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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多规”开始合一

 nxq8802 2014-09-25
近日,住建部决定在县市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的“三规合一”或“多规合一”工作,力图促成城乡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的规划体系。而前不久,“三规合一”工作亦被国土资源部当作今年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多年来彼此隔膜甚至各行其是的各项规划,终于分久必合,迎来重要历史时机。
三项规划分别由发改委、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制定,在行政关系上互不隶属,在制定中“各自为政”,因而在执行时常出现内容交叉、“各弹各调”、矛盾冲突的情形。由于历史原因,国土资源部门成立较晚,城建规划先行制定,在大兴城市建设时期更受地方主政者关注,由此地位更为“强势”。加之土地规划作为一种限制性规划,一些地方土地规划制定得操作性又不足,逐步形成了土地规划与城建等规划不相协调的“两张皮”局面。
因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临权威性不强、管控效力差的问题,于是乎“规划规划,墙上挂挂”。规划是源头管控,如此这般,必然影响到土地利用和管理。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大张旗鼓“透支”土地,变相诱发违法用地,城市建设“摊大饼”、农村优质耕地急剧减少、基本农田随意调整等诸多乱象久禁不绝,这很难撇清规划关系不协调这个根子上的问题。
实际上,科学的规划体系,必然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本。现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不遗余力选择部分市县开展“三规合一”试点,顺应了科学管地、科学发展的需要。构建科学合理、衔接紧密、可操作强的规划体系正当其时。当前,无论是我国农村建设发展,还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都要求将原来以城市为重点的各项规划向农村延伸。在土地规划体系方面,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要加快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其他规划落地提供底本。日前,国土资源部表示:“接下来,市县层面应该考虑综合性规划,由政府牵头组织,各部门共同承担落实,形成一个县市一张蓝图 。”住建部近日也发文,将严管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同时,在厘清多项规划关系时,应剔除部门利益,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今年年初,国土资源部表示,将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条例》立法,以提高规划的法律约束。在此基础上,还应纳入到正在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以及我国的相关规划法律中。只有这样,这次“多规合一”才不会因为时间的过去、本轮规划的结束,而重回历史的原点。
假以时日,环保、交通、绿色、城市管理等多个专业规划也将紧密衔接,真正实现“多规融合”,那时便会在城乡之间形成一张条理有序、脉络相通的立体规划图,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实的规划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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