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历史随笔]关于元明时期“前期倭寇”的成份、性质及其产生成因

 梧桐小楼 2014-09-03
在中世纪中朝日三国关系史中,长期阻和困扰三国间友好交往的一大悬案是倭寇问题。关于倭寇的诸问题,如其成份、性质、生原因,以及发生过程、影响、后果等,历来说纷纭,不乏见仁见智。本文拟就“前期倭寇”的成份、性质及其生的原因,重点考察日本史学界的研究动,同时,一并阐述己见,以便使我们对日本界的新的“倭寇观”有所认识,同时弄清中纪东亚历史上倭寇现象中一些问题的真面。
  
  一、关于前期倭寇的主体及性质问题
  
   众所周知,所谓倭寇,一般是指从13世初到16世纪末在朝鲜和中国沿海,甚至是地,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朝、中两国人民进行装劫掠的武装起来的日本渔民、农民、商、武士、浪人等组成的海盗集团的泛称。在学界通常是以十五世纪前半期为基准,其前称之为“前期倭寇”,其以后称之为“后期倭寇”。前期倭寇的劫掠是以朝鲜半岛为目标展开的,而后期是以中国沿海各省份为目标而展开的。
  
   纵观日本史学界倭寇研究史,大多数研究者对“前期倭寇”成份乃日本人海盗这一事实不仅从未怀疑,而且“普遍认为倭寇是日本人海盗集团,同时认为它的活动是日本人向半岛与大陆发展史上的光辉一页。
  
   然而,进入1980年代后半期以后,日本史学界某些人,特别是具有权威性的某些学者,则对上述观点提出怀疑,甚至有人认定“前期倭寇的主力乃是朝鲜人”。田中健夫,高桥公明,新井章介等人是其代表人物。因此,下面将围绕上述三人的主要观点进行讨论。
  
   首先,田中认为“在最盛时期的倭寇行动中,动员了数百艘船只,万余人员,一千匹以上马群等。如此巨大的集团,其造船、调马、调人及海上运输等全部由区区小岛对马岛上调配是难以置信的事情。因此视其为全由日本人海贼集团所为是极不自然的,应放弃此种观点。如果认为,倭寇的主力是由日本人和高丽人(或朝鲜人)联合集团,或全由高丽(或朝鲜)人组成的集团,而且其所保有船舶、马匹,全在当地(指朝鲜境内———笔者注)调配的话,上述不自然性也随之消失”作为对上述观点的依据,作者举了下面二段记录。其一为《高丽史》(卷八十四、刑法志一、户婚)所载大司宪赵浚在1388年论时弊时所言“夭尺、才人不事耕种,相聚山谷,诈称倭贼,不可不早图”一条。其二为《朝鲜王朝世宗实录》(28年10月任戌条)所载,1466年判中枢府事李顺蒙向国王呈上的上书中的一条,即“臣闻,前期(高丽)之季,倭寇兴行,民不聊生,然其间倭人不过一、二,而本国之民,假着倭服,成党作乱……”,并且,指出,前一段记录是后一段记录的旁证。
  
   其次,高桥认为,15世纪后半期在半岛南部所出没之“水贼”多是与倭寇关系密切的济州岛海民,从而设定了与倭人倭寇有联系的‘朝鲜倭寇”的存在。(田中论文中也有同样的观点)。然而两者都未能举出令人信服的具体史料做依据。而村井(东京大学现任教授)则举一些史料,发表了同样的观点。故在此对其观点做简要介绍。村井论文,援引1482年《朝鲜成宗实录》(13年闰8月戌寅条)所载“济州流移民,多寓于晋州、泅川地面,不载户籍,出没海中,学倭人语言,穿倭人衣服,侵掠采海人民”一条,和同一文献上的另一记录,(三年二月甲午条),即1472年,全罗南道乐安海贼“或诈为倭人,或为济州人,依泊诸岛,劫掠海民”一条来指出,朝鲜南部确实曾经存在过以济州岛为中心的“朝鲜倭寇”,并认定,“济州岛朝鲜倭寇在全体倭寇活动中的‘作用’和‘地位’与对马岛倭人倭寇的‘作用’和‘地位’是‘相同’的”,从而进一步设定了“以济州岛流移民为主力,由对马岛倭寇参与的‘前期倭寇世界’。”并断言“倭寇的本质,并不在于中国人、朝鲜人、或日本人中参与行寇人数的多或少,而在于它是超国籍、超民族的人间集团,它承担着环中国海地域国际通商交流的重任。”“倭寇的性质是,这些人间集团对‘国家对贸易的管理’的反叛”,那是因为“国家极力要用所拥有的权力来分割正在形成中的环中国海地域(地方———笔者注)社会之间人员及经济上的结合”。综上所述,三人的观点上的共同点是,力图要说明“倭寇”现象不仅仅是倭人(即日本人)所为,而它是“由多国籍,多民族海贼”参加的“地方性国际海贼群”,而它的存在理由之所在,是由于国家权力阻碍正常的通交,所以各国地方沿海海民为抗拒国家权力而不得不组成地域性的国际联合。
  
