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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著名的理财家:管仲

 xxcd 2014-09-24

春秋时期著名的理财家:管仲

2014-02-27 15:50:29 来源:中华财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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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管仲是我国春秋时期伟大理财家与杰出政治家,也是具有丰富卓越智慧的思想家。他对理财与治国的关系认识,以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而著名。在财政收入上的思想是取之有度,尽可增收,在财政支出上的思想是主张用之有止。理财措施是实行了相地而衰征,盐铁专卖,达到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不同行业采取不同的轻税政策,取得积极有效的成功。

  在我国古代财政思想史的记载中,许多理财家均有精深的理论建树与宝贵的思想及措施,这些都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吸收继承发扬的。大理财家管仲则是我国众多优秀理财家中出类拔萃的一个,就世界的古代范围而言,他也是一颗灿烂称世的明珠星。而对管仲的研究,是史学家所面临的难题之一,对于管仲与《管子》一书及管仲思想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分歧。本文就笔者的了解谈一点肤浅的看法,请求赐教。

  一、管仲的生平简介
  管仲(约公元前七三○——公元前六四五年),谥号曰敬,即管敬仲,名夷吾,字仲,故称管仲。颖上(颖水之滨)人,即今安徽省颖上县人。此地早属于郑国所治,随齐桓公霸主地位得确立,归齐国管辖。
  管仲的生年不详,多数研究者是依他四十五岁(公元前六五八年)为齐国宰相,推算他大约在齐桓公元年(公元前七三○年)。据《史记》所载他死于齐桓公四十一年(公元前六四五年),在世八十多年。
  管仲出身于没落的贵族领主家庭,他是母亲年迈之子,对母亲非常孝顺。小时侯常常与鲍叔牙在一起,交往密切,友谊深厚,共同经商买卖。鲍叔牙了解他很精明能干,在他与鲍叔牙经营商业中,由于贫困他常常多拿一些,鲍叔牙不认为他贪财而深知养活家里老母需要花钱;他曾做过三次小官都被辞退,鲍叔牙并不认为他不能干,而是君主不贤明;他曾为鲍叔牙出过主意,照着办后失败,鲍叔牙不认为是他的主意不好,而是运用不成熟,他打仗总是中途跑回家,鲍叔牙不认为他胆小,而是不愿意在那些争权中白白送命,而家有老母无人抚养。故他对商品,货币,贸易,理财等有较为丰富的直接知识,也就决定了他深知民间实况,这也是他具有卓越见解,成为良相(大理财家)的客观基础。公元前六八五年,齐桓公杀公子纠而身亡,管仲却被鲍叔牙从死罪中救出推荐为相,自己甘作下手。鲍叔牙这样为国家、为朋友,不争权、不争功,豁达大度的贤臣,实在是千古难得。在后世有“管鲍之交”这一句话来说明朋友纯真友谊和表彰鲍叔牙那种举贤才的高洁品格。后来鲍叔牙死,管仲在这位挚友墓前哀悼时说:“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①实为不过。齐桓公之所以称霸天下,不仅在于有管仲这样的治国理财大才,而且还有象鲍叔牙这样的举贤让能者的配合。
  管仲的个人贤才,治国方略,管理计划,齐桓公也是非常尊重的。他第一次见管仲前,曾洗了三次澡,在身上洒了三次香水才去迎见。管仲当宰相辅佐齐国,对内“以区区之齐在海滨,通货积财,富国强兵”;对外以“尊王攘夷”为口号,“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使齐国成为一个最早的霸主,同时,还奠定了齐国以后“常强于诸侯”的基础。齐桓公知人善任,信而不衰,不怕擅权,不计前嫌启用管仲,四十多年对其言听计从,成就了他的五霸之主※,这也成为管仲人生中最大的转折,可以说是管仲成就伟大事业的前提条件。在当时天下动荡、诸侯争霸的社会局势和齐国政治混乱的局面,是管仲成就伟大事业特定的社会背景。
  管仲注重经济,反对空谈主义,主张改革以富国强兵。他说:“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②,颇得唯物论中“物质决定意识的”精髓。齐桓公尊管仲为“仲父”、“尚父”,授权让他主持一系列政治和经济改革:在全国划分政区,组织军事编制,设官吏管理;建立选拔人才制度,士经三审选,可为“上卿之赞”(助理);按土地分等征税,禁止贵族掠夺私产;发展盐铁业,铸造货币,调剂物价。管仲改革的实质,改革土地和人口制度。管仲改革成效显著,齐国由此国力大振。对外,管仲提出“尊王攘夷”,联合北方邻国,抵抗山戎族南侵。这一外交战略也获得成功。后来孔子感叹说:“微管仲,吾披发左衽已!
