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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沦为科局的附庸

 基层之兴 2014-08-16

县里需要配合落实:市里的职能部门安排的工作;没想到乡镇也一样:县职能部门的任务,也得乡镇落实。层层下来,乡镇无处可逃——谁让乡镇是最低一级政府呢?县里不易,乡镇更不易。

到乡镇工作已经一年有余,身处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机关,身为一名党政领导干部,对乡村工作感受颇深。既感受到乡村工作,对个人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也感受到乡村工作的苦、无奈。而后者便形成了内心中的困惑:村工作的重心是不是偏了?又该如何应对?

其一,乡镇政府,是不是部门单位的仆人?

到乡镇工作之后,才知道乡政府工作是非常复杂的。每一个党政领导都要包村,而大部份工作,都需要村里来完成。作为驻点领导,自然就要接触方方面面的工作,而这方方面面的工作,相当一部分并不是来自党委政府的安排和决策,而是来自于上一级的部门单位。

乡政府的干部很多时间,都用在完成上一级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上,而且还要应对上面名目繁多的检查、验收。某部门下达到乡镇一项工作任务,涉及到收费,该部门的有关领导,下来督查工作进度的时候说,工作任务必须完成,完不成就扣你们的下拨款。

部门单位,似乎成了乡镇政府的主人,想怎么着就怎么着。而党委政府为了完成部门单位下达的目标任务,就必须发动全体乡村干部,去全力以赴,涉及到收费的,贴钱都要完成任务,像涉农收费,新农保、新农合,实在无法完成任务,也就只能听天由命,任其处置了。其实农村工作最难就是收费,以前要收三提五统,镇村相当大精力就是下村收统筹提留款。感觉乡政府,成为部门单位的仆人。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曾经有一个乡镇,成立了70多个领导小组,其实人员也就那么十几个。一方面体现乡镇党政领导,重视部门工作;另外一方面,也体现了乡镇工作确实很繁杂。

部门工作要落实,阵阵不离穆桂英,乡镇一级政府是少不了的。可以说,乡政府是部门工作,落实到最基层的重要环节。但是要注意一点的是,部门单位不是乡政府的领导机关,相互之间的工作是协助关系,而不是上级与下级的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既然是协作关系,至少有两个方面是值得斟酌的:一是工作是不是要有强制性、命令性;二是考核评比,是不是具有科学性、可行性。

乡一级党委政府的职责职能,在法律上来说,内容比较多,但是,个人认为,乡镇一级政权组织,应该形成如此的工作格局:

一方面,继续加强党的领导,也就是党委领导全乡工作。党委通过领导支部,来实现其领导权力。

二方面,继续加强政府工作,主要包括:社会稳定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而且如何促进地方农民增收,应该是政府最主要的职能之一。

三方面,就是党委政府协助上级部门单位,做好各点线上的工作。由于上级部门单位,在乡镇设有不同的站所,因此,站所是上级部门单位和乡镇党委政府联系的纽带。为了把这种协作关系搞好:一方面,上级部门要加强对站所工作的指导,而不仅仅只是检查;一方面,要保证站所一定的工作经费。现在的站所除了卫生院、中学等少数站所,经济状况较好外,其他大部分站所都严重缺少工作经费,例如司法所、林业站、农技站、水管站、文化站、社会事业发展站、经管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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