   笔者不能同意上述观点。首先,关于朝鲜“贼民”参与行寇问题,应当指出,在倭寇最盛时期,朝鲜南部“贼民”以及济州岛流民“诈称倭寇”,乘机行凶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因为,除上面三人所举史料之外,许多史料中也有类似的记录。然而,在这里应注意的是,第一,从行寇时间上看,所有有关朝鲜(或高丽)“贼民”参加行寇的记录,都是“前期倭寇”的后半期,也就是倭寇全盛时期以后的事情。如,仅拿他们所举“夭尺,才人”及“济州岛海贼”等“假倭”的发生来看,它们都是礻禺王(1357~1388)在位时期以后开始出现的现象,而倭寇的发生则是始于13世纪20年代初期的事情。第二,从行寇性质上看,朝鲜(或高丽)下层“贼民”乘高丽末期社会动乱和倭寇的大肆侵寇之机,从四面八方崛起的事实与“在朝鲜半岛行动之倭寇主力乃高丽、朝鲜人”的观点之间是实在难以找到逻辑上的联系点。当我们考虑倭寇之性质问题时,应要明确的是,必须将“倭人倭寇”行为与“假倭(高丽或朝鲜贼民)”之行寇行为相区别开来。因为,从根本上讲,它是属于两种不同性质范围的行为,故决不能混为一谈。换句话,退一步说,即使是倭寇全盛时期的朝鲜贼民的行寇人数超过倭人行寇人数也不能称之为“倭寇主力”,因为正如“诈称倭贼”的意义在于其“诈”字上,而不在于其“真”字上那样,从行为主体、行为目的、行为过程、行为结果等诸事实上看,它们是两个不同质的存在实体。即前者的行为属于“起义”性质,而后者的行为属于“侵寇”。第三、关于倭寇与“诈倭”之“联合”的问题,笔者认为,它是纯属于作者们的思维之“飞跃”。因为,他们不仅未能举出相关文献史料记录做旁证,而且在相关文献中笔者也从未见过有关类似的记载(后期倭寇则例外。对此问题,将在下面详述)。与此相反,在朝日两国相关文献史料中,有关“倭人倭寇”的侵寇记录却是层出不穷。有人记录,在倭寇最猖獗的1350年至1390年代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倭寇没有出没的年份仅是1356年和1386年两年。下面让我们看一看朝鲜方面文献所载,在前期倭寇时期倭人倭寇侵寇次数及范围。据统计,自高丽高宗王至恭让王时期近一个半世纪的时间里,倭寇行寇的次数分别是:高宗7次,元宗2次,忠烈王2次,忠肃王2次,忠定王10次,恭愍王74次,礻禺王378次,昌王5次,恭让王4次。而倭寇侵寇的地域及次数分别是:咸北(无),咸南8次,江原32次,庆北54次,庆南85次,全南31次,全北24次,忠南53次,忠北9次,京畿56次,黄海27次,平南4次,平北8次,济州1次。(以上统计表载自:李铉淙《朝鲜前期对日交涉史研究》P13,韩国研究员1964年)上述统计表明,在朝鲜“假倭”出现之前和之后,倭寇活动都是非常猖獗的。
  