  管仲是春秋初期的政治家和理财家。因为在我国古代政治经济不加区分,政治家也多是理财家,或者经济思想家。管仲是我国古代最为著名的贤相之一,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最为著名的经济家和政治改革家,他辅助齐桓公改革内政,振兴经济,富国强兵,建立了“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大业,使齐国成为春秋五霸之首,赫赫业绩彪炳青史;“一代伟才,并世无双”后世许多政治家、思想家把他奉为楷模。管仲的理财思想和措施在财政思想史上是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自秦汉以来历代的主要改革家,几乎都受到他的思想的影响,以他的财政思想为蓝本,来对付那些反对改革的落后保守势力,这足见其重要作用。他的财政思想原则是富国强民。在财政的具体收支上认为“取之有度,用之有止”。他的财政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财政措施上,按土地好坏分等征税,适当征发力役,禁止掠夺家畜。并用官府力量发展盐铁业,铸造和管理货币,调剂物价。同时还配合一些政治上的措施,既分国都为十五士乡和六工商乡,分鄙野为属,设各级官吏管理。并以士乡的乡里组织为军事编制,还设有人才选拔制度,规定以军器和金属赎罪的办法,扩冲军备。这些措施的实行,使齐国力大振,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发挥了财政促进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管仲有极为丰富的理财思想,并且在理论上有独特的见解,他的财政措施是强有力的,对促进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确有进行研究的价值。而《管子》一书又不是管仲本人的著作,这是肯定的,而书中的主要思想与政绩归为管仲所有,这也是不可非议的。史学界对《管子》一书的归属尽管存在着争论,但是作为战国时各学派的言论汇编,其绝大部分思想资料归管仲学派还是可以肯定的,它的内容很庞杂,包括法家、儒家、道家、阴阳家、名家、兵家和农家的观点,它所体现的政治、经济和哲学思想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思想成就。《管子》一书传说是春秋时期管仲的著作。现在版本的《管子》是在西汉时由刘向编定的,原有八十六篇,现只有七十六篇,内容分为八类:《经言》九篇,《外言》八篇,《内言》七篇,《短语》十七篇,《区言》五篇,《杂篇》十篇,《管子解》四篇,《管子轻重》十六篇。在刘向编定之前,韩非、贾谊、司马迁等人都认为它有一个中心思想,即主张法治的同时也提倡用道德教化来进行统治,对礼和法是并重的。所以有人推测这是齐国学者结合本国特点,托名管仲提出的一种新学说。也许是刘向或其他人把各派的著作编进了《管子》,造成了内容庞杂的结果。尽管如此,《管子》还是在保存丰富的史料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具有很高的史学价值。下面就以《管子》一书的资料为基础,谈谈管仲的理财思想与理财措施。

  二、理财与治国关系的认识
  (一)管仲理财思想的精髓
  任何一种思想的产生都有它主观和客观的条件,只有在这样特定的经济基础上才能产生具有重大影响且完善的思想。管仲的财政思想与他的处世哲学及出身环境有密切关系。“宽厚柔民”是管仲个人道德原则的一条,这与从西周以来而形成的“重民轻天”的思想相似,可谓他的主观指导思想;管仲虽生于贵族领主家庭,但他面临的贫困又迫使他经商谋生,这样的客观环境促使他在社会的基层体会到民间疾苦,了解经济盛衰状况。
  正好如“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③这是《管子》中经常被引用的一句名言。这种朴素唯物论观点也就是管仲思想理论的的综合反映。即粮仓实足,人们才懂得遵守礼节;吃穿富裕,人们才懂得光荣和耻辱。这说明物质基础决定着精神文明的程度,也是治国理财的依据。由此出发,它坚持“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把财政的丰啬,乃至国家的安危,政治的好坏,都归结到能否充实人民的物质经济生活这一点上。但是这里所指的富民,是在顺民所欲的前提下,不使人民的富裕无限制。既要充实国家财政使国富,又要使人民也富裕。但又不是毫无限制而须由政府加以调节,同时还须顺民所欲不妨碍其生产活动。为了适应这些要求,《管子》的基本财政方针可以概括为两点:一是在调节人民贫富上强调富而能夺,贫而能予;二是在充实国家财政上尽可能采取租税以外的政策。上述两点理财原则是管仲理财思想及理财措施的精髓。管仲的一切理财思想皆由此出发。
  (二)理财与治国的关系
  1、经济决定财政,财政反作用于经济
  《管子》谈论财政是由经济而言财政,即根据本国经济条件来管理财政,然后反过来又通过财政来促进经济富裕,借助财政分配工具以达到富国的目的。
