱天干旺相为吉,休囚为凶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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