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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使命担当 落实“三转”要求

 指间飞歌 2014-11-01

强化使命担当 落实“三转”要求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发表时间:2014-10-31 星期五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重要任务,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始终坚持使命担当,按照中央、省市区纪委部署,做到真转、快转,有序推进、防止乱转。

一、转职能,突出工作定位

《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是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三项任务”,惩处、监督、教育、保护“四项职能”。一是强化惩处职能,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四项职能”的首要之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以查办案件为主,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零容忍;二是突出监督职能,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干部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政令畅通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最直接方式,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坚决查处;三是强化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一项基本任务,必须明确当前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就是推动“八项规定”落实,强化正风肃纪,坚决纠正“四风”。

二、转方式,突出主业主责

一是在落实责任制上发挥“总牵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纪委要在大格局中准确定位,不越位、不缺位。不越位就是不能大包大揽、不代行具体部门工作责任;不缺位就是要承担起统揽协调的责任,起到组织协调和指导的作用,把握工作方向,把握工作主动权。在工作方法上,要善于借力借势,既要加强汇报,争取支持,由一线监督向督促责任单位落实责任转变,又要协调左右,还要调动下级,夯实基础,要坚决避免单打独斗和“裁判员”、“运动员”一肩挑的现象;二是发挥再监督作用,在正风肃纪上主动作为,作风建设是抓出来的,不能搞一阵风,要坚持不懈,锲而不舍,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死死盯住重点工作、重要节点、最容易打折扣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决不姑息、决不手软。改变以往存在的配合、替代主管部门开展业务督查的做法,把督查的关节点转变到对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履职的监督上来,发挥好再监督职能。

三、转作风,突出监督能力

一是模范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纪检监察干部既是监督者又是执行者,应当带头落实转变作风,强化党性修养,以“吃苦耐劳、敢于监督、守得住清廉”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必须率先垂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实行“零容忍”,强化制度钢性执行;二是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践行“三视三问”、“五全工作法”群众工作法,结合“走基层”、“七个一”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等不靠,认真梳理、认真解决、及时回复;三是营造“清廉”氛围,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宣传,开展廉政文化“八进”活动,大力弘扬廉政文化,在辖区形成人人崇廉、干部守廉、朋友助廉的浓厚氛围,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凝聚更多正能量。

编辑:李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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