   日方的史书记录中也不乏关于倭人倭寇的记录。《祢寝之书》(永德元年8月6日幕府御教书案)载:“当国恶党人等,渡高丽致狼藉由事…。”《百金东抄》(安贞元年7月21日条)载:“对马岛恶徒等,向高丽国全罗州……夺取人物,侵凌住民”。《明月记》(嘉禄2年10月10日17日条)也载“镇西凶党等,号松浦党……构数十艘兵船……(在高丽———笔者注)灭亡民家,掠取资财。”另外《民经记》、《善邻国宝记》等多数日方文献中也明确记载有关倭寇在朝鲜半岛的侵寇行径。最为典型的是日方史书《太平记》(卷39)中的如下一段记录:“40余年间,本朝大乱,外国亦不安宁。乘此动乱,盗贼蜂起……最后,盗贼备置数舟,拥向元朝、高丽之港口,码头、劫掠……元朝三韩之吏民,为防此寇而内迁,各国濒海群县,已荒无人烟。”显而易见,仅从前面所举日方文献记录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倭人倭寇”在半岛的侵寇行径是难以改变的事实。
  
   其次,关于田中所云“倭寇规模之大,唯由倭人之所为是难以置信”的问题,笔者认为,这只要看一下当时日本国内海贼群的规模及其运输与作战能力就能够理解了。正如田中本人在其早期论文中所承认那样,在天下大乱的混乱局面情况下,仅从“岁遣船(为行寇而租用的船只———笔者注)定约者推算,倭寇之分布,不仅包括九州全域,也包括濑户内海沿岸全部。” 而并非是仅限区区对马岛等。试想,在日本中西部海贼全部参与倭寇行为的局面下,其规模怎能会小!再说,关于当时的海上运输能力方面,据日本学者研究,自1263年至1432年(相当于前期倭寇发生时期)的日本国内造船能力,其载重量已达能载“3000石(载7~80名至150名人员)”的程度。
  
  另外,关于海贼的武装程度,日人学者星野恒认为“南北朝时期的海贼,实际上是海军,海贼是其将士,海贼船是其军舰,其力量是足以与政府军抗衡程度。”,并对自奈良朝以来倭寇在大陆与朝鲜的活动,以及所用军舰(兵船)之结构、载重量、丸号、武器装备等进行了详尽的描述。另外小笠原长生的《帝国海军史论》(明治31年)、《中古水军的战法》(明治31年)也有同样的论述,在此从略。试问,如上所述,既然区区“镇西”和“松浦”等地方边民海贼都能“构船数十艘”前往高丽行寇,难道由日本中西部全部海贼参与的倭寇集团“构船百艘,动员万余人,备一千匹马”是绝对做不到的事情码?总之,倭寇的成份与性质乃日人海贼与寇盗行为是无法改变的客观事实。
  
  二、前期倭寇产生的原因
  
   下面让我们探讨一下倭寇发生的社会、历史原因。不妨我们先看一看日方学者的见解。新井章介认为“正常的通交关系,之所以只能以高丽,或朝鲜被‘寇’的现象出现是因为其国家外交政策阻碍自由交易的缘故”。“前期倭寇产生的最大原因是高丽政府之极端的限制性政策,使一年一、二次的‘进奉船’制度都被取消掉,从而使渴望与高丽通交的日本人不得不只能依靠非合法的私贸易(来进行通商———笔者注)”。川添昭二也在最具权威性的《岩波讲座日本史》中发表论文认为:“自1323年以来日本海盗大举拥向高丽行寇是因为高丽与元朝公开实施锁国态度,所以日本人被迫相继推行了强迫性贸易,进而也发生了海寇行为。”
  
