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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私德何以触发“公愤”

 寒门听雪 2014-10-01
                             周东飞(特约评论员)  来源于:《国际先驱导报》
      姚晨“出轨”的旧事被揭,王菲与谢霆锋再续前缘,这些天娱乐圈热闹得一塌糊涂。和当事明星的豁达淡定不在乎比起来,粉丝圈子里更多的是痛心疾首口诛笔伐。微信朋友圈中流传着一篇阅读量“10万+”的文章,标题取得十分煽乎:《王菲接受独家专访谈为何与霆锋复合》,点进去一看只有四个大字:关你P事。在这些事情上,粉丝们的不淡定真的吃饱了撑的吗?

      应该说,除了某些极端的表现,粉丝们就姚、王事件表达自己的看法,甚至是进行道德方面的臧否,这都属于他们的合法权利。所谓极端表现,是指那些极度不冷静的谩骂行为,这些谩骂不但指向明星本人,而且殃及王菲亲属等局外人。从法律层面来说,无端的谩骂已经属于侮辱和侵权行为,是可以受到法律追究的。

      刨去这些极端表现,大多数粉丝对明星行为的公开评判则应当被视作正常的交流与回应。明星从公众那里获得职业的荣耀和金钱的利益,相应地,他们也要因此承担与之相匹配的责任与义务。在所谓隐私权方面,明星所享有的隐私权要比普通人小一些,这正是因为他们是公众人物的缘故。如果说一般人的私德很容易被他人忽略不计,那是因为普通人的私德不会给公共利益带来什么影响。明星则不然,很多人特别是青少年往往将明星们视为自己的人生偶像,他们的举手投足都是粉丝效仿的榜样。那么,他们的私德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转化为“公德”,其道德素养的高下已经不再是明星个人的私事,而是需要接受公共舆论检视的内容。

      事实上,公共舆论对于明星私德方面的讨论并不必然表现为揪住某一明星不放的挞伐。舆论的多维性决定了这种探讨更具理性,更能够在大范围内取得平衡与共识。比如,对于姚晨的“出轨”,有骂姚女王不守“妻道”的,也有指责凌潇肃借姚晨的名声来炒作的。对于王菲谢霆锋的复合,有赞美王菲敢爱敢恨送上祝福的,也有批评王菲缺乏对孩子的责任感给孩子带来人生灾难的。

      自由的探讨更能够达成符合主流价值观的共识,这很难说是站在道德高地上叫骂和杀伐。明星更应当有这样的常识,既然选择了在闪光灯下生活,就应当有更多的公共素养,而不是去抱怨粉丝和民众的不宽容。当我们为粉丝的愤怒辩护,为明星的委屈劝慰时,也许我们忽略了事件中的第三方,那就是炒作者

      很显然,明星们的私德如果尚未进入公共领域,那么在很大程度上它们依然属于私事的范畴,并没有谁会强烈地要求获知,更不用说拿来作为道德的案例进行探讨了。打破这种平衡的是所谓的爆料者,他们或者是娱乐圈里的经纪人、知情者,或者是娱乐新闻的报道者。他们的爆料是不是为了满足粉丝对公众人物的知情权,这很值得详加研判。当媒体沾沾自喜于“死守70小时终于一睹春光”时,当他们写出“王菲情不自禁地躺在谢霆锋的大腿上”时,他们可能已经越过知情的底线,而是在侵犯隐私。

      明星的隐私权受限,并不意味着明星不享有丝毫的隐私权。狗仔式的死缠烂打,毫无底线的监视偷拍,虽然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为借口,在本质上却是为了博取眼球获得更大经济利益。公众有权就已经曝光的事情指责明星私德,并不意味着炒作者的侵权行为因此而合法合理合乎道德。这是两码事。反过来说,包括个别媒体在内的炒作者应当为个别粉丝的辱骂行为承担责任,正是因为炒作者的煽风点火,才导致了批评脱离了批评的界限而越位为一种侵权。

     任何人都不可能只获得收益,而不付出成本,这个市场定律也同样适用于炒作者。在明星私德与粉丝“公愤”的问题上,明星不能因其“私”而无所顾忌,毕竟公众人物担负着为这个社会引领德行的使命。粉丝批评明星是其权利,但也不能因为其“公”而超越法律的底线,伤害无辜者则走得更远。更值得双方警惕的是被炒作者所利用,粉丝的骂声越响,明星的反弹越高,一切就越是符合了炒作者的心意。炒作者的无德,同样应当引发公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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