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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我们的隐私——从女局长暧昧短信扯开

 数字人生6688 2014-10-10

来源: 郑艺的日志

谁来保护我们的隐私——从女局长暧昧短信扯开

 

我一直关注女局长暧昧短信事件。在男局长生活作风普遍存在问题的年代,我们对局长包二奶都见怪不怪了。男权社会下本来女局长就少,这少之又少的女局长里这次又出典型了。

我今天是从隐私权的角度切入,至于贪污腐败的问题我早在N久之前的文章里就说了,这是我们当前体制上的硬伤,这个今天就不做讨论了。

我们每个人扪心自问一下,你有发过暧昧短信么?搞暧昧,已经成了当今都市情感生活中的一个娱乐方式,可以说,我们大部分人在曾几何时都或多或少的发过这样的短信。你想想,有一天你手机掉了,被人捡走,把你的短信在网络上发布出来你作何感想?

隐私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你爸妈偷看了你的短信,你大叫,你侵犯了我的隐私权。你爸妈说,我是为了你好,关心你,你不是我生的,我才懒得偷看你短信。你振振有词的反驳,关心我就意味着可以无视我的隐私权,偷看我的短信吗?

说得太牛逼了。这揭示了一个朴素的道理,无论你的出发点多么的善良与正义,你都没有权利侵犯别人的隐私。打着一个正义的目的不意味着你就能正大光明的去干些侵犯他人基本权利的卑鄙无耻的行径。

网络暴民和一些媒体经常利用普通民众骨子里的仇富仇官煽动人民情绪,比如富家子弟撞死浙大毕业生,周杰开奔驰撞人,而事实上交通肇事跟肇事者和受害者的身份,跟开什么牌子的车好像关系不大吧?

再比如艳照门,没有人关心散布艳照的罪犯有没有得到法律的严惩,人们只关心艳照门里还有谁。艳照门事件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如此恶劣的社会影响并没有让我们把矛头指向侵犯他人隐私的罪犯,而指向了艳照门的受害者。两个成年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发生性行为,做些什么怎么做,是不是录制拍摄,这都是当事人的权利和自由。要受害人承担恶劣的社会影响这种事,我以前真是闻所未闻。

再比如这次短信门事件,很少有人谴责公布这个女局长私人信息的网民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我们只关心这女局长跟谁暧昧了,谁给了她钻戒和别墅。

为什么受害人是孩子,振振有词的质疑自己的父母侵犯他隐私权,我们都很理解;而一旦身份换成了公众人物,富家子弟,政府官员,我们就转移了视线,丝毫不关心他们的隐私权了呢?

解释只有一个,在中国隐私权的保护与尊重得有一个前提,我们只保护没有娱乐性与煽动性的隐私,而一旦你的隐私拥有了娱乐性与煽动性了,那媒体和暴民就不保护了。

比如作为普通人的我们,隐私一般是不会公然暴露在公众之下的。是因为我们保护隐私意识强,法律制度完善吗?不是,是压根没有人关心我们的隐私。某些人为这个都郁闷死了,千方百计的裸露自己爆料自己的隐私以求得关注,比如芙蓉姐姐。

而一旦你的身份特殊了之后,你的隐私具有娱乐性与煽动性之后,你得小心了。如果你一不小心犯了错,网民可不是就事论事,一人做事一人当的,你的父母亲戚朋友可能都会被你连累,生活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口水与唾骂中,飙车门就为我们提供了鲜活的例子。

让我们撇开所有仇富仇官的情绪,冷静的看待在中国对隐私权的尊重与保护,你会发现,中国是一个没有隐私权可言的国家。

网上明目张胆的人肉搜索,5块钱可以查到你的姓名住址,个人信息被商业化的买卖。你在收到很多莫名其妙的垃圾广告短信的时候,很多人被电话短信诈骗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到底是谁泄露了你的个人信息?谁给了他们这样的权利?为什么没有法律没有执法机关来介入严惩这些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甚至有些肆意侵犯隐私权人肉这个人肉那个的网络暴民振振有词的说,你没干坏事干嘛怕别人人肉你,干嘛怕别人把你的短信公布到网上?你明明就是做贼心虚嘛。

我们扪心自问下,好人难道就没有一些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事情了么?我没干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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