  A、经济是治国理财的根据,主张用经济手段来治国。《管子》认为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对于巩固封建国家的统治,具有决定的作用;国家政权的兴衰决定于国家经济实力的强弱。另外《管子》还认为管理国家必须从经济入手,国家财力雄厚了,远方的人们就会前来归附;荒地开垦了,人民才能安居;粮食堆满了仓库,人民才懂得遵守礼节;吃穿富裕了,人民才知道光荣和耻辱。上述管仲理财思想的分析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B、治国必先富民,而富民的目的,则在于富国。“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奚已知其然也?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凌上犯禁,凌上犯禁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乱国常贫。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④这种富国强兵之道的朴素唯物论思想是可贵的,足见管子把富民作为财政状况好坏,政治是否安定,国家基础是否安稳牢固关键之所在来看待,而富民的直接目的就是富国。他还认为:“必国富而粟多也。夫富国多粟生于农,故先王贵之。凡为国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末作文巧禁,则民无所游食;民无所游食,则必事农;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是以先王知众民、强兵、广地、富国必生于粟也,故禁末作、止奇巧而利农事”。⑤他认识到王天下的基础,在于发展农业基础,而农业发展,粮食增产,也是国家强弱安危的重要基础,这是管仲理财的基本原则。
  以管仲对农业的看法而言。农业是最早出现的生产部门,在人类社会的初期及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曾经是唯一的生产部门。我国古代是以农业立国的,农业是当时的主要生产部门。正如恩格斯所说:“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现在它更是这样了”。⑥如上所说,管仲认为农业是治国的基础,是相当重要的。所以要禁止工商业活动。促进奴隶社会农业的发展。它视土地是万物生长的根本,即如“务五谷则食足,养桑麻、育六畜则民富,令顺民心则威令行”。⑦这一思想在其他篇著还有论述:“山泽救于火,草木殖成,国之富也;沟渎遂于隘,障水安其藏,国之富也;桑麻殖于野,五谷宜其地,国之富也;六畜育于家,瓜瓠荤菜百果备具,国之富也;工事无深镂,女事无文章,国之富也”。⑧ “行其田野,视其耕耘,记其农事,而饥饱之国可知也。……行其山泽,观其桑麻,行其六畜之产,而贫富之国可知也”。⑨“凡有地牧民者,勿在四时,守在仓廪。国多财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四维张则军令行。……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下令流水之原者,令顺民心。……天下不患无臣,患无君以使之;天下不患无财,患无人以分之。”⑩由此看来,管仲把农业各方面的发展,也作为考察国家是否富强,政令是否推行的一个重要方法,巡视一个国家的土地耕种,山川种植,可知其国贫富。视农业生产为得民心的基础,只要“食足”,才能“民富”,只有“民富”,才能“安国”。即人们有了丰厚的物质基础,经济生活满足,就能遵守法令、道德,这样才能维护封建国家的统治,进而改变奴隶占有制生产方式,君主要充分发挥贤能人才的作用,对财富进行有计划的管理,达到国家财力充裕。
  管仲深知,要国强争霸,必须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做后盾。守住疆土要凭借坚固的城池,守住城池要靠勇敢的士兵,勇敢的士兵来自于百姓,百姓的根本是要有粮食。因此如果土地得不到很好的开垦,城池则不能坚固。在这个基础上,管仲突破了前人的观念教条框架。他在继承周人旧法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富为荣,以利为重的观念。他的一系列奖勤罚懒的政策,促使齐国很快形成了各想门路、各使招数努力致富的社会风气。管仲本人就是致富的典型,虽然他是一名相国,可却有三归之法敛富聚财,以其致富可敌国。所以,孔子对他这一点颇有微辞,《史记》中,司马迁对齐国当时士民工商贾五民熙来攘往的景象赞美道:即使是拥有战车千乘的大王、兵车万辆的诸侯也怕贫困,更何况那些耕种为家、编纺为身的匹夫编户呢?司马迁深谙:“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正因为如此,区区之齐在短短的三年里便称霸天下。遗憾的是,管仲的这个思想,没被后代充分继承,“君子不言利”绵绵一脉,拴牢中国人两千余年,最终中国只能以农业文明著称于世。检讨中国农业文明的缺憾,我们更加由衷的敬佩伟大的管仲。
