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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石油气充装站安全制度管理手册

 老狗布鲁丁 2014-11-18

 

 

 

安全制度管理手册

(液化气石油气充装站)

第三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单位:   

发布日期: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目     录

安全制度管理方针、目标... 4

安全管理制度... 5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0

安全奖惩制度... 13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5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20

事故上报管理制度... 22

事故应急演练制度... 24

装站用火、电管理制度... 27

充装站安全管理十大禁令... 28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检验管理制度    29

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管理制度... 30

消防器材、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检查测试及维修保养制度    31

钢瓶充装管理制度... 32

充装工艺流程图... 35

钢瓶复秤制度... 36

用户信息反馈制度... 37

压力容器(槽车)、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    38

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检验制度... 40

钢瓶检查登记制度... 41

钢瓶储存发送制度... 42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43

各类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44

用户宣传教育及服务制度... 45

钢瓶建档、标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    47

不合格钢瓶处理制度... 48

接受安全监察的管理制度... 49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51

瓶内残液(残气)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54

钢瓶充装前、后检查安全操作规程... 55

钢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57

气体分析安全操作规程... 59

烃泵安全操作规程... 60

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62

槽车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63

抽真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65

设备及阀门附件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66

贮罐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67

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 69

电气设备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70

 

 

安全制度管理方针、目标

 

1、    安全目标: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无火灾,无伤亡、无重大泄漏。

2、    全体职工要通过液化气运输、储存、气瓶充装及销售服务全过程的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安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气瓶充装质量的跟踪检查。

3、    将质量安全目标传达到全体职工,使每位职工都能正确理解并坚决执行。

4、    公司将不断对质量安全方针、目标、制度进行适当评审,必要时可对其进行修订,以适合内外环境的变化。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以下简称充装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条例》、《液化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管理规范适用于本公司液化气充装站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经营条件

2.1.本公司的充装站,必须依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并取得《城市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2.2.充装站建设项目,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验收。充装站的避雷装置应每年检测一次。

2.3.充装站必须与外界有明显的隔离设施和明确的出口、入口,站区内不得设立与充装站业务无关的其它单位。

2.4.充装站应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并认真落实。

2.5.充装站应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3.1.充装站的主要负责人对本站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落实本站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充装站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站所从事的充气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3.充装站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督促本站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3.4.充装站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的有关专业技能培训考核及企业内部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四章 站内建筑物的管理

4.1.充装站内宿舍应符合下列要求:

4.1.1.宿舍的门窗不得朝向站内储储罐和充装台;

4.1.2.严禁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留宿;

4.1.3.宿舍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电炉;

4.1.4.站内宿舍应指定一名负责人按照本站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检查、管理。

4.2.充装站的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用明火取暖和生活使用。

第五章 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5.1. 充装站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m非燃烧实体围墙。充装站应分区布置,应分为生产区(包括罐区、充装生产区、汽车及铁路罐车装卸区)和辅助区,在生产区和辅助区之间应设高度不低于2m的非燃体实体围墙。生产区应布置在充装站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上侧风侧。

5.2. 生产区应设有宽度不小于3.5m的环形消防车道。在贮罐总容积小于5003时,可设尽头式消防车道和面积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5m×15m

5.3.充装站的380/220V供配电系统宜采用TN-S系统,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供配电系统的电源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流)保护器。

5.4.架空通信线和电力线不得跨越充装站。

5.5.设置在生产区内的照明灯应选用防爆型灯具。

5.6.空调主机和室外机应安装在非爆炸危险区域内。

5.7.充装站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第六章 消防设施的管理

6.1.充装站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伍,每月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学习,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演练,要做到“四知,四会”, 知所管辖建筑房屋的火灾危险性程度;知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内容、范围、标准、要求和职责;知消防安全措施;知应急预案和本岗位消防任务;会消防安全检查;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和相关消防设施进行扑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6.2.充装站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规定,消防器材应设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定点摆放,定期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第七章 现场安全管理

7.1.充装站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警示牌。

警示语内容包括:

7.1.1.站内严禁烟火;

7.1.2站内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7.1.3.机动车辆进站时必须配置防火罩,装卸时必须熄火;

7.1.4.不准在生产区使用手机。

7.2.充装站每班应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站区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气瓶充装规程落实情况。

