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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突出问题的路径

 昵称13800233 2014-08-28
□河南省委党校 王爱英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各地选拔任用干部方式不断得以创新、使我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又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新的问题。解决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中的突出问题,实现吏冶清明,关键在改革,希望在改革,根本出路在改革。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
  初始提名制度是关键
  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选拔任用干部的各项程序逐渐完善,但是,只有被提名为候选人才能进入一系列程序。如果初始提名掌握在少数人手中,那么,无论程序多么完善,其“公正”性都是大打折扣的。所以,初始提名是监督“一把手”用人权的重点所在,也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中必须攻克的难点之一。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主要包括:要规范内容,明确提名主体,解决“谁有权提名”的问题;健全制度,落实民主推荐提名制度,坚持无论是组织提名,还是领导个人提名,都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名;实行首提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
增强民主推荐的科学性
  真实性是重点
  民主推荐的科学性真实性,不仅成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而且关系到选人用人的正确与否,是防止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后造成“民主失真”问题的关键,我们既要尊重民意,又要对情况深入分析,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增强民主推荐的科学性真实性主要包括:要合理划定参与范围,解决因民意代表性不足引起的民主失真问题;改进推荐方式,解决因信息不对称引起的民主失真问题;适度公开推荐结果,解决因民主参与者消极漠视带来的民主失真问题;正确运用推荐结果,解决因简单以票论票引起的民主失真问题。
  完善干部政绩考核
  评价方法是核心
  考核是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基础环节,也是干部人事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之一。要选准用好干部,前提是正确地评价干部的政绩。因此,要坚持以发展论英雄,凭业绩定优劣,看公论定去留”的评价标准和用人导向,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完善考察标准,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才表现;优化考察办法,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考察、任前考察为重点,坚持定量测评与定性分析,静态考核与动态分析,任前考察与届中届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明确考核目的,考核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让领导干部看到不足,扬长避短,把握工作整体发展态势,进行动态激励和纠偏;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把考察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察的导向作用。
选人用人决策的民主化
  科学化是根本
  决策环节是选人用人的最后一道关口。要适应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合改革后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需要,探索加强决策前沟通酝酿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在对拟任人选进行酝酿时,尝试书面预告制度,让参与酝酿人员对拟任人选的考察情况,主要优缺点及任用理由充分了解,实行缓议制度,凡意见分歧较大的拟任人选,不急于提交会议研究。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推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全委会讨论决定任用干部票决制,不断完善票决方法,在常委会票决前要进行充分讨论,探索实行书记末位发言制度,逐步实行差额票决制。扩大全委会票决重要干部范围,逐步从下一级地方党政正职扩大到党政工作部门正职,并延伸到重要岗位副职。对全委会闭会期间以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代表票决的情形进行严格界定和规范,急需任用的干部,可适当增加全委会的次数。
  加大选拔力度是最有效措施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近年来干部群众认为最有成效的选人用人改革措施。党的十七大以来,各地普遍加大了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力度,但还没有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力度主要包括:严格把握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基本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拓宽选人视野,不拘一格选人才;应进一步扩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范围和比例,在全面推行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基础上,逐步向跨部门、跨行业竞争上岗延伸;改进考试方式,提高考试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要形成制度,要明确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步骤、环节,规范运作,探索上下结合,多部门联动等公选方式;鼓励干部通过正常的渠道参与竞争,能让群众更全面的了解人选而实现比较择优,又可以有效减少拉票行为;推行全程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全面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制度,明确差额选拔干部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等;防止片面性,竞争性选拔方式是多渠道选拔任用干部的一种形式,根据岗位需要,搞逢缺必考、逢缺必竞。
  防范不正之风是艰巨任务
  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个顽症、干部群众深恶痛绝,不严加惩治,就会愈演愈烈,毁掉党的用人制度。《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12年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得到有效遏制,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防治用人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这是一项非常艰巨而又必须坚决完成的任务。遏制防范用人的不正之风主要包括:完善制度体系,坚决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性文件,完善“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离任检查;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行违规用人立项督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强化专项治理,抓住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大监督力度,坚持预防在先,从源头上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从警示中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良性干部退出制度是重要保证
  建立良好的干部退出制度以解决干部“下”的问题,是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重点和难点。这一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是衡量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是否取得实效、干部制度有没有活力的重要标准。建立健全良性的干部退出制度主要包括: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干部的教育,打破“官贵民贱”、“上荣下辱”等传统观念的束缚,为建立干部的良性退出制度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进一步明确干部“下”的标准、规范“下”的程序,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制,健全和落实各项供给和福利配套制度;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使领导干部做到职务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身份能官能民,使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潜、优进绌退制度化,保持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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