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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公司协议书范本

 跃马天山88 2014-10-22

一.总则     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2. 5) 公司的全体雇员均应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其工资水平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合作各方的亲属、朋友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2. 5) 公司的全体雇员均应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其工资水平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合作各方的亲属、朋友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

订立协议各合伙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甲方姓名: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1.合伙宗旨: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发展 以互惠,互信,互利为原则,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进行强强联合,实现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共赢,进一步提升各自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共同为开发继续教育和终生教育市场而努力.
2.合伙企业名称:
3.企业地址:
4.合伙企业经营项目和范围:农业种养科技   二,合作范围
双方同意共同成立"对外经贸大学xxxxxx教育中心",以联合宣传,共同招生,合作举办xxxx教育项目为龙头,带动其它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开发全方位的中,高端非学历培训项目,资格认证培训项目,以及国内及国际紧缺人才培训项目.
5.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伙企业的成立时间以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x年.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如双方一致认为可以继续合作,可正式续签协议. 

6.资金来源:本企业的前期筹备,建厂,种兔及兔笼设备和设施等资金投入及各项费用的支出均由甲方负责。 

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遵纪守法、诚信平等、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二、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兔舍完工,以实际费用为主)

(二)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及技术和管理入股

(三)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四)甲方占有60%原始股,乙方占有40%原始股。(原始股可转让、流通,三年不得转让股权)甲方不参与经营管理,但拥有知情权和建议权,乙方直接参与经营管理。所有重大经营决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公司如出现连续三个月亏损,召开紧急股东大会共同探讨解决方法并决策公司的未来。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依法依协议分割。 
三、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工商登记比例。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60% 盈余,乙方享有 40% 盈余 
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60% 债务,乙方承担40% 债务。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如:双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的60%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40%股权;)甲乙双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 (一)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    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债务承担部份,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本合伙人承认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劳务、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有效性。

四、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  个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五、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双发合伙人的权利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1、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双方合伙人共有;
2、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3、合伙人按照甲方60%,乙方40%份额分取红利;
4、乙方有优先受让甲方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但须经甲方合伙人同意;
5、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6、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7、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8、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9、合伙企业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甲乙双方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下列事项需经甲乙双方合伙人一致同意:
(1处理合伙企业不动产或重大机器设备的。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或向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3)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4)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的。
(5)处理流动资金壹万元以上的. 
(6)甲乙双方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
  (二)双发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甲乙双方合伙经营期间所承包土地遇政府拆迁,修建厂房,添置的设备获得的拆迁赔偿、补偿款和搬迁费、经营损失补偿等归甲乙双方合伙人共有。


六、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甲拥有权限:   为公司永久董事      



 义务: 承包场地。修建兔舍。兔笼,种兔,及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拥有权限: 为公司永久总经理  义务: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八、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九、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九、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di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ba工,政fu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十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五、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甲乙双方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乙双方合伙人决定,推举江永承为合伙负责人,管理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具体分工如下:
江永承负责拓展业务,与客户订立合同陈远志负责车床加工等技术问题

潘进明负责洗床加工等技术问题 



全权委托    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合伙人双方利益的重大事项,由甲乙双方合伙人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    元; 
2、新产品设备的引进;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各股东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加入股份后xx月内,如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xx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xx至xx时间内xxx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xx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第九条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合伙人协商,委托合伙人----- 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共 名;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合伙人依法或者按照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或者本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表决程序为 .
第十条 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企业法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第六章执行.  六 禁止行为。 
  (一)、未经双方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一方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合伙企业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双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 合伙企业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十条规定,应按合伙企业实际损失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名: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二)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合伙人签名: 
合伙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
本范本适用于申请办理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需提交新签订的《合伙协议》;
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合伙协议》应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签字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字;
本协议如需公证或鉴证,应在条款中定明;
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下划线上文字有括号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及括号去除;
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 合伙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新合伙人和原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一,新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即成为 的合伙人.
二,新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新合伙人姓名: ;
住所: ;身份证号码: ;
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元.
三,新合伙人承认原合伙企业所有协议,与原合伙人享受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四,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本协议经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合伙人签名: 原合伙人签名:
年 月 日
范本15:
合伙企业退伙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 合伙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一, (合伙企业名称) 合伙人 (姓名) 因 (原因)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其他合伙人与 (退伙人) 于 年 月 日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三,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 份,退伙人与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本协议经退合伙人和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有关规定执行.
退伙人签名: 合伙人签名:
年 月 日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 (合伙企业名称) 的财产份额转让事宜,于 年 月 日在 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同意把 (合伙企业名称) 的财产份额,以 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购买上述财产份额,并在本协议订立 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财产份额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转让其财产份额后,其在 (合伙企业名称) 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财产份额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四,本协议经 (合伙企业名称) 全体合伙人同意后生效.(本条适用于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合伙人之间的转让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不需此条款)
五,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一、合作项目:

  三.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本合伙企业为 (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 、 、 、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 ,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3.本合伙推举 为企业负责人,合伙负责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4.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5.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6.合伙存续期间,各合伙人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供共有并为合伙经营使用。

  7.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9.合伙事务决定权由简单多数法则决定,但以下事项须全体同意:

  (1)修改合伙协议;

  (2)申请贷款;

  (3)接纳新合伙人;

  (4)处分合伙财产。

  (5)解散合伙。

  四.利益分配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1.利润他配按照 分享 , 分享 , 分享 的经例分配。

2.合伙人按其分享利润比例承担民事责任。

  3.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合伙相同性质的业务,不得从事与合伙利益有冲突的活动。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偿还合伙责任超出自己应负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5.合伙人为合伙经费垫支的费用,以合伙财产偿还,执行合伙业务,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五.入伙和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吸纳他人加入合伙,并处于同等地位,对入伙前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人可以退伙,应于两个月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即退伙:

  (1)合伙人死亡;

  (2)合伙人解散;

  (3)合伙人在合伙中权益全部被法院判令执行;

  (4)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合伙人被除名。

  4.合伙人死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继承之日取得合伙人资格。

  5.退伙人的财产结算,以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为准,对尚未了结的合伙业务,了结时分配损益;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6.退伙而引起的损失,应由退伙人赔偿。

  7.退伙可用现金或其他协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还。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经营期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伙只剩一名合伙人;

  (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其他各方认可的原因。

  2.合伙解散时应进行清算。

  (1)清偿后的剩余部分,按 , , , 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2)清偿后的债务,按 , , , , 比例,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七.经营期限

  1.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2.合伙变更字号、经营场所、范围、修改合伙协议,延长经营期限,入伙和退伙等均应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自批准之日起算。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八.附则

  1.本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制订,生效后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2.经全部合伙协商一致,就未尽事宜和以上条款修订、补充合伙协议。

3.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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