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的“谬想”:婚外情可否合理化?
原题:我有一个“谬想” 继大V薛蛮子、“国民女婿”黄海波因嫖娼被抓之后,中国大陆第六代电影导演领军人物之一的王全安,也在近日因涉嫌嫖娼被北京警方拘留。2011年,光头的王全安与漂亮的电影演员张雨绮结婚,至今仅有3年多时间,按说他不应该趁妻子不在家出轨,可是这事儿还是发生了。网络上议论纷纷,浏览之后也触发了笔者的一些思考。?旋即又见共识网“文化”栏目刊发了阴化礼先生的《明星大V嫖娼何故屡禁不止》,读后颇觉其说理不够,主要观点亦难以服众(从网友评价投票和跟帖评论即可看出),故有此文,目的不在于和阴先生商榷,而在于阐述笔者对“爱情、婚姻和婚外情”问题的粗浅看法。? 人们常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话有一定的道理。原因在于爱情总是浪漫的,而婚姻却是现实的。浪漫与现实之间,毕竟存在着差距和矛盾。 两个年轻人相爱,大多源于异性吸引,只注重对方的长相、身材、脾气,以及音容笑貌、举手投足,几乎不去考虑结婚以后怎么过日子的事。于是花前月下,卿卿我我,你情我爱,拥抱接吻,如胶似漆,黏糊得很,确实是挺浪漫的。可是结婚以后,两个人真正生活在一起,就牵扯到买菜做饭、锅碗瓢盆等日常事务,还有双方父母亲属的关系处理等现实问题。结婚前刻意隐藏的缺点和陋习也暴露了出来,结婚前能够原谅、宽容对方的地方也不再原谅、宽容,彼此常常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吵嘴。夫妻双方都有自己的异性同事和朋友,交往中也难免发生一些误会。这样一来,各种摩擦和矛盾就不断出现了。久而久之,爱的激情减退,生活趋于平淡甚至乏味。这就是现实的婚姻生活。 面对现实的婚姻生活,夫妻双方如果性格互补,能够互相体贴,宽容忍让,加上孩子作为感情纽带的维系,日子也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下去了;反之,如果脾气针尖对麦芒,都很强势,都想要压住对方,那么生活就不会平静安宁,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要不了几年,这夫妻感情就会彻底撕裂,婚姻关系也就难以存续下去了。在现实中,前一种情况是大多数,大家都是这样凑合着过活;后一种情况是少数,离婚后双方又重新去找自己的另一半,找到后再结合成像前一种情况那样的夫妻,过着和他们一样的平平淡淡的生活。 然而,平淡的婚姻生活总是不断遭遇挑战。不少已婚男女在人际交往中碰见了异性知己,俩人彼此倾慕,情投意合。这时,想离婚吧,又怕伤害孩子、父母反对;不离婚吧,又于心不甘,不忍割舍这段感情。于是,婚外情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无论古今,无论中外,婚外情一直是客观存在,并且延绵不绝,生命力极强。尤其是现代社会,人们思想解放了,在物质生活得到极大满足之后,就开始追求精神生活的幸福,不想再压抑自己的个性需求,也不想再受传统伦理道德的束缚,婚外情现象便急剧增多了。 面对越来越多的婚外情,有些人痛心疾首,斥之为道德败坏,其实大可不必。孔子早就说过:“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告子与孟子辩论时也说:“食、色,性也。”也就是说,好色和吃饭一样,都是人的天性,用时髦术语来说,叫“天赋人权”。《世界人权公约》中就有“公民有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这一条款。既然如此,凭什么要褫夺之呢?理解、尊重、正确对待就是了。况且,刑法上之所以没有通奸罪,其理由就在于尊重人的天性,尊重天赋人权;婚外情是当事人之间的私人契约,与他人无关;即使以道德而论,也完全属于私德,与公德毫无关系,何必要横加干涉呢? 也许有人会问:婚外情当事人破坏夫妻感情,背叛配偶不忠诚,能说与他人无关吗?是的,婚外情的确与当事人配偶有关,是对夫妻感情的背叛和不忠;但这一点,正是我所要质疑的。难道两个人只要一结婚,就要被牢牢捆绑在一起,失去自己的情感自由和性选择自由么?在夫妻感情尚未彻底破裂的情况下,为了维持婚姻就必须牺牲个人的情感和幸福,这不是扼杀人性么?喜新厌旧本来就是人的天性,正如人们不可能永远只吃一种饭菜、只穿一件衣服。爱情和人类的其他感情(如喜怒哀乐)一样,也是会发生变化的。这是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承认爱情会变化,就要学会应对这种变化。 如何应对这种变化呢?周国平先生关于婚姻有一个“谬想”,他说:既然婚姻是一种契约关系,为什么不像别的契约一样,为它规定一个适当的期限(例如7年)呢?期满可以续约,否则自动失效。他的这一“谬想”,意在提高婚姻质量,淘汰劣质婚姻,使离婚得以和平实现。但是我想,果真实行起来,社会遗患会很多。因为离婚不仅仅是夫妻两个人的事,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个大问题,家庭解体对子女造成的心灵伤害更是最大的问题。如果把7年作为一次婚姻的期限,那么有人一生可能离五六次婚,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就更大更多了。 受周先生这个“谬想”的启发,我也有一个“谬想”:维持没有激情、平平淡淡的婚姻,夫妻二人在一起就是过日子,不要轻率离婚,不要奢望爱情和婚姻永远统一,但夫妻双方都可以有自己的情人,即允许婚外情的合理存在。当然,如果一方不愿意找情人或找不到情人,也不妨大度一些,尊重配偶的情感自由和性自由。 我的这一个“谬想”,其实在西方许多国家都不成其为“谬想”了。西方国家大多也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离婚率也不见得比我们高,原因是人家把爱情和婚姻的关系厘清了,不硬把它们捆绑在一起,夫妻关系即使不和睦也不离婚,但都有自己的情人。情人之间的关系就是性伙伴的关系,双方都享受着对方给予的性爱愉悦,却没有金钱利益等因素的参与,这就很好地处理了爱情和婚姻之间的矛盾,既维持了安宁祥和的家庭生活,也享受到了激情燃烧的婚外情生活。 当然,国人和西方人在性观念上有很大的不同,大多数人还比较保守,因此在当前来说,我的“谬想”肯定会有许多人不能接受,所以就只能是我个人的“谬想”了。姑妄言之,姑妄听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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