   从上述两人的观点中,不难看出,他们是将倭寇发生的原因归咎于高丽的“锁国政策”上了。换言之,他们将倭寇的发生原因及责任推卸到高丽这一方的国家政策上面。这是本末倒置的奇谈怪论。试问“非合法的私贸易”及“通交”与“灭亡民家,掠取资财”(前载《明月记》),“夺取人物侵陵住民”(前载《百金东抄》),以及因烧杀而“荒无人烟”(前载《太平记》)之惨状又有何逻辑上的联系呢?只要看一看下一段朝日双方均有文献记录的事实就能够清楚地看到日人是在高丽怎样进行“通交”和“贸易”的。据《高丽史》(卷114,杨白渊)记载,于1379年,“骑七百,步二千”之大规模倭寇袭击了“晋州”,而对其事件详情,《异称日本传》(下之三,三纲行实图)载云:“列女崔氏灵 士人仁礻右女也,适晋州户长郑满,生子女四人,其季在襁褓,洪武已末(1379年),倭贼寇晋,阖境奔鼠,时满因事如京,贼阑入里闾,崔年方三十余,且有姿色,抱携诸息,走避山中,贼四出驱掠,遇崔露刃以胁,崔抱树而拒,奋骂曰:死等尔,污贼以生,无宁死义。骂不绝口,贼遂害之,死于树下,贼掳子息以去。第三儿习,甫六岁,啼号尸侧,襁褓儿犹匍匐就乳,血淋漓入口,寻亦死焉。”再说,无论如何强调,暴政或劫掠是中世纪世界史上普遍现象,也决不能因而使之合理化,或正当化。正如日本学者迁哲郎博士所指出,“倭寇之冒险与劳苦,从未获得过公共的(社会、历史———笔者注)意义,而且自始至终都徘徊在黑暗之中。倭寇的历史意义在于它从未获得过其历史意义”。总而言之,倭寇的产生与“贸易”、“通交”是决没有任何意义上的联系的。
  
   还有,关于新井等人力图要设立的地方性的、多国籍、多民族参与的“环中国海国际通商圈”的存在,笔者认为,它不过是其想象中的“乌托邦”架构而已。因为,如上所述,在有关前期倭寇的诸文献中,不仅从未出现过犹如高丽贼民曾与倭寇之“联合”之类的记录,而且,他们也未能指出其“国际性地域倭寇世界”是在什么样的“原理”的指导下,以怎样的方式“联合”和“运转”的。相反,正如新井在自己早期论文中所承认那样,反而,在这一时期,“不仅存在着围绕环中国海国际贸易中介之主动权而形成的倭人海商与琉球海商的对立,而且很难发现联系高丽与倭人海贼之间联合的纽带。” 因此,笔者不能不认为,他们设立这种“地域性国际世界”的目的,要么在于设立一个与国家权力相抗衡的“乌托邦”理想境界来使倭寇现象变得正当化、合理化,要么企图将倭寇发生之原因,归咎于此种所谓“地域性社会”之存在上。正像现代日本史学界某些人常常把日本侵略中国和朝鲜并使之半殖民化或殖民化的原因归咎于为“对抗俄之南下及欧美势力之扩张”上那样。
  
   笔者认为,倭寇现象的发生,其第一性的,根本性的原因是在于日本国内诸因素。“解铃还须系铃人”。既然“前期倭寇”的主体是“倭人”,那么,首先应该从日本国内诸要素中寻觅其原因。
  
   只要考察一下反映“前期倭寇”发生时期朝日双方状况的相关文献史料,我们很快就能发现,倭寇的发生跟日本国内时代史特征是紧密相联的。
  
   根据上面所举倭寇入侵高丽的统计;我们不妨将前期倭寇分为两个阶段,即“发生阶段”和“全盛阶段”。也就是视自1223年高宗10年至忠肃王未(1313年)的近一百年为前者,而自忠定王之始(1349年)至恭让王3年(1391年)的40年为后者。如果对这两阶段倭寇现象做以比较,前一阶段的显著特点是被寇次数少(大约十年发生11.5次),被寇地点较集中(大都在全州、巨济、熊神、全罗州等南部沿海地方),被略之物也主要是“谷物及衣食资生之具”。 而后一阶段则相反,不仅被寇次数多(40年间共发生462次,平均一年1.5次),被寇范围广(几乎涉及到半岛全域),且被掠之物也除“物品”之外,还包括活着的商品“人”。另外,掠夺过程中的残暴性也无以与前一段相比。这是为什么呢?它与日本国内时代史发展特征是有何内在联系呢?
  
