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滕晓海)2月23日上午,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玉森来到被害人张老汉家里,代表该院将2000元刑事司法救助金递到了张老汉手中。张老汉激动地说:“这可真是救命钱啊!检察院帮俺全家解了燃眉之急……”
近年来,岱岳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农村有较多被害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生活陷入极其贫困的境地。
为帮助这部分群众解燃眉之急,该院经过专项调查研究后,向相关部门争取专项拨款6万元,成立了检察救助基金。
今年春节前的一天,张老汉被犯罪嫌疑人王某驾驶的摩托车撞成重伤,治疗费达4.3万余元。因为不能劳动,失去了生活来源,接下来还需花费数万元的二次手术,年逾花甲的张老汉绝望了。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张老汉的情况后,立即向检察长姚红秋汇报。姚红秋当即决定启动刑事特困被害人司法救助机制,由办案检察官提出救助申请,召开司法救助对象评估会议。经过评估审查,该院当天作出了救助张老汉的决定,制作了《刑事司法救助决定书》,把救助金送到了张老汉的手里,并建议当地政府也给予帮助。
据悉,刑事司法救助的对象主要是因重大刑事犯罪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辖区内的被害人或其家属,包括家庭有需被害人供养的在校就读子女,因被害人被害导致其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难以维持子女正常学业;家庭有需被害人供养的残疾人,因被害人被害,使被供养的残疾人失去生活来源等情形。
为保证救助基金运用的透明、规范,发挥最大效用,该院成立了司法救助管理委员会,司法救助依据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请或办案检察官的提请,视实际需要决定启动。经过审查,符合救助条件的,该院制作《刑事司法救助决定书》,发放救助金。
检察救助基金成立以来,岱岳区检察院已救助特困刑事被害人3名,发放救助金5000元,缓解了被害人的家庭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