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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要“监”更要“督”

 指间飞歌 2014-08-13

监督要“监”更要“督”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发表时间:2014-08-13 星期三

据悉,为将防止“舌尖上的腐败”,近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设立了公款送月饼等“四风问题”举报箱,加强对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这是“监”,是顺应形势“纳谏”,还应主动出击,主动“督”,让“监”“督”形成最大合力,监到位,督出效。

领导干部不断地陷入“舌尖上的腐败”。有受“当官发财”、“皇权至上”、“ “君臣父子、忠孝节义”等历史根源影响;有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思想原因;有公共权力的非规范运作、教育失误和惩治不力的主客观原因;有政策法规滞后和市场经济的副作用的制度原因;有监督乏力的机制原因;有党建削弱的组织原因。当然,主要原因在个人,才使一些干部权力失控、心态失横、行为失态,敢碰“高压线”、敢打“擦边球”、敢做“好人”、敢吃拿卡要、敢说“雷语”、敢做“雷事”。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抑制“舌尖上的腐败”,就要以制度管人、管物、管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作为监督部门,“监”出问题后,就要通过强有力的督查手段来落实,对违法违纪之人要做到“零容忍”,不姑息不迁就,防止“灯下黑”;对犯一般错误的干部,要教育令其改正,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对被冤枉的干部,要为其正名。找准原因后,还要通过加大预防力度、增强预防实效,防患于未然,不断巩固和发展惩治和预防的整体功效。只有通过“监”与“督”的有效结合,戒浮戒飘戒松戒懒、歪风邪气敢抓敢管、难事硬事敢抓敢做,对关键工作立说立行,才能不断取得反腐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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