   众所周知,在日本历史上,镰仓时代(1192~1333年),尤其是其中后期(相当于倭寇发生阶段)的最显著特点是:它是处于日本古代奴隶庄园领主制社会向中世纪农奴封建领主制社会过渡的中后期,而其具体表现形式是以“除田”、“给田”、“给名”为基础壮大起来的地方“在地势力”,开始用实际行动破坏古代式庄园制,重新确立新的封建领主制大地主所有制与农奴小营经济体制,并在“御恩”和“奉公”观念支配下逐步开始形成新型的、前所未有的封建秩序。 由于它正处于这种社会大变革期的“前夜”时期,虽说社会各种矛盾已开始公开化、明朗化,但还没有形成全国性的,“急风暴雨”式的局面,因而,其矛盾的表现形式也显得局部化和地方化。从全局来看,这正是这一时期倭寇发生次数少、范围小、被害程度也相对轻的主要原因。例如:这一时期,日方行寇主体大部分与离朝鲜南部较近的九州地方上的“三岛”(即对马、壹岐、肥前松浦)居民相关的事实是其具体反映。
  
   与此相反,南北朝时代(1336~1392年),则是日本新型封建领主制社会,通过南北两大武士集团的全面对抗与抗争、最终确立的大混乱时期。这一时期的显著特点是,伴随着“在地势力”(指地方武士集团)的崛起,出现了由庄园领主、名主、寺僧、庄官、神人、农民、商人等各界各阶层人参与的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海贼群”和“恶党群”,并且由于这些集团的横暴,实际上在日本持续了近半个世纪的前所未有的无政府状态。 有人称“14世纪后半期的日本,堪称是恶党的世界”。 它是镰仓末期,也就是日本奴隶社会末期,各种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随着庄园制的消失,封建制度的建立,以及货币流通的扩大,这些“恶党”的对外活动也越来越猖獗。上面所举,包括日本中西部全域的“本国恶党”、“恶徒”等大举拥向高丽行寇是其具体例证。这也正是“倭寇”能够“全盛”的最大客观要素。
  
   如果我们再仔细考察日本国内所发生的“承久之乱”“观应之乱”及“南北两朝九州争夺战,”等社会暴乱,就不难发现它们和在高丽所发生之倭寇现象之间,确实有着时空上的平行关系,因此,不能单纯地视其为历史的偶然。(无须说明,元、明交替期的社会混乱和高丽末社会动乱与倭寇之猖獗也是有时空上的平行关系的。)
  
   另外,从倭寇的掠夺目标中我们也可以推究其行寇缘由。例如,在“发生时期”的倭寇,其掠夺物,大都集中在“谷物和衣食资生之具”。它说明,这一时期,日本九州边民是缺少粮食等生活必需品的。再说,当考虑到于日本宽喜三年和正嘉二年,在这一地区所发生的二次大规模饥馑和动乱时 ,我们不难想象为什么发生“三岛海贼”之侵寇事件了。而到了“全盛时期”,倭寇的目标已扩大到“人”身上。这是因为,在这一时期,虽说,日本封建农奴制制度已初步形成,但在相当大的范围内,仍然存在着古代奴隶制生产方式的残余,而前所未有的南北朝军事对抗和“恶党”“海贼”在海外行寇规模的扩大等混乱局面,促使其对外掠夺目标中增加了一种流通的商品———“人”。在下一段记录中所出现的,被使役的奴隶的存在和奴隶人身买卖现象的存在是其旁证。
  
   《朝鲜世宗实录》十一年十二月乙亥条(1429年)载:“通信使朴瑞生具可行事件以启……,倭贼常侵略我国,虏我人民,以为奴婢,或转卖远国,俾不永还,其父兄、子弟,痛心切齿,而未得报仇者,几何人乎?臣等之行,每泊舟处,被虏之人,争欲逃来,以其主枷锁坚囚未果,诚可愍也。日本人多食少,多卖奴婢,或窃人子弟卖之,滔滔皆是。”
  
   综上所述,倭寇的成份与性质是日本海盗与其侵寇行为,而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日本国内因素。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我们也不能否认其他因素或局面之存在可能性。只有当我们从这种日本国内诸要素(当然包括上述以外的各种要素)与相关时期的高丽王朝、李氏朝鲜王朝,以及元朝、明朝等诸外部因素相结合,整体地、综合地、平行地、有机联系地去考察倭寇现象时,才能对其现象给予合乎逻辑的、客观的解释与评价。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