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补缴是指原单位办理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而没有缴纳公积金,从而造成公积金漏缴、断缴而影响公积金贷款,一般分为公积金金额补缴和公积金月份补缴两种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补缴(不超过12个月) 申请范围: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住房公积金补缴(超过12个月) 申请范围: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12个月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和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住房公积金补缴(特殊补缴) 申请范围:原单位需为已经离开单位的个人补缴住房公积金且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在原单位的。 办理场所:补缴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或补缴单位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和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