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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与诗

 智慧旅游519 2014-11-17

徐志摩写诗对他来说或许是个偶然,正如他自己所说的,24岁以前我对诗的兴味远不如我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在24岁以前,诗,不论新旧,于我是完全没有相干。(猛虎集·序)在去英国之前,徐志摩逗留在美国,学习经济,政治,欲求救国之道,但是他慢慢发现,经济,办工厂是救不了中国的,厌倦了纽约的生活,对罗素的崇拜催促着他远渡重洋,来到大洋彼岸的英国,在英国经狄更生的介绍进入剑桥王家学院,开始了他的另一种全新的生活。是康桥让他脱胎换骨,让他的人生轨迹发生了改变。

他曾这么说:“我在康桥的日子可真是享福,深怕这辈子再也得不到那样甜蜜的机会了。我不敢说康桥给了我多少学问或是教会了我什么。我不敢说受了康桥的洗礼,一个就会变气息,脱凡胎。我敢说的只是——就我个人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

康桥的美景让他流连忘返,那脱尽尘埃气的清澈秀逸的意境,那桥洞间映着细纹的波鳞与婆娑的树影,那石阑上倚暖的青苔,那泼墨的山形,那温软的仿佛天然织锦的草坪,那泥土里渐次苏醒的花草,那平地晚霞下泛着金光的绿柳,仿佛超出了图画而化生了音乐的神韵,给人神灵一样的美感。康桥的美让徐志摩发现了大自然的性灵,投入了自然母亲的怀抱。

也是在康桥,他遇到了林徽因,一见倾心,夕阳下的漫步,青草从中席地而坐,微风中骑车驰骋,追逐着晚霞,日子是美好的,然而林徽因的离去,使他陷入了孤独,大自然给徐志摩注入了灵感,美感,现实爱情生活给他带来了苦情和忧情,让他通过笔尖,流向纸上,铸造了成感情结晶物,他开始写诗了。

正如胡适所说:“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胡适,追悼徐志摩)

爱情让人感情充分,沛然不可御,爱情让人有万千语言,说也说不完,这些爱的思绪就转化为了诗,诗是怎么产生的,是爱的宣泄,是爱的迸发。没有爱就没有诗,爱的消减带来的诗兴的衰竭。青年血气方刚之时,正是写诗的大好时节,爱到浓时诗也浓,情到深时诗也深。徐志摩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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