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本就不需要公信力,如果有公信力就不是“医闹”了,而是“医惩”了。其实把医闹看成商业纠纷就很好理解了,人送到医院就是个产妇接生的医疗服务合同,产妇家人出钱买服务,要的结果是母子平安,医院最后不清不楚的给了具尸首,采购方当然认为你医院违约,理论上讲出了这种事马上应该找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有了结果可以根据结果私下和解或走法律程序,但老百姓根据以往的经验,得到的结论往往是老子鉴定儿子,完全没有公信力,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不闹不行,好比甲方向乙方买货,东西到了货不对板,找鉴定,结果鉴定方是乙方的母公司,这当然不靠谱。每年因为商业纠纷挂彩的,死人的还少吗,连亿万富翁都被宰了好几个,这还是有明确的《合同法》之类的结果,出几个医闹按概率来说太正常了,。 现在的医生已经不是当初的白衣天使了,混口饭吃而已,搞钱第一,不是黑心烂肝乱开药少收厂商黑钱就不错了,医院也是纯粹的商业机构,逮到患者宰你没商量,利润第一,老百姓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花了大价钱当然有权力要求母子平安。如果始终不解决独立第三方鉴定的问题,进一步对医疗服务立法,医生忙于拿回扣,医院忙于创利润,那么医闹只会越来越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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