7.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报告站长,充装站能解决的,应立即整改;充装站暂时无法解决的,要书面向主管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7.4.充装站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

7.5.遇到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以及充装站内、站外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停止充气作业;

7.6.非充装站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充气工作。

7.7.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安全部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动火。动火过程中,应停止充气作业,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7.8.应在储气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禁止标志,非充装站的人员严禁进入单独设置的储气区域。

 

第八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1.充装站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编制符合本站实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机构,涉及的应急救援人员分工和职责划分,应急设备设施,紧急处置、人员疏散、抢险、医疗等急救措施方案,社会支持救助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等。

8.2.充装站的应急预案要每季度演练一次,并有演练记录和演练现场照片。

8.3.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LPG充装站的安全教育、培训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的教育、培训。

一、入站教育

对新入站人员应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公司级:由人事教育部门组织,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标准等;本企业安全工作特点;重大事故案例;站规站纪;安全防护知识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充装站。

2、站点级:由站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站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液化气基础知识;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要求熟练掌握事故应急预案、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经考试合格,方准到岗位学习。

二、日常教育

 各充装站的领导及安全员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解决员工安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每周一充装站安全活动日,保证每周不少于一个小时的安全活动,充装站的全体员工必须参加,活动方式以班组为单位,根据上级安全部门下发的学习计划,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学习有关安全文件、违章通报及事故案例,及时了解当前安全形势、吸取教训,提高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和安全防护意识。公司安全技术部门要不定期的组织抽查学习情况。

在设备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时,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检修或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或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教育

充装站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国家认可的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取证,培训的时间和内容,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门依据国家认可的安全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结合生产的实际情况安排。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四、安全培训教育的考核

充装站站长及安全员安全技术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液化气基础知识;本企业所接触的液化气事故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充装站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员工的安全技术考核,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液化气事故的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本站(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本站(岗位)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安全奖惩制度

一、安全奖励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改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以及防止交通、机械、火灾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 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3、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 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5、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6、 实现全年无死亡事故的充装站。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二、事故处罚

发生事故,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作以下惩处:

1、 对轻伤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 对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一般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较重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应给予开处处分。

3、 对违反公司制度,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给予处罚。

4、 对重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的处分,负次要责任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较重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5、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也可以两者并处。

公司应该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象,一经查证落实,将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以及隐瞒事故单位相关领导给予严肃处理,并对事故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使用、维修保养、修理、检验等管理工作,使设备一起保持完好状态,特制定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1、设备实行站级管理和岗位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全站设备的更新、修理、检验和资料档案的管理,操作人员负责所使用操作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2、站内压缩机、烃泵、电子充装秤、压力管道、储罐及其他压力容器等设备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压力容器和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向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其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等)应按规定要求及时校验。计量具器(衡器等)应按计量部门的规定进行检定。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和防雷、防静电装置等安全设施应实行定期检测的制度。

3、操作人员对操作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使用和停车,并按规定做好设备润滑加油、防锈工作,认真落实巡回检查制度,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4、操作人员对本岗位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装置实行责任制,要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并做好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工作。维护人员要对设备的修理质量负责,保证检修后设备的完好与使用正常。技术负责人会同安全员每周对设备按“完好、不完好、修理、停用”四种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定,每月将检查结果作为对设备的评定依据挂牌公示。

5、对生产相关设备每年根据需要应进行一次大修,每月进行一次小修。技术负责人要预先提出和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内容和安全附件校验计划。

6、技术负责人要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的安排和落实。每年度应制定相关设备、安全附件、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校)验计划,并督促相关人员实施。

7、设备应建立技术档案,其档案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A、设备的出厂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以及相关设计图纸;

B、安装质量证明书,施工技术资料和安装检测验收资料文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C、修理、改造记录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D、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有关校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E、压力表、安全阀、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按地电阻等安全附件和安全设施的检测校验报告、证书以及休息、更换零部件等情况的记录。

F、有关事故的记录和处理报告的资料。

8、对安装的特种设备、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等不得随意改装或装卸而改变工艺、设备配套应有的功能和用途。

 

 

 

液化气灌装站进出管理制度

 

1、本站或外来人员及顾客进入站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2、非本站工作人员禁止 进入生产区内。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作业区时,须经经理(站长)批准,并在本站管理人员的陪同下经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可进入。

