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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户外冒险埋单?

 神州国土 2014-10-17

 

谁该为户外冒险埋单?
专家建议:完善法规填补监管“真空”

核心提示

    进入10月份以来,“淘气”驴友因攀爬一些未开发野山遇险的事情,不断发生于全省乃至全国各地。而为了营救这些被困的驴友,当地消防等部门往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而且在营救过程中,营救人员也面临巨大危险。专家呼吁,有必要对驴友的冒险行为大声喝止,不光是避免浪费社会资源,更重要的是珍惜生命、别让亲人担忧伤心。政府有关部门有必要完善相关法规,遏制盲目冒险行为。

    ●事件:

    事故层出不穷盲目探险变冒险

    两天两起迷路求助

    记者从洛阳市公安局伊滨分局了解到,10月3日晚8时左右,李村派出所接110指令称万安山上有两人迷路,急需救援。接警后,由于不知道报警人的具体位置,带班副所长王鹏飞带领5人徒步上山展开搜救,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搜救,最终在万安山李村与伊川的交界处找到了报警人。经了解,两名报警人均是学生,国庆假期来到万安山游玩,因贪玩到人迹罕至的老林中,继而被困。

    无独有偶,10月4日晚7时许,李村派出所又接110指令称万安山上有人迷路,副所长马腾飞等人兵分两路进山搜索,在半山腰通过电话联系、喊话等方式得知被困人被困在一个山谷的石头上。石头旁边是一个很高的断崖。于是,救援人员只好采取由上向下的方式解救被困人员。经了解,这名男子带着妻子、妹妹还有两名幼童共5人来游玩,下山时因走小路迷路。

    上百人16个小时搜救

    10月3日下午,武汉大学研究生周某和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刘某某自行设计路线,打算用三天两夜的时间穿越长白山自然保护区。6日上午,二人在保护区内的山中迷路。6日下午15时30分,二人发短信求助同学报警。接到报警后,长白山管委会迅速启动山岳抢险应急预案,组织多部门成立救援工作指挥部,抽调精干力量连夜开展搜救。当时,由于受冷空气影响,长白山夜间最低气温低于零下10摄氏度。经空管部门批准,长白山管委会启动空中救援应急机制,安排救援直升机飞往迷失学生所在区域,协助地面搜救人员开展空地联合搜救。经过长白山管委会组织近百人搜救队历时16个小时的搜寻,二人于7日早7时10分成功获救。

    直升机救驴友

    10月10日,湖北省宜都市五眼泉镇丑溪大峡谷内,一酒后驴友在峡谷探险过程中坠落。随后,当地村委会组织村民对驴友进行救援,但由于缺少专业救生装备,难以将驴友救出深涧,只得拨打119求助于消防。

    当天下午5时10分许,由消防官兵组成的两支搜救队在当地村治保主任的带领下抵达事发峡谷,携带救生、照明、攀岩、通信、宣传等装备,兵分两路进入丑溪大峡谷实施搜救。经过近半小时的艰难跋涉,消防官兵在半山腰一处深涧发现了驴友。搜救队当即展开救援,首先在深涧上方的一块岩石上固定绳索,两名消防战士利用绳索垂降至深涧下,随后,躯体固定气囊被送了下来,驴友被消防战士利用躯体固定气囊轻轻松松地拖上深涧,经由盘山公路送到山下的救护车上,到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消防队:避免浪费社会资源驴友要三思而后行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参与户外运动的人数、次数呈递增之势,但与此相伴的,却是由于驴友户外运动技能不足、自救能力不强、事先准备不够等引发的不幸事件。据省消防总队相关部门统计,我省每年因驴友在户外遇险所引发的消防救援事件屡见不鲜,且由于环境复杂,不但驴友面临生命威胁,同时消防部门救援起来也非常困难。

    驴友为寻求刺激,在出行时往往会选择一些常人没有去过的地方,那些地方不但偏僻,而且几乎没有道路。也有一些游客在外出旅游时,不按沿路的警示牌前行,以身涉险。“这些驴友一旦遇险,给消防等部门的营救会带来非常大的困难。”据省消防总队宣传处副处长刘志亮介绍,消防队救援时,首先遇到的困难就是位置难以判断。由于报警者对被困驴友所在地区的地形、地貌了解不深,报警中表述不清楚,给位置的确定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此外,道路崎岖也耽误了营救的最佳时间。由于驴友遇险之地几乎都是冰川、悬崖等常人难以到达之处,而救援人员则需要抬着救援装备,在没有道路的情况下披荆斩棘负重前行,很难及时快速赶到现场展开救援。很多时候,救援人员在找到被困驴友后还需要抬着重伤员脱离险境。在常人不携带任何物品离开都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救援人员还要携带装备和运送伤员,其艰难程度可想而知。

