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精神精髓和精华
法治精神,主要包括法治的善治精神、民主精神、人权精神、公正精神和和谐精神。 善治精神:法治自身自觉从善,提高依法执政行政水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促进民生共富问题的解决,确保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 民主精神:人人成为法治的主人,民主科学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个个权益受到完全保障。 人权精神:依宪落实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的命运由人民掌握且依法保障,法律面前官民平等,个个维护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人人尊重和保护人权。 公正精神:依法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和谐精神:依法建立人的自由且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可持续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单位的全面协调科学发展。 法治精髓,立法合民意得民心,执法严而统一有度,司法公正公平公开,守法自主自觉自动,普法相互帮助相互监督,保证法治知行统一,民不知法官有责,民告官方便快捷。 法治精华,互监互治、民主自由、平等公正、公私互利,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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