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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处罚办法出台 阿里等已整改

 青501 201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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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chWeb报道】9月16日消息,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报会上表示,对于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7月份对10家电商约谈之后,目前来看,阿里巴巴集团、京东商城、1号店等电商平台能够带头整改,网络消费环境逐渐改善。

  杨红灿在通报会上表示,下一步工商总局将尽快出台《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据透露,处罚办法将在10月底前公布。

  “新消法对网络购物的有关规定,应该是一大亮点。但目前的关键问题是,市场各方对《新消法》的规定认识上不是很一致,例如七日无理由退货,各方对商品的完好程度的问题理解不一致。”杨红灿介绍称。

  杨红灿介绍称,在新《消法》将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列入法律规定后,阿里巴巴启动了七轮调整,重点针对商家后台认证系统、服务系统、消保系统等的底层构架进行了优化。特别是对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改造后已初步实现“一对一”明示,消费者在下单页面可以进行直接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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