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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建议

 欢政文辛 2014-10-17

关于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建议

   

  在去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就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出了5项要求,第一项要求就是“必须优先发展教育,……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教育优先发展主要指教育要适当超前于现有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经济水平,主要体现在教育投资增长速度应超前于经济总量的增长速度,此外,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内容上应超前于现实的经济社会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为推动广州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市民素质作出了积极贡献。但这些成绩与教育发展先行的战略目标,还有较大距离,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的任务仍然艰巨,最突出的问题,依然是资金的不足。

  一、我市教育财政投入的现状分析

  由于我国现行财税制度,地方政府衡量对教育财政投入往往采用“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作为衡量指标,一般不以国家层面上的“教育经费的支出占GDP的比例”作为衡量指标。文中所提到的教育投入比例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我们从全省和全国两个角度分析广州的教育投入情况。

  (一)全省各市的情况

  据统计,2006~2009年,广州市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为:17.91%、16.38%、20.53%、18.08%。而佛山市和中山市在最近三年里,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均超过20%,2008年接近于25%,珠海市的投入比例逐年提高,2008年达到20.10%,可以看出我市政府的教育投入比例不及佛山、中山和珠海三市。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06、2007两年,广州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名第20位;2008年因为大学城债务清还、义务教育免书杂费等原因,达到了20.53%,排名第19位。广州的教育投入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地位不相适应。

  (二)国家五个中心城市的情况

  2006年,广州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落后于香港和北京,位列第三;2007年落后于香港、北京和天津,位列第四;2008年只落后于香港,位列第二。2006年至2008年,香港政府的教育投入比例均保持在23%以上,其政府在教育方面的努力程度最高;北京的教育投入比例保持在接近20%的水平,有比较稳定和较强的发展;尽管上海的教育投入比例不到15%,但由于它所处的区域和财政能力等优势,上海市的教育水平远超过我市;天津市的教育投入比例与广州市相接近,但天津一直是我国教育比较发达的先进地区,教育发展势头强劲。

  上面分析可以看到,我市在教育财政投入上与北京、上海、香港和深圳相比还有一定距离,教育投入水平上还需要加大努力。

  二、优先发展教育的五点建议

  (一)以法制保障教育财政投入

  为保障我市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在校学生生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学生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逐步提高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我们建议在广州制定“十二五”规划中,把预算内教育经费(含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支出的比例2011年不低于20%,2015年达到23%-25%这个目标和要求写进规划中。此外,2001年制定和实施的《广州市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已经实施了近十年。随着教育事业更进一步发展,原《条例》中的目标和要求已发生了变化。我们建议根据“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和要求,及时修订《广州市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这对市本级和区(县级市)的教育财政投入和管理提出更切实际的指导意见,使各级教育财政投入在法律制度上得到有效保障和规范管理。

  (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教育经费分配和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市本级教育财政咨询机构,以教育部门为主体,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教育部门预算的编制和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其职责是根据教育财政投入的法定比例及市教育投入目标测算教育经费总量;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合理比例确定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定教育投入重点领域和项目;制定与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的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和各级各类教育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其职能是加大对市级财政统筹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保障教育优先发展。二是在现有的基础教育工作考核制度中,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和内容。把财政教育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提高、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等投入指标纳入市、区(县级市)两级政府党政领导一把手考核体系中,以问责制形成制度规范。三是建立教育投入水平监测及公开机制,组织相关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开展半年和年度教育投入水平评估,形成相关评估报告,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及相关评估报告向同级人大、政协汇报,定期向社会公开。

  (三)加大财政投入解决幼儿“入学难”问题

  目前,我市公办幼儿园数只有124所,为全市大小幼儿园总数1493所的8.3%,幼儿入园人数仅占全市幼儿入园人数的7%,学前教育在我市教育格局中成为最薄弱的环节,突出的表现是“入学难”。相比较,上海市共有幼儿园1111所,其中公办幼儿园800所,占到了72%,上海市的幼儿3~6岁适龄儿童入园率达到98%以上。2010年11月24日,国务院提出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这为尽快改变我市学前教育现状提出了要求和指导性意见。我们建议各级政府明确学前教育的责任,把学前教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提高投入比例,增加公办幼儿园合理布局和数量,以满足城乡居民子女的“入园”需求。

  (四)加快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

  目前,我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建设还不尽如人意。截至2009年底,全市通过规范化学校验收的比例为70.05%,如果按省里定的标准(即不含自然过渡的省、市一级学校),我市通过验收的规范化学校只有453所,达标率仅为40.59%,与省里要求相差很大。对老城区而言,不达标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占地、建筑面积不达标问题。对偏远的乡镇学校而言,主要存在校舍、师资水平和设备等不达标现象。我们建议,设立市规范化学校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制定市与各区(县级市)承担规范化学校专项资金补助的比例具体方案,以落实资金,尽快实现省里要求的规范化学校建设的达标率。

  (五)解决地区间教育投入不平衡问题

  由于各区(县级市)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教育投入经费分配和管理机制不完善,造成了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富裕地区和贫困地区学校以及各级学校的强弱程度上的差距。我们建议:一是确保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发展,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二是建立现代公共教育财务制度,确保市、区(县级市)两级教育经费统筹统支;三是采取各种措施以强扶弱,推行生源均衡、校务公开、教师流动、办学规范、科学评估等有效措施,缩小校际之间的差距;四是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等弱势群体重点关注,通过补偿措施和政策倾斜,尽可能消除受教育机会的不公平。

  教育属于社会公共服务,公共服务的投入无疑是不能用利润和GDP衡量,它永远是“投入大、见效慢”,要从老百姓和社会的长远幸福和长远效益上考虑。强国必强教,强国先强教,务必优先保障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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