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临沂市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称号

 LCF图书馆900 2014-08-14

临沂市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称号

2014-08-14 09:00:13 来源:临沂在线  字体:    


    临沂在线讯 (王淑娟)8月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宴会厅举行的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总结大会上,临沂市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和中央综治办联合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称号。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关工委主任顾秀莲,原司法部部长、中国关工委顾问邹瑜,中国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杨志海,中国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闵振环,中国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武韬,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政治部主任、中国关工委副主任张彦珍,中央综治办综治一室主任陈小军,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刘汉银,中国关工委副秘书长、儿研中心主任张侃,中国关工委办公室主任陈江旗等领导出席会议。我市关工委副主任、法制教育指导组组长亓咏梅,市司法局普法办专职副主任刘茂广,市政法委社会管理科科长胡兴华,市关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王淑娟以及各县区部分受表彰代表参加了会议。市关工委办公室王淑娟、临沂第十八中学副校长高照伟分别代表受表彰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和先进单位上台领奖。
    会上表彰了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先进单位、优秀组织奖、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和获奖学生,听取了受表彰代表的典型发言,中国关工委主任顾秀莲,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政治部主任张彦珍和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中国关工委主任顾秀莲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法教育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和良好社会效应。就下一步工作,顾主任指出,一是党委政府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认真学习和全面把握党和政府关于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基本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建立完善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青少年遵纪守法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二是各级关工委要切实加强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法制教育。明确指导思想,始终保持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认识和把握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本规律;以宣传和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注重文化育人,在青少年中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三是广大青少年要积极参与普法活动,认真学习法律知识,逐步提升是非分辨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观念,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整体法律素质。
    2012年,中国关工委、司法部和中央综治办联合部署开展了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以临沂市名义申报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并积极参与“零犯罪学校”创建;市委办公室转发了市关工委、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行华任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经过2年多的努力,我市“双创”活动取得圆满成功,临沂市成功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3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44个单位获得“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17个学校被评为“全国零犯罪学校”,107人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126人被评为“全国优秀辅导员”,294名学生获得“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学生奖”。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