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学生说:“别看老师在上课时在黑板上一版版的数学符号推理,其实是愤青一个。” 这让我很惊诧!惊诧的不是学生对我的评论,那是他们的言论自由;我惊诧的是二十多岁的他们比三十多岁的我还圆滑世故。 即使我写文章表达了我的一些观点,也是不能理性地推出俺是愤青的。 首先,我已经不青。法律规定,超过了十八岁,就具有完全的责任能力。如果某人能对他所说的所写的负有完全的法律责任,那么就不论他说了什么写了什么,也不论别人同意不同意,都是不受干涉的,这便是言论自由。虽然我的学生有说我是愤青的自由,但是这个结论不是推理得出来的。 其次,我不会无根无据地愤。虽然我的文章中偶尔有些愤怒,但都是建立在无可辩驳的事实上,或者说,我写文章,一直尽量保持理性与严谨。 以上不是为自己辩护,而是说明分析社会现象的注意事项:责任和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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