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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中国的改革路线(3)

 沩江学者 2014-10-30

  3.强化司法队伍的专业性。司法去行政化,重要的是建立完善司法人员对法律负责的体制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法官在审批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提高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水平,选拔优秀律师充实司法队伍,推进法官和检察人员职业化。

  4.加大司法公开化程度。公开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前提。这需要提升司法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明确司法公开主体、公开程序、公开内容、公开渠道,防止选择性公开、隐蔽式公开;强化对司法公开的问责,加强司法公开进程的第三方评价和审查,对应公开却不公开的司法案件进行严格问责;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公开司法,阳光司法。

  加快建设法治市场经济进程

  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的保障。建设法治中国,需要把建设法治市场经济摆在突出位置。未来6年,我国经济转型发展正处于历史关键节点。加快推进法治市场经济进程,完善市场经济法治建设,释放市场经济的新红利,不仅能为保持7%左右的中速增长奠定坚实基础,而且将为走向公平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1.用法律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加快市场主导的经济转型。从实践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关键在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这就需要依法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实现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关系的定型化、制度化。例如:修改完善企业国有资产法律法规、公共资源配置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形成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法治规范,为拓宽社会资本发展空间提供法律保障,使法治成为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制度保障。

  2.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这些年营商环境恶化的突出矛盾是产权保护不到位,社会资本的投资信心不足。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重要的基础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例如:赋予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的法律地位,完善产权平等保护制度,为不同所有制的财产权利平等提供法律保障,严格禁止任何机构不经法律程序剥夺私人财产;推动农村土地物权化改革,通过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可流转、可抵押、可入股等,形成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法律制度;适应由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的客观趋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立法,用法律促进和保障创业创新。

  3.以法治破题市场治理。从现实需求看,一方面要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市场监管转型。以行政审批为基础的市场监管不仅抑制市场活力,而且弱化了市场监管效果。用法律提高市场监管的权威性、有效性。推动市场监管由行政监管为主向法治监管为主转变,形成市场监管的法律框架:研究出台综合性的《市场监管法》,强化市场监管机构的权威性;修改《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实行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把反行政垄断纳入《反垄断法》,对国有垄断行业等相关行业监管内容进行清理、修改,推动垄断行业竞争环节对社会资本全面开放,自然垄断部分吸纳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城市公用事业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另一方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客观上要求打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例如:把负面清单管理纳入《行政许可法》,为企业“法无禁止即可为”提供法律保障;加快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在市场准入、税收支持、政府购买等方面一视同仁,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

[责任编辑:康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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