  C、政顺民心,知予为取。他说:“夫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续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入海,海深万仞,就波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渊之下,无所不入焉。故善者执利之在,而民自美安,不推而往,不引而来,不烦不扰,而民自富——如鸟之覆卵,无声无形,而唯见其成。”11所以他认为民心乃是国家强、民众富、社稷存、战则胜,守则固的根本前提,而主张获得人心的关键则在于为百姓创造利益。管仲富民的目的在于索取,“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
  2、富国与裕民
  A、管仲首先强调农业是治国的基础,应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他说:“一农不耕,民或为之饥;一女不织,民或为之寒。故事再其本,则无卖其子者;事三其本,则衣食足;事四其本,则正籍给;事五其本,则远近通,死得藏。”12意思是说,一个农夫不耕地,就会有人挨饿;一个妇女不织布,就会有人受凉。强调了男耕女织是人们生存的必需。同时指出,如果农事收益相当于所费工本的两倍,就不致有卖儿女的事;相当于所费的三倍,就会衣食丰足;相当于所费的四倍,就能交纳国家的赋税;相当于所费的五倍,就能做到相互调剂,死者得到妥善安葬。所以,善于理财治国的人,不仅必须懂得土地不仅生产谷子,它还是农林牧副诸业生产的根本,即“土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根苑也”;还要知道“务五谷,则食足;养桑麻、育六畜则民富。……使民各为其长,则备用,……量民力,则事无不成”的道理。他列举了重视农业则富的道理:“农事胜,则入栗多;入栗多,则国富”;“粟也者,民之所归也,……财之所归也,地之所归也,粟多,则天下之物尽至矣”;“所谓兴利者,利农事也”;“耕农树艺,则财用足”。无论是国家或是人民,务农富足的道理是一样的。
  B、在富民问题上管仲主张民不可太富,但也不可太贫。他说:人太富了,就不受利禄的驱使;人太穷了,就不怕刑罚惩治。国家法令不能贯彻,人民所以难治,都是导致于贫富之不平。怎样才能贫富有制度?管仲认为,国家要起主导作用,实行其限制和调节政策。而在调节时要遵守“故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的原则。这样人民与君主的关系才能融洽。
  C、“害”与“利”是君王治国抓纲的根本。管仲通过对日常生活见闻的分析,认为“害”与“利”是君王治国抓纲的根本,要国与民达到非“虚富”和非“虚治”的目的,就是要注重人们的共同心理,抓住它可以致富。这实际上是把唯利是图这个阶级的本性,说成是普遍的“人性”。如说“能以所闻瞻查,则则事必明矣,故凡治乱之情,皆道上始。故善者圉之以害,牵之以利;能就利避害者,财多而过寡矣。……而民自富――如鸟之覆卵,无声无形,而唯见其成。”13所以他认为得民心乃是国家强,民众富,社稷存,战则胜,守则固的根本前提。主张获得人心的关键,在于为百姓创造物质利益;而实行良好的政治,又是使百姓获得利益的重要保证。故曰“然得人之道。莫如利之,利之之道莫如教之以政。……其庶人好耕农而恶饮食,于是财用足而饮食薪菜饶”。14抓人心,抓利害,进而施政,也是致富的主要途径之一。
  3、“利出一孔”思想
  “利出一孔”思想的理解存在着一些分歧。一般理解是财利从一条渠道流出,即经济权益完全由封建国家统一掌管,另一种理解则是指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农战等,所以重农抑商是古代一贯坚持的政策。管仲的理财思想原则上并非如上所说,像在国蓄方面,控制国计民生的粮食和货币,借助于政权力量,充实自身的经济实力,特别是利用市场、价格及信贷等手段,调节财政收支,达到致富的目的。即“利出于一孔者,其国无敌;出二孔者,其兵不强;出三孔者,不可以举兵;出四孔者,其国必亡。先王知其然,故塞民之羡,隘其利途。故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贪之在君,富之在君;故民之戴上如日月,亲君为父母。凡将为国,不通于轻重,不可为笼以守民。不能调通民利,不可以语为大治。”15大意是财利出自唯一渠道的,国家强盛无比;出自两条渠道的,国家的兵力只有招架之功;出自三条渠道的,国家就无力出兵打仗;出自四条渠道的,这个国家就会灭亡。过去统治者知此道理,总是设法杜绝巨商豪富进行商利盘剥,并切断他们获取盈利的途径。
  管仲是主张把一切有关国计民生的经济事宜都由国家用行政力量来加强掌握经营,调剂供需,而不至流入富商大贾之手。总之,给予百姓利益完全取决于君主,贫困、富裕也同样取决于君主。只有这样人们才会尊奉君主有如日月,亲近君主有如父母般,想要治理国家的君主,不懂得“轻重”之术,就不能有效的控制百姓;不能有效的调剂民间财力,就不配谈论以法度来实现大治,这是管仲理财思想的根本所在。国家要把对经济生活的支配权完全地、绝对地掌握在手中,使国家可以决定任何个人的贫富,可以对任何个人给予财富或剥夺财富。管仲所说的予、夺、贫、富,主要不是通过政治、法律的手段,也不是通过赏罚或没收来实现,而是通过经济手段来实现的。例如,通过对某些商品实行国家专卖而剥夺一些人的经营权,通过抛售某些商品使一些人得到好处,使另一些人受到损失乃至破产。除此之外,管仲理财思想的原则在“轻重篇”还有详细的论述。
