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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上小额贷款行业的三种主流模式解读

 我不是大龙 2014-11-04



一、孟加拉乡村银行(Grameen)模式


目前国际流行的小额信贷模式,最初起源于孟加拉。1974年,孟加拉国发生严重饥荒,吉大港大学教授尤努斯在当地的乔布拉村发起了一个行动研究项目,建立小额信贷组织,从事从银行批发贷款转贷给穷人的业务。这一项目得到国外资助,并迅速在孟加拉各地开展起来,形成普及态势。1983年,孟加拉通过特别立法,允许小额信贷组织注册为正式银行。


格莱珉乡村银行的小额信贷模式遵循六项基本原则:

  • 以贫困户中的最贫困户为主要放贷对象;

  • 贷款人以妇女为主;

  • 组建借款人小组和中心,5人一组,5组一中心,依次放贷;

  • 严格培训、按周开会、自我管理;

  • 商业利率,小额贷款,项目自选,按周还款;

  • 建立小组基金,强制借款人储蓄,实行信用联保。


1995年以前,格莱珉银行的贷款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外赠款,同时吸收少量借款人存款和小组基金。1995年以后,格莱珉银行停止吸收国外捐款,国外捐款形成的自有资金和来自借款人的存款成为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目前,格莱珉银行的自有资金加上存款余额,相当于贷款余额的149%,其中存款余额相当于贷款余额的137%。存款的54%来自借款人。


格莱珉银行的存款利率,最高12%,最低8.5%格莱珉银行的现有贷款产品分为五种,分别是:

  • 政府小额贷款项目的扶贫贷款,名义利率为11%,实际利率22%;

  • 创收贷款,名义利率10%,实际利率20%;

  • 住房贷款,名义利率8%,实际利率16%;

  • 学生贷款,名义利率5%,实际利率10%;

  • 针对极度贫困人口(乞丐)的“挣扎”贷款,实行零利率。


格莱珉银行自成立以来,除了198319911992三年出现亏损以外,其余年份都有盈余。截至20104月,格莱珉乡村银行已经在孟加拉全国建立了2,564个分支机构,拥有23,133个工作人员,覆盖81,355个村庄,服务于810万借款人,发放贷款余额达590亿达卡,合85,151万美元。按期还贷率达到97%


二、印尼人民银行大众信贷(Rakyat)模式


印尼人民银行始建于1895年,1968年变成一个负有双重职能的商业银行,一方面按照普通银行标准向中产阶级和中小企业发放商业贷款;另一方面由政府补贴,向小农和小企业家发放特许优惠贷款。但是,这一优惠贷款项目由于贷款用途仅限于农业生产,程序繁琐,并未给小农户带来实惠。1971年,这一项目有1/3的农户拖欠,贷款损失率达到17.5%。截至1982年,拖欠率已达50%


1983年,印尼人民银行进行了重大改组,把发放优惠贷款的村级单位改为银行微型业务单位,每个银行微型业务单位的工作人员由4-11人组成,超过11人就一分为二。每个微型业务单位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盈利中心,对工作人员实行利润分享激励。如果欠款超过5%,则负责人就被剥夺批贷权并失去晋升机会。不盈利的单位将被撤销或降级为营业点。政府和捐赠机构的补贴项目不再通过微型业务单位实施。


银行微型业务单位的贷款方向从原来的农业贷款、季节性贷款,转向所有具有信贷价值的个人和创收活动,包括小额贸易、农业投入品贸易、工业、服务业、农业、园艺、小型种植园、畜牧业、以及消费信贷。最高贷款额度从原来的5,000美元提升至10,000美元。2008年平均每笔贷款余额为875美元。其特征是程序简单、抵押灵活(500美元以下不需要抵押)、短期为主、市场利率、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按时还贷给予续贷激励。流动资金贷款为月息2%,投资贷款月息为1.5%,实际年息分别为33%22%


1999年以来,银行微型业务单位的按期还贷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一天以上拖欠率由1984年的5.4%下降到2008年的1.1%2008年,印尼人民银行微型业务单位的固定资产回报率达到4.2%(其他银行一般只有0.7%),净利润达到56,380万美元。


三、玻利维亚国际社区援助基金会(Finca)模式


1984年,一个曾经在秘鲁工作并获得福布赖特奖学金资助的经济学家暨社会发展专家约翰·海奇,在玻利维亚开始了一项穷人贷款项目,在不需要任何抵押的情况下,向穷人发放小组成员联保贷款。这一项目的主要做法是建立5-10人的互助小组,每一周或两周开一次会,为他们自己提供三项服务:

  • 提供自我就业贷款,每笔贷款50-100美元;

  • 以激励的方式鼓励存款和积蓄;

  • 以社区为基础提供相互支持,提高个人自主权。

约翰把这些小组称为村银行。村银行小组成员互相担保,实行民主管理,由小组成员自己选举小组长,自己制定章程,自己管理资金,自己放贷收贷,自己记账,自己负责监督,自己对违约行为实施惩罚。


1985年,约翰·海奇建立了国际社区援助基金会(Finca译作“芬卡”),在墨西哥、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和海地,相继设立了村银行项目。1992年,芬卡进入非洲,目前在非洲和拉丁美洲已拥有25万个客户。1995年,芬卡在地处欧亚大陆的吉尔吉斯斯坦设立了村银行,随后又相继进入了亚美尼亚、俄罗斯、科索沃、阿富汗、塔吉克斯坦。


芬卡创立了一种独特的模式,即利用捐款为其全额控股的各个分支机构建立自有资产,以自有资产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取更多的贷款资金,再转贷给穷人。一般情况下,每一美元自有资产,可以从商业银行获得5美元的贷款资金。而芬卡则依靠这些捐助款,保持了对各分支机构及其项目的控股权和服务于穷人的发展方向。截至20094月,芬卡已经在21个国家拥有74万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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