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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被盗物业能否免责

 神州国土 2014-08-15
业主被盗物业能否免责                     来源:河北法制网

  读者:承德的马先生反映,他所居住的小区物业管理混乱,出入小区没有任何管理和登记,也没有保安巡逻。最近,他家被盗,丢失大量现金等物品。马先生问,能不能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

  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克锋解答:

  业主被盗,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取决于物业公司在实施物业管理活动中是否有过错。如何界定物业公司在实施物业管理活动中是否有过错,关键要看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要看物业公司是否严格履行了合同义务。比如:合同是否约定了门卫值班,安装防盗装置以及保安定期、不定期巡逻等条款。如果有这些条款,并且物业公司在提供的服务中已按照合同约定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尽到了保障业主财产安全的义务,就不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尽到职责,对安全防范存在过错,导致业主财物被盗,那么,业主就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地方规章以及物业管理规定,要求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的职责,如监控的安装、小区单元门禁的设置,外来车辆进入的登记等,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履行这些职责,导致业主被盗的,物业公司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在此,提醒业主和物业公司:一是业主在买房时,一定要重视所购房屋小区的物业水平,如果业主对物业管理有特殊需要和要求的,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约定增加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二是物业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管理规约,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如果存在工作疏漏,应及时改善,避免因管理疏漏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三是为了保证家中财物安全,业主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大宗现金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以降低财物被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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