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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医患之间

 看书学习198 2014-09-14
医患之间
2014-03-25
海 伦

海 伦

最近,微信很热闹,一半朋友转发医生救死扶伤却被患者家属砍杀;另一半朋友转发患者被医生过度治疗以谋私利。双方各有各的冤屈和愤怒,结越打越死,医患之间何时变成了不共戴天?在海外25年,从未遭遇医患纠纷,亦从来没有意识到这是个问题。

在北美,从准备报考医学院到通过医生执照考试正式执业行医可以说是一个千锤百炼的过程。首先,医学院和法学院,在北美都属于专业学院,申请人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并且成绩达到一定标准才有资格申请,通常学制是4年。成绩亦不是唯一录取标准,加拿大有一所医学院甚至不需要考试,只看个人自述来判断申请人是否会是个合格的医生。为此,许多学生在中学时代便开始做义工,有的更休学服务社区或者贫穷国家。医学院的宗旨很明确:未来的医生不但要学业出类拔萃,而且要有足够的爱心,坚韧的意志。

这道高门槛注定培养出来的是精英中的精英,4年本科,4年医学院,毕业后如果志在普通家庭医生,实习3年;如果志在专科医生,那么另加4年,共7年。如果18岁上大学,到成为一个真正的医生至少已年近30岁了。这样一个制度,几乎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也注定了医生这个职业在北美就是高收入、高地位。医生以患者谋取私利的机会在北美没有存在空间。

加拿大是全民免费医疗,医院不分公私,除了牙科属于美容范畴的医疗服务需要购买医疗保险以外,只要是本国合法居民无需医疗保险。就诊时先看家庭医生,家庭医生如果觉得情况严重再转介到专科医生处,没有多花钱看特诊之说,也没有托熟人找关系之渠道,患者需要做的就是等候。前些年阿尔伯塔省的卡尔加里有议员看专科插队被揭发,议员公开道歉,也就此葬送政治前程。医患之间的选择是双向的,制度的公平避免了医患之间类似厚此薄彼的纠纷。

美国的医院有所谓的公私之分,有专门收治无医保病人的医院,诸如county hospital(县医院) 。几乎所有的医院看急诊都无需先付费,治疗结束后账单会寄到患者家中,根据收入水平收费。缴付方式也因人而异,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分期付款,如果都无力承担,费用则由政府买单。在医院工作的医生,薪水由医院支付;开私家诊所的医生,薪水则向患者的医保公司索取。医保公司则根据医生的诊断评估患者所需要的诊治费用,若是医生给予了不必要的过度治疗,医保公司有权选择只支付部分费用。在北美,几乎没有过度治疗的可能。如果你带着发高烧的孩子去看急诊,通常的情况是护士在分流站把孩子扒光了,喂冰棒,等上几个钟头,医生给孩子看看喉咙和耳朵,如果没有发炎,关照你给孩子多喝水,开一瓶退烧药就打发回家。我的儿子20岁,加拿大出生,在美国上幼稚园,儿时经常出入诊所、医院,从未挂过一次水。医生若是给予过度治疗,不但拿不到保险公司支付自己的费用,还有可能因此上了黑名单,没有医生会拿自己的职业生涯开玩笑。

好友Alex是美国南部休斯敦一家医院的肿瘤科专科医生,每天看诊的都是癌症病人。几乎每一位病人过世之后,家属都会送上卡片甚至鲜花感谢他的努力并伴病人度过人生的最后时光。患者砍杀医生这样闻所未闻的血腥个案在北美只会发生在精神病院。

医疗事故任何地方都会有,北美也不例外,法律是人人选择的解决途径。医患之间,没有亲密亦没有仇恨,这样一个相互尊重、双方维持在专业范围内的关系正是制度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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