3、进入生产区的工作人员。外来人员不得携带火种(火柴、打火机、烟头等),不得穿化纤衣物和带钉鞋,操作人员上岗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

4、饮酒后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严禁孩童或带小孩进入生产区。经批准进入生产区内的非工作人员,要服从站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动用任何设备设施。

5、液化气罐车和货运汽车进入生产区,必须配装可靠的防火帽和灭火器等有关的消防器材,并经门卫值班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准进入。

6、送气、拉气人员或来站充装钢瓶的顾客和车辆确需进入站内,应经经理、站长或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否则一律不得如站,入站后装卸钢瓶时严禁摔、砸、滚、撞。

7、开票人员值班和钢瓶收发、检查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对进出站人员和载物车辆及钢瓶的检查登记工作,如实记录钢瓶充装站进出检查登记表中的内容、项目,不得撤离职守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为加强灌装站充装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巡回检查由站长组织班长进行每日安全巡查,应负责做好每日的安全巡查工作。

2、站长、班长和安全员、消防员、设备管理和维修人员对生产设备、工艺管道的运行状况、作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特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的完好等情况进行一次安全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填好安全巡回检查记录表。

3、压缩机、烃泵操作人员每小时对运转设备的电机温度、电流、声音和机械设备相关系统设备的温度、声音、压力、液位、油位、油压与设备和管道的振动情况,以及与机器相关的系统设备和附件的运行等情况进行巡查,巡查情况如实填入机、泵操作等相关记录表中。

4、储罐操作人员每小时对罐区内的储罐内介质的压力、液位、温度和安全装置,及其主要操作控制阀门进行安全巡查。夏季要根据储罐温度变化,及时进开启喷淋冷却装置实施降温,冬季要注意排水防冻,并按时填写储罐运行记录表。

5、装卸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装卸操作规程的规定,做好对装卸罐车的安全巡查,并加强与压缩机、与烃泵与储罐操作人员的联系配合,严防储罐过量卸液。

6、钢瓶充装作业钱,操作人员要及时或不定期对充装瓶、充装枪、计量秤和系统压力进行检查核验,并对操作岗位的消防器材和已充装,待充装钢瓶的检查和清点。

7、安全巡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和问题,有关人员对其要及时查明原因,并作出相关处理措施。对需要检验或修理等情况,必须按相关关规定处理,严禁设备和工艺管道系统等装置带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违规使用与运行。

8、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共检查和记录内容应包括一下方面:

A、压缩机:进出口压、温度、油面、油压、阀门、仪表、电机等运转和润滑情况。

B、烃泵:进出口压力、温度、声音、阀门、仪表、过滤器等。

C、进出口管道、阀门是否畅通、液位计是够清晰、储存量是否准确。

D、管道阀门有无渗漏、开闭是否正确,罐车装卸时管路的连接,静电接地和运行情况。

E、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修,并认真做好记录。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一、充装站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安全隐患:

1、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确定的安全隐患,站内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安全隐患整改复函》,申请相关部门复查。

2、对《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确定的安全隐患,站长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报上级主管领导批示后,督促落实,整改期间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安全隐患整改复函》,申请相关部门复查。

二、对本站安全巡查或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1、对于运转设备、电气设备、消防设施以及现场操作中发现安全隐患或“三违”应立即整改。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站长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整改完毕后记录存档;逾期未整改完毕的应给予处罚;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一切安全。对不能确保安全,随时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3、对一时确有困难(含时间、技术、资金)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应书面上报安全技术部或上级主管部门,制定分段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或停止使用,保障充装站不因隐患而引发事故。

三、重大安全隐患

1、对单位存在的重安全灾隐患,充装站应当积极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在隐患未消除之前,安全责任人应当采取防范措施;不能确保安全的,应当(或报上级负责人审批后)停产停业改正,实行严格管理,保证不发生问题。

四、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上报并请相关部门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送相关主管部门签字后存档备查。

 

 

 

 

 

 

 

 

 

 

 

 

 

事故上报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49号令制定事故上报管理制度。

一、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下属各充装站发生级、级事件,迅速按照《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应急预案》规定,站长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应急安全技术部,请求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相关职能部室进行汇报。

发生较大事故,安全技术部应负责在事故发生一个小时内将事故报告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涉及周边群众生命安全的,应及时请求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疏散。

