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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取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捆绑父母养老保险的作法

 龚兆椿 2014-08-19

江南都市报2014.8.1455报道:

来南昌务工的新建县望城区缪家老基自然村先生持有劳动合同和暂住证来到红谷滩新区实验学校为7岁的儿子报名入学,因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被予以拒绝,9月开学临近,先生为子女读书一事很是烦恼。

根据南昌市教育局规定,:外来务工子女就读,除父母有暂住证、务工合同外还须缴纳养老保险。针对这一规定,人们质疑,父母交不交养老保险与子女上学有啥关系,为何外来务工者子女上学要与父母交养老保险这个八杆子打不到一起的事进行捆绑?国家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障的国民教育。对于在哪读书,教育部门就学籍管理和学校招生方面有所规定,对于划片招生、不允许借读的做法主要是考虑教育公平竞争、教育资源配置以及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问题,但基本原则是方便子女就学,以保障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定权益。针对外来务工读书难的情况,政府已采取各种措施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读书提供方便,而教育部门在考虑各种因素的情况下也会设置一些门槛,以防止择校借读。按理来说,外地务工子女只要提供房产证、暂住证和劳动合同、店铺及相关营业执照这三个证明材料之一,学样就应无条件接受入学。对于将父母交养老保险与子女上学进行捆绑的做法确实没有道理。以前曾有将新生孩儿户口捆绑社会抚养费的作法,现在已经得到了纠正,维护了《公民户口管理条例》这一法规的严肃性,同样,我们也希望取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捆绑养老保险,让《国家义务教育法》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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