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航MH370的失踪,中国乘客家属如何索取赔偿;克里米亚公投会不会在考试中出现,新增的文书送达司法解释到底该怎么考?………… Q:马航MH370,中国人想要索取赔偿需要适用哪个法律适用法? A:在今年国际私法中可靠性相对差一些。因为如果要赔偿,不属于法律适用法的内容哦,需要适用《蒙特利尔公约》。但是《蒙特利尔公约》在司法考试中没有要求,所以可考性不大。 马航与乘客属于运输合同,运输合同尊重意思自治原则,马航在合同中已经选择了《蒙特利尔公约》。
Q:克里米亚的领土分割取得的方式有效? A:克里米亚公投属于热点问题,但是考试基本不会出现有效与无效的考查?主要涉及领土取得的方式——公民投票。公民投票的有效与否主要取决于有关国家国内法的规定以及相关国家的协议。但是由于有关国家法律没有规定,公民投票有效与否争议较大,属于对于领土的归属方面不会出题。 但是克里米业问题属于今年的热点,有可能考国际法上的继承、承认制度,如分离出来的克里米亚政府要不要集成乌克兰的非恶债?其他国家非克里米亚的哪些行为构成承认?也可以考联合国安理会对克里米亚投票承认与否进行了投票表决,俄罗斯一票否决,同时联合国大会又根据克里米亚公投有效与否又作出了一个决议,此时考查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的效力区别。
Q:关于文书送达司法解释的重点以及可能考的形式? A:今年新增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国际公约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办理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司法协助请求的规定》,最重要的是境外送达和境外取证的译本问题。即我国法院如何通过公约在国外取证和在国外送达。 一、译本原则上要附有被请求国官方文字的译本或者公约规定的第三方文字译本。 二、译本只能找中国境内的翻译机构翻译,不能盖法院公章,法院只对自己的文书准确性负责,不对译本的准确性负责。 三、若送达的国家对公约规定的第三方文字是提出保留的,我国的译本只能是送达国官方文字的译本。此处强调对等原则。提出保留的国家到我国送达取证时,我国也只接受中文译本,不接受第三方文字的译本。 四、关于送达文书的送达途径:一般途径与特殊途径。自行根据司法解释整理即可。 五、该司法解释对法院的要求:A、专门的部门;B、专门的工作人员;C、独立的登记制度;D、独立的返还制度。
Q:专属经济区的管辖权,原则上不得对船员进行监禁和体罚,例外的情况是什么? A:例外的情形就是有违反其他法律的行为,涉及到其他刑事犯罪。
Q:群岛国可以设置指定相应的海道,飞机只能在指定的空中通道通过,那船只是只能在指定的海道通过,还是说可以在其他地方也可以无害通过? A:其他地方也可以无害通过。之所以指定海上通道是因为群岛国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沿着指定通道通过,是比较安全的。特殊情况下,船只也可以通过其他通道。
Q:紧追权追上了还可以进行其他措施? A:当然可以,追上的目的是为了抓捕。
Q:涉港澳的判决如何执行? A:涉港的判决,不论案件是在内陆还是香港起诉,判决是可以两地同时申请认可。涉澳的则不允许。 设港的仲裁裁决不允许两地同时申请,涉澳的则允许。
Q:日本铺设电缆,涉及大陆架时,若在我国的大陆架上铺设电缆,我国是否有管辖权? A:没有。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的管辖权只涉及自然资源方面。除非海底电缆铺设到领海或者在铺设的过程中捕鱼、开采石油,我国方有管辖权。
Q:国际公法渊源中无需出具全权证书中的派驻代表是谁? A:wto中有一个总理事会,有159个常驻代表,在wto需要讨论某项事项时,此159名代表代表各个国家去参与讨论,无需出具全权证书。 中国有常驻联合国的代表,若联合国需要讨论某项事项,此时中国常驻联合国的代表中国去谈判联合国的条约,也无需出具全权证书。代表具体是谁,不同的国际组织人员不一样,也存在变动。
Q:条约缔结后,解除需要经过哪些程序?遇到不可抗力,是如何处理? A:遭遇不可抗力导致条约义务不能履行,此时可以免责。遭遇不可抗力是否导致条约的解除,需要看不可抗力是否直接导致条约目的的不可实现。
Q:提单究竟有几个,在谁的手里? A:提单属于运输法的概念。提单有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只有正本提单。承运人把正本提单签出后是要交给托运人的,托运人将提单寄给买方,此时单货分离。买方凭借正本提单取货。 承运人手里握着副本提单,代表证明运输的内容。
Q:关于我国可以拒绝送达中未附有中文译本的情形理解? A:中国目前是《海牙公约》的缔约国,公约中明确规定,若送达文书中没有附有被请求国官方文字译本,但附有公约规定的英文或法文文字译本,被请求国是必须要送达的。 若送达文书未附中文译本,考试时看依据的是《海牙公约》,还是我国的《民事诉讼法》: 1、若依据《海牙公约》,未附中文译本,但是有英文或法文译本,我国法院是应当送达的。 2、若依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未付中文译本,则我国法院应当拒绝送达。
Q:国际经济法今年是否像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那样增加了新的内容? A:没有,今年国际经济法的大纲没有新增。 以上内容全部来自于猿题库@猿题库司考 三国法专项突破直播课课堂实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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