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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的执行

 jade lily 2014-09-17
1、下列哪些规定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都应当遵守的?
  • 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 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 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答案解析: 《刑法》第39条规定了管制犯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第75条规定了缓刑犯应当遵守的规定,第84条则规定了假释犯的法定义务,根据上述法条的内容,可以得出答案。
    应当说本题考查的比较明确与明显,属于法条内容的直接表述与反映,解答也比较容易。B项具有一定的干扰性,其仅为管制犯所有。本题考查的是管制犯、缓刑犯与假释犯在考验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定规范的相同点,对此刑法条文中有明确的规定,应注意复习时的归纳,防止混淆。法条的熟练程度是解答本题的关键所在。参考答案:A,C,D
2、甲因犯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服刑13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的第6年,甲盗窃手提电脑一部,当时未被发现。假释考验期满后第4年,甲因暴力抢劫被逮捕,交待了自己盗窃手提电脑的事实。甲暴力抢劫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对甲应当撤销假释
  • 对甲应从重处罚
  • 对甲不适用缓刑
  • 对甲不再适用假释
答案解析: 我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故A正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故B正确。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故C正确。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故D正确。故选ABCD。 
3、 对下列情况下的假释犯,发生哪些情形应依法撤销假释?
  • 在假释期间又犯新罪的
  • 假释期间,发现其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 擅自迁往其他地区居住的
  • 不按规定向监督机关报告自己活动情况的
答案解析: 详见《刑法》第84,86条      参考答案:A,B,C,D
4、甲某因抢劫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服刑期间;由于有立功表现而被假释。假释考验期满之日前一天,几个朋友邀请甲某到一饭店摆宴庆贺他获得新生,甲某喝酒较多。饭后,甲某驾车回家途中撞倒一人,甲某下车一看人已死亡,酒顿时吓醒,驾车逃离现场,后被查获。对甲某的行为应()处理。
  • 按照交通肇事罪
  • 按照累犯
  • 按照数罪并罚中先减后并的原则
  • 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罚
答案解析: 参见《刑法》第69、70、71条,如下: 第六十九条 【吸收原则、限制加重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并科原则】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条【漏罪先并后减】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七十一条 【新罪先减后并】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同时又根据题干“假释考验期满之日”也属于考验期内。所以应该按照C中新罪先减后并原则及A 
5、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其中,“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各项情形。
  • 认罪服法
  • 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 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 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答案解析: 本题考点是减刑条件中,确有悔改表现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故选ABCD。 
6、决定假释和减刑的机关一样,都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7、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 )
  • 时效中断
  • 时效继续
  • 时效延长
  • 时效阻断
考点:时效    解析:时效延长是无限的,而发生时效中断则仅导致前罪追诉时效与后罪相同.        答案:A
8、甲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已执行6年,在执行期间,甲某又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对其应在怎样的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罚?
  • 15年以上
  • 9年以上15年以下
  • 9年以上11年以下
  • 11年以下
答案解析】《刑法》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依此,本案中,应将未执行完毕的2年和后罪所判处的9年刑罚放在一起按照数罪并罚的一般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此是“先减后并”原则的适用。【正确答案】 C
9、某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周某以无钱为由拒不缴纳罚金。刑满释放后第5年,周某准备结婚,购买29寸彩电一台及冰箱一台。法院得知上述情况后派法警强行将彩电、冰箱扣押。请问应如何看待法院的行为?
  • 欠妥当
  • 虽然欠妥当但却是合法的
  • 并无不妥,是完全合法的
  • 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考点:罚金的执行
讲解:《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次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法院可以随时追缴周某的财产,故法院的行为并无不妥,是合法的。答案解析: C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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