  总而言之,管仲的理财原则是建立在致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生产、政权、商业等一系列手段而达到国富民富的目的。

  三、财政收入的理财思想
  总的来说管仲在财政收入上的思想是“取之有度”,“尽可增收”。具体包括轻微赋税,重视经济收入即专卖的经济管制,主张经营对外贸易即通过交换聚集财富。
  (一)租税思想——培植税源,轻取赋税,并依负担能力征税,反对强制征税
  租税思想抓住了核心。其理由是土地上的产出需要时间,百姓劳力有限,而君主的欲望无限,所以如果以没有止欲的君主向百姓无节制的征藉,那么就会形成“上下相疾”的局面,国家就会不稳定。任何统治者都得征收赋税,以资国用。高明的统治者实行的是薄税敛,通过薄税敛刺激生产,以求薄敛多收。而拙劣的统治者往往通过横征暴敛,只求满足挥霍的需要,而不顾百姓的疾苦,最终导致王朝的覆灭。如果用静态的眼光看,“轻其税敛”,国家的财政收入就会减少,但如果动态的看,“轻其税敛”会使百姓的负担减轻,生产积极性提高,经济也就得到发展。经济发展之后,国家的财政收入反而比“重其税敛”多。
  有人认为管仲主张无税,像梁启超在所著的《管子评传》第十章第五节中就指出这种看法,赞同这种观点的还有甘乃先、熊梦、黄汉、唐庆增等16。他们认为无税是有依据的,不过这种论述无税的依据完全是对《管子》一书内容的误解。管子书较为古老,经济思想著作也是最为丰实的的著作,但郭沫若在《管子集校·序》中“号称难读”,早在唐代人尹知章就曾感叹,其书汉“后绝少灵览,无人注解,或编断简蠹,或传讹写谬,年代绵远,祥正莫由”17。书中错漏不少,对于“租”,“赋”“税”“籍”之类的字使用混乱,个别字词句解释也古今差异较大。为此,我们摘录《国蓄》篇中一段话作为理解上有异的引例。
  “夫民者亲信而死利,海内皆然,民予则喜,夺则怒,民情皆然。先王知其然,故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故民爱可洽予上也。征籍者,所以强求也;租税者,所虑而请也。……故天下乐从也”。“凡五谷者,万物之主也。谷贵则万物必贱,谷贱则万物必贵,两着为敌,则不俱平。故人吾御谷、物之秩相胜,而操事于其不平之间,故万民无籍,而国利归于君也。夫以室庑籍,谓之毁成;以六蓄籍,谓之止生;以田亩籍,谓之禁耕;以正人籍,谓之离情;以正户籍,谓之养赢。五者不可毕用,故王者偏行而不尽也”。18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人们是看重信用并拼命求利,普天下之莫不如此。百姓是给他们利益就喜欢,夺他们利益就生气,人的性情就是这样。过去的君主懂得这个道理,所以在给予人们利益的时候,一定要显示出来;在夺取人们利益的时候,千万不能暴露夺取手段,这样人们的情感都和君上融洽了。额外的杂税是君主强求于下面的,正常的租税是百姓有所准备而愿意接纳的。成就霸王之业的君主,应该取消强求于民的额外税,天下的人就乐于昭从君主了。粮食是万物中的主宰,粮食价格贵,万物必然贱;粮食价格贱,万物必然贵;粮食与物价是对立的,不可能一样涨落。所以,君主掌握住粮食与物价交替涨落,在高低之间进行操纵,即使是不向百姓征收额外税,国家财力也会归于君,主要是征收房屋税,等于毁掉了已有的房屋;征收牲畜家禽税,等于限制牲畜家禽的繁殖;征收田亩(附加)税,等于禁止耕种;征收人口税,等于断绝人们的情欲;征收户籍税,等于优待富豪。所以五种不能同时开征,王者只能有选择地、部分地采用上述办法。
  税收的征收应有利于国家统治的稳定。带有强制性的征税,在百姓看来这是无故夺取其财物,必然引起不满,产生“下怨上而令不行”的现象。因此管子主张在财政管理上,要运用巧妙的手段,做到“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即从表面上看是对百姓有所赐予,而实质上是夺之于无形,使人看不出来是被剥夺了。其办法是由国家直接垄断重要的资源、经营工商业,做到寓税于价。管子在赋税征收方法上提出的这一欺诈巧取的原则,为中国历代统治者和理财家奉为圭臬。
  这里的“不见夺之理”,并非主张无税。就是“去其所以强求,发起所虑而请”,也不是主张无税,不过“发”,原本是“废”,现据郭沫若同志意见校改。可能这个“废”字造成一定的混乱。还有“五者不可毕承,故王者偏行而不尽也”。也不认为不征税,而五种有选择的征,不一齐征。对于上一段,也容易理解为管仲不主张征税,因为他不主张重税,所以可得出他持无税论的观点。其实,我们从这段话的完整意义来理解,我们还是可以肯定他是主张轻税的。也应该看到他矛盾的地方,一方面反对“以田籍亩”,五种征籍不能同时进行,“故万民无籍”;另一方面则认为“租税者,所虑而请也”,是可以征收于民的,这是指正常的税,一般指土地税,因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征此税是一个传统习惯,对此在《乘马》篇中“一仞见水不大潦,五尺见水不大旱。……尺而见水,比之于泽”详细论述土地税,并且还“籍于号令”。诸如此类,都可以帮我们认识到,他反对重税,“万民无籍”都是有一定的条件,其中心还是主张课土地税,举之轻税。