    记者在以前的救援采访中也看到,因救援条件艰苦,天黑路滑、悬崖峭壁、杂草丛生,消防战士总会不同程度地受伤,战士们恪尽职守,迎难而上,不怕牺牲的精神深深感动着身边所有的人。被救群众看到这种情况也会深深自责。

    消防救援人员表示,救援工作中有些成本是无形的,根本无法统计某次救援到底需要支出多少成本。这些时间、人力到底值多少钱,很难有个具体的数字。在百姓生命遭遇威胁时,作为政府部门的确需要伸出援手,但对于驴友救援,是否可以建立健全可收费的社会化专业救援队伍?公共资源毕竟有限,采用收费制的社会化救援,可以对随意浪费社会资源的驴友起到较好的惩戒作用,促使其三思而后行。

    ●救援队:无论怎样挑战自我最终的目的都是回家

    10月15日,记者从河南户外救援队了解到,该救援队已有8年历史。在这8年的发展中,救援队在河南省登山协会的主管下,在河南户外联盟的督导下,在壹基金的大力扶持下,先后参与了近百次的省内外救援任务。总队队部设在郑州市,拥有18支救援分队。该救援队是由一批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户外运动爱好者自愿发起,从事户外遇险救援的民间公益性团体。

    资深救援队员“火烛”已经参与过无数次救援行动。“火烛”告诉记者:“根据我的观察,被救援的驴友中有70%~80%都是因为专业知识缺乏和准备不足,导致自己身陷险境。我们很多人以为参加户外运动就是说走就走,约上几个网友就出发了。其实,如果不评估自己的能力,不学习相关的技能和知识,不充分了解所去地方的自然环境、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危险就会随时出现。”

    在户外运动圈子里有这样一句话,“无论怎样回归自然和挑战自我,最终的目的都是回家”。

    “火烛”表示:“能够安全回家的前提是要对户外运动的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并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身体上、知识上和装备上的准备。玩命驴友是对自己和家人不负责!”

    ●争议:驴友是否应该对自己的盲目行为承担责任

    每次遇险事故发生后,社会各界在牵挂遇险驴友安危的同时,都会引发一场“驴友遇险,谁为救援埋单”、“救援是否浪费社会公共资源”的大讨论。驴友要不要为此支付相应的费用呢?

    “被救援的权利”受法律认可

    探险爱好者张靖表示,接到遇险求救时,调动公共资源搜救是对生命的尊重,尽管这可能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却是值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可见,这种被救援的权利也是受到法律承认的。”

    驴友脱险后应有担当

    “感觉跟大自然比起来,人显得太渺小了。”驻马店市民张继光是一名资深义务救援队员,他认为,驴友探险被困,只要他们报警求助,政府就有责任有义务及时、积极救援。但在救援之后,脱险的驴友必须有所担当。这是因为,探险不同于一般的旅游。如果游客在设施相对完善、管理相对到位的景区发生意外,政府出动武警、消防等力量救援,由此产生的成本应由公共财政埋单。但探险不同,出了状况往往是因其自身造成的过错,因此,对探险遇困的驴友开展公共救援,费用由公共财政埋单,显然是不合适的。

    张继光表示,违规探险的驴友生命同样宝贵,当他们遭遇危险时政府必须出动救援力量全力搜救,这是探险者享有的权利。但是,对违规探险行为,一定要进行处罚,这是探险者应该承担的责任。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处罚代替道德上的自愿承担救援费用,是对驴友探险行为的规范,更是对他们人身安全最好的保护。

    ●专家:完善法规填补监管“真空”

    “其实,只要参与者把安全意识放在第一位,掌握足够的专业知识,并在科学规范的组织下参与户外运动,遇险的情况并不是那么容易出现的。”“火烛”表示,只是因为户外运动在中国起步晚,发展速度又太快,目前能够给大众提供的安全知识培训渠道还比较有限,大众户外活动的规范管理也有待进一步加强。现在国家有关部门也看到了户外运动日益严峻的安全问题,已经从安全知识传播和救援保障等方面采取了措施。可是这些是远远不够的,应有明确的立法作支撑。救援费用由探险驴友承担,已成社会共识,但社会共识毕竟不是法律法规,无法落地。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张建成认为,救援是政府的职责,是政府在公共危机事件中所应该履行的义务,但如果户外运动中被救援者的探险属于“违规”行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在国外,违规旅行的驴友遭遇危险时,政府也会立即出动救援队全力搜救,但当事人被救出后,必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户外探险活动相关的制度和法律规定,既缺乏培训野外生存技能的相关机构,也缺乏这方面的行业规范。从现有的法律来看,驴友探险活动没有监管主体,其监管“真空”问题亟待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线索提供康飞张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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