  税收的征收应促进而不是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富强的根本途径是发展经济。经济发展了,人民富裕了,国家也就富强起来了。但是,国家的富强与国库的充实是有区别的。民富,国库也充实;民贫,国库就空虚。民富之后,即使薄税敛,财源也会不断而来。相反,若民贫,即使重赋,也难免入不敷出。管仲的轻税主张表现在他实行的税率上,对此后文会做详细论述。这里谈轻税表现在人民的负担能力上,是轻重有别,合理适当。如在《轻重》篇中提到税负不当会使国亡,说“一农不耕,民或为之饥,一女不织,民或为之寒。……今事不能再其本,而上之求焉无止,是使奸途不可独行,遗财不可包止,随之以法,则是下艾民。”19即一个农民不耕地,就会有人挨饿;一个农妇不织布就会有人受冻。而今农事收入不足所耗的两倍,而君主对百姓的征敛又无止境,这就会导致奸邪的事情层出不穷,百姓仅有的一点家产也保不住,这时君主用刑镇压,就等于暗中伤害了百姓。这说明耕织上征税适度,与国家税收政策原则有着密切联系。税收只应从生产者必要劳动以上的剩余征收,只有这样才不致破坏再生产的条件,不会破坏生产力本身。还有《山国轨》篇中说:“别群轨,相壤宜。”“去其田赋,以租其山”,“上立轨于国,民之贫富如加之以绳,谓之国轨”20即大意是区分各类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免除田赋,向山林取税,富者重税,贫者薄赋,国家立法,对百姓的贫富就象绳墨矫正曲木那样进行调节,这就叫做治理国家的准则,这里从百姓的生活上加以观察,指出税负应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不过管仲轻税思想的特殊性,表现在对征籍的看法与他人有差异。所谓“征籍”是指古代各种捐税的名称。他们认为强征有三大害:第一,妨碍生产的正常发展。如征牲畜税,限制耕力发展从而有害于农业生产。第二,会造成人民财务上的损失。这种损失的形成主要是不征实物而征货币,人们在交换中受损,而国家控制物价从中征收,随着交税时间的不同损失也是不同。正如恩格斯论俄罗斯与印度共产主义共同体之情形所说,在这种情况下,“这种生产物售卖时,绝不会顾到生产成本。支付的日期到了,农民绝对地必須有货币。商人给什么价钱,他们就凭什么价钱来卖”。21第三,最容易引起人们不满。因强征无异于掠夺,会引起民怨。那种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的商业方式,毕竟不是一种长久之计,危害不小。对此管仲出身于商人阶级,他虽支持中、小商人,但还是反对大商人的。总的来说,管仲把税收分为两种,一种是天经地义应该交的税,也是老百姓愿意交的税,这种税要征;另一种是附加税强征税,也是老百姓不愿交的税,这种税不能征。另外他对应该交的税,也主张采取轻税政策,而且主张依负担能力纳税,因地制宜差别对待。
  (二)强调经济收入的财政观点——主张用经济收入来代替征籍收入
  在经济收入方面,他主张以经济替代征籍收入,即国家管理经济,控制价格,增强国家管理财政的收入,这也许是他主张轻税的原因之一,与他的不见夺之理相吻合。他的这一原则在财政思想史上比他以前的财政思想具有创造性意义。他主张国家取得的积极收入,主要概括以下四个方面:
  1、国家经营谷物粮食买卖的收入。主张国家通过征税、预购等方式,掌握大量的粮食,可以控制市场价格,随价格的涨落,而售出与购进,这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这方面言论记载较多,如在《轻重乙》篇中说:“粟重而万物轻,粟轻而万物重,两者不衡立。欲杀巨商之利而益农夫之事,则请重粟之价釜三百;若是,则田野大辟而农夫劝其事矣。”22即大意是粮贵物贱,粮贱物贵,二者对立,想制豪富巨商之利,扶农发展,可提高粮价,就会使农耕大发展。他想顾及三方,即利农不损商,还使国家富裕。
  2、对食盐部分的垄断收入。盐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控制食盐的生产与销售,国家必然获利。这种垄断只是局部的,即国家与人民都可以生产,只是国家掌管批发、运销,零售由商人经营。这种盐税可谓一种暗中人头税,因盐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只是不由税务机构直接向人民征人头税罢了。
  3、对铁制品的垄断收入。生产工具的改革是生产力发展的标志,在春秋时期铁器工具已开始使用在农业、交通和女事工作方面,这些行业的生产活动必然带来工具的使用,对这些铁器工具的价格垄断,并禁止人民自由开采金属物矿和冶炼,这种收入并不会少于盐的收入,因此也成为构成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方面。
  4、对山林川泽的租赁收入。他认为“故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王”。“山林、菹泽、草莱者,薪蒸之所出、牺牲之所起也,故使民求之,使民籍之,因以给之,私爱之于民,若弟之与兄、子之与父也,然后可以通财交假也。”23即做君主的如果不能有效的控制住山林,沼泽和水草地带,就不能成为有所建树的天下之主。因为山林、沼泽和荒地,是生产柴薪的地方,也是牲畜生长繁殖的来源,应该让老百姓到那里去求其所需,到那里去捕鱼狩猎,使他们依靠这些满足生活需要,对人们的关怀,犹如与弟兄、父子之间一样,然后才能互通财物和相互借贷。国家对山林川泽进行管理,或者租赁给人民耕种开垦,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总的来说,他主张经济收入,主要是国家控制主要的并且是必须的产品,通过价格而增收。虽然这种主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商人阶级利益,但从历史发展来看,这种思想还是较为进步的。
  (三)其他收入思想
  1、在对外贸易收入方面的思想认识。他的主要思想是观测价格变化,控制本国价格来看国际市场的动态,必要时提高价格,就会聚他国财物于本国,有了丰厚的财物,国家就会富裕,他国国人会远来归向你,国家的生存更有牢固的基础了。而本国的特产则高价出售,以弥补贸易差额,确保以经济上战败他国。同时还要严格控制对外贸易市场,使外商在本国市场上的买卖不损本国经济利益,这样可以巩固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轻重之术,高下之策。这也是管仲提出的用以指导对外贸易,善于经营国际间贸易,与诸侯进行贸易竞争,以取代诸侯之利的方法与手段。重要的方法是密切关注各国市场行情,在各种相关物资的比价不断变化的趋势中,充分利用价格政策,根据本国的需要鼓励进口或出口某项物资,从而使天下的资源财货皆能为我所用,即所谓“因天下以制天下”(轻重丁)。如果国家需用某种物资鼓励进口时,根据商品“重则至,轻则去”的一般规律,对重物采取高价政策,防止重物外流,并促进该商品的进口。“故善为天下者,天下下我高,天下轻我重,天下多我寡,然后可以朝天下。”(轻重乙)对自给自足的商品,则采取与天下齐平的政策,并随着天下价格的波动而调节其轻重。就要在天下物价变化中,采取与之相背的措施,实行“天下下我独高”的价格,这样,这种物资便会归之如流水一般输进国内。反过来,对于自给有余的产品,需要鼓励出口的物资,齐国盛产之鱼盐,则以低价鼓励出口。做到“天下高我下,天下重我轻”,“通齐国之鱼盐于东莱,以为诸侯利。”(国语卷六·齐语)例如鱼、盐、器械等,使齐国的盐便可远销到“梁、赵、宋、卫濮阳之地”。同时,又以轻税和贸易优惠政策,鼓励诸侯国家对齐国所需重物的进口,做到“关市讥而不征”,并为外来客商提供各种方便。他认为,以高下之策指导外贸的目的,在于加强本国的经济实力,削弱敌国的经济,以达称霸天下的目的。“藏轻,出轻以重,数也。……彼诸侯谷十。使吾国谷二十,则诸侯谷归吾国矣。”24用低价储藏粮食,以高价卖出由低价购进的粮食,这就是策术。如果其他诸侯国的粮食价格是十,我国就应该把粮价提高到二十,其他诸侯国的粮食就将流入我国。“令有徐疾,物有轻重,然后天下之宝壹为我用。善者用非其有,使非其人。”25政令有缓急,物价有高低,只要运用得当,天下所有财货都可以为我所用。善于施用谋略的君主,可以得到本不属于他所有的东西,可以役使本来不属于他所管辖的臣民。
  2、运用货币政策增加财政收入思想
  管仲认为国家运用货币的收放即利用流通中货币量的变动以影响货币价值和商品价格,可使国家获得巨额财政收入,这也体现了“不见夺之理”的财政思想。
  认为如果流通中的货币,由于国家大量抛售高价商品而使货币的十分之九回笼,在流通中实际存在的货币量只有十分之一,这样的结果就会使币值上升,一般商品价格下跌。即“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府官以市櫎出万物,降而止。国轨布于未形,据其已成,乘令而进退,无求于民,谓之国轨。”26即国家的货币十分之九回笼于国库,十分之一在民间。货币贵重而万物轻贱,国家就应该投放货币收购物资。货币大量投放出去,物资都掌握在国家手里,物价就会回涨十倍。这时官府再按照市场高价抛售物资,直到物价降平为止。这种治国准则实施于人们不知不觉之中,其成效或利益则为国家所据有。这些全靠国家政令急缓之适时来运用,从而达到国家富裕而无须向百姓征敛,这就叫做国轨。国家具体的操作方法,就是轻(贱)时买,重(贵)时卖。而国家一旦插手其间,通过对谷物的敛聚(买进)和散行(卖出),就会使物价向相反方向发展。“物藏则重,发则轻,聚则寡,散则多;币重则民死利,币轻则决而不用。故轻重调于数而止。”本来是很贱的谷物,国家一大量收储,价格就会上扬,即“藏则重”;反之,国家在谷物贵时大量抛售,价格又会下降,即“发则轻”。财货聚集起来,市场货币流通量就会减少,销售出去市场货币流通量就会增多。钱币贵重,人们才会拼命追求,钱币轻贱,就会大量流失而不为人所重。对此钱币、财货的贵贱应该掌握到恰当的地步。这样,国家便可以相机调控,在适当时机、适当地区“以重射轻”;或者是相反方面操作“以贱泄平”,以实现平抑物价、调剂余缺并增加国家收入的目的,即其所谓“今刀布藏于官府朽弊,万物轻重皆在贾人。彼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彼谷重而万物轻,谷轻而万物重。人君操谷币准衡而天下可定也,此守天下之数也。”27即如今国家府库的钱串已经腐烂,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各种物品的价格高低都被商人所控制。货币重时各种物品就轻贱,货币轻贱各种物品就贵重。粮食贵重其他物品就轻贱,粮食轻贱其他物品就贵重。君主只须掌握粮食和货币,对市场进行调节,国内即可安定,这就是巩固统治的办法。总之,国家通过控制货币,运用货币的收放引起商品价格变动,无须征收租税,就可以从中就可以获取大量财政收入。
  此外,他还主张把缴纳租税的铜币改为黄金,就可以使国家掌握的黄金增值四倍至百倍。据记载“君请使与正籍者,皆以币还于金,吾至四万,此一为四矣。吾非埏埴摇炉櫜而立黄金也,今黄金之重一为四者,数也。”28即君上可以命令所有纳税的人们,必须按钱数交纳黄金。我们就可因金价上涨而得到四万钱的收入,这就一变为四了。我们并没有使用冶金柑涡和鼓风炉来冶炼黄金,现在黄金之所以一变为四,只是运用理财之术的结果。当然,管仲主张运用货币政策的精妙之处在于国家不是一开始就以货币收购大量一般商品,而是进行预购,通过对商品和货币的控制,从而控制物价水平,事实上,这也具有“平籴法”的思想。国家还可以利用信贷这种经济杠杆,来平抑物价、调节余缺,抑制奸商和高利贷者的高额暴利,借以扶助民众生产经营,且可将流通环节中所产生的利润,一部分收归国有,一部分让给民众。其具体措施有:在春耕农忙时对农民发放生产资金贷款和预付收购订金,即所谓“无食者予以陈,无种者贷以新”,或者将一些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租借给农民使用,秋后农民付一定利息归还原物。值得一提的是他主张在各地区设置“环乘之币”或“公币”,根据记载,“田若干,余粮若干,必得轨程。此调之泰轨也。然后调立环乘之币:田轨之有余于其人食者,谨置公币焉。大家众,小家寡;山田、间田终岁其食不足于其人若干,则置公币焉,以满其准。”29即看看田地多少,有余粮多少,从而得出一个规程。或者说调查出一个标准数据来,这叫作总体的统计。然后经过筹算确定出周转中的货币数量。对于预计其土地收成超过口粮消费的农户,国家可向给他们预付粮食定购款项。大富之家多些,小康之家少些,山地和中等土地的农户,是全年口粮不够消费的,国家则根据其缺粮多少给他们发放救济款,以保持其最低生活需要。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准备金,这种准备金是用来预购商品或对农民进行贷放款,实际成为增加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3、运用价格政策增加收入思想
  管仲主张调节万物的价格,即所谓“准平”,即均等、均衡,也是后来所称的“平准”,并不要求商品价格的稳定。它是中国古代社会运用贵时抛售、贱时收买的方式,以求稳定市场价格的一种经济措施。这也是管仲价格政策的焦点,具有独到见解。
  管仲认为商品物价的波动就如同钟摆的运动一样,是自发的或人为的由高到低,由贱到贵的反复过程。这种市场价格均衡运动观点与近代政治经济学的价格均衡理论不同,不是一种稳定的主观向往的价格,而是在一定幅度内不断均匀的摆动,所以商品价格就不能固定不动。此即所谓“衡无数也。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常固。……不可调。调则澄,澄则常,常则高下不二,高下不二则万物不得而使用。”30即商品间的平衡供求没有固定标准。平衡供求,就是要使物价有高有低,不经常固定在一个数字上。也不能调整划一。调整划一就静止了,静止则没有变化,没有变化则物价升降没有差别,各种商品没有差别变化,君主对财货的利用也受影响而周转不灵了。管仲以这个客观事实为依据,利用客观价格动态的一高一低来调节人民的经济活动,同时在这个基础上充实国家财政。
  在运用财政政策时必须与价格政策密切配合,从而达到预期的财政目的。据记载:“岁有凶穰,故谷有贵贱;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然而人君不能治,故使蓄贾游市,乘民之不给,百倍其本。分地若一,强者能守;分财若一,智者能收。智者有什倍人之功,愚者有不赓本之事。然而人君不能调,故民有相百倍之生也。夫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贫则不可以罚威也。法令之不行,万民之不治,贫富之不齐也。”31即年景有丰有欠,故粮价有贵有贱;号令有缓有急,故物价有高有低。如果人君不能及时治理,富商就进出于市场,利用人民的困难,牟取百倍的厚利。相同的土地,强者善于掌握;相同的财产,智者善于收罗。往往是智者可以攫取十倍的高利,而愚者连本钱都捞不回来。如果人君不能及时调剂,民间财产就会出现百倍的差距。人太富了,利禄就驱使不动;太穷了,刑罚就威慑不住。法令的不能贯彻,万民的不能治理,是由于社会上贫富不均的缘故。比如利用财政政策以调节民食和租税负担,根据农业年景收成的丰欠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当然也包括上述讲到的国家垄断经营的方式,扩大财政收入。
  在上述这些方面的观点,反映了他独到、杰出、新颖的理财思想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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