二、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下属各充装站发生III级火灾爆炸事件时应立即报告,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所属单位的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和部位、装置名称或介质名称、容器容积;

  b)泄漏、火灾或爆炸波及范围;

  c)人员伤亡情况;

  d)事件简要情况;

  d)已采取的措施。

三、III级火灾爆炸事件规定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a) 一次造成3-9人死亡,或50人以下受伤,或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b) 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紧急转移疏散5000人的;

c) 火势长时间(≤24小时)未能有效控制,并造成周边生产设施大面积停产,可能引发重大次生灾害事件;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a) 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受伤的,或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b) 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紧急转移疏散500人的;

c) 火势长时间(≤12小时)未能有效控制,并造成周边生产设施大面积停产,可能引发重大次生灾害事件;

d) 经危害分析、风险评估确认的Ⅱ级事件。

 

 

 

 

 

 

 

 

 

 

 

事故应急演练制度

 为了确保LPG充装站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围绕“以人为本、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按照“先救人、后救事,先排查、后抢修”的原则,制订国祯LPG充装站应急演练制度。

 企业开展应急演练过程可划分为演练准备、演练实施和演练总结三个阶段。按照应急演练的三个阶段,可将演练前后应予完成的内容和活动分解。应急演练从宣布初始事件起到演练结束的整个过程。虽然应急演练的类型、规模、持续时间、演练情景、演练目标等有所不同,但演练过程中的基本内容大致相同。演练过程中参演应急组织和人员应尽可能按实际紧急事件发生时的响应要求进行演示,由参演应急组织和人员根据自己关于最佳解决办法的理解,对情景事件作出响应行动。

一、成立演练策划小组   

成立一个演练策划小组是企业应急演练的有效方法。演练策划小组是演练的领导机构,是演练准备与实施的指挥部门,对演练实施全面控制,其主要职责如下。  

1、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部门;确定演练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

2、确定演练日期   

应急演练策划小组应与企业有关部门、应急组织和关键人员提前协商,并确定应急演练日期。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充装站要每季度演练一次,并有演练记录和演练现场照片。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须制作周密计划,报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3、进行灭火和疏散演练时,应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的人员;

4、对演练所使用的器材和物品进行检查、使各类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讲评,提高预案演练的水平。

三、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降低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具体措施主要有:

1、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救援指挥部成员和救援人员应近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的原则,落实人员,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2、按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抢修装备及有关工器具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以提高应急救援的指挥水平和公司的抢险增援能力。

4、建立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安全值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总结 :应急演练的目的是评估应急预案的各部分或整体是否能有效地付诸实施,验证应急预案应急可能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的适应性,找出应急准备工作中可能需要改善的地方,确保建立和保持可靠的通信渠道及应急人员的协同性,确保所有应急组织都熟悉并能够履行他们的职责,找出需要改善的潜在问题。

 

 

 

 

 

 

 

 

 

 

 

 

 

 

 

 

 

 

 

 

 

 

 

 

 

 

 

 

 

 

 

 

 

充装站用火、电管理制度

 

一、凡在站内直接或间接使用明火施工作业,均应到经本单位安全部门(或上一级负责人)审批,不审批而擅自动火的,有关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应人员实施处罚。

二、动火作业时,现场应有人监护,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三、充装站电气及线路的选型、安装,必须符合充装站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四、执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五、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配电室的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七、电气设备接地保持完好,做好接地线的检查和测试。

八、发现电气设备老化和线路供电不畅等故障,由充装站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及时修理或报废。

九、做好电气运行的检查测试,并作记录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

十、对充气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每月检察一次,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十一、站内的安全用电应符合有关规定,防爆区域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

十二、站内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电暖器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充装站安全管理十大禁令

 

一、      严禁在站内吸烟

二、      严禁在站内进行车辆检修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三、      严禁机动车辆在站内不熄火充气

四、      严禁在站内穿脱、拍打能产生静电的服装

五、      严禁在站内使用手提电话机、寻呼机及非防爆电器

六、      严禁在站内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七、      严禁在站内使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八、      严禁行人、自行车在站内穿行

九、      严禁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操作充气作业

十、      严禁驾驶员远离充气车辆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检验管理制度

 

1.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均应向市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并办理使用证。

2. 明确专人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和保养,在充装、设备、储气井区操作时每班不得少于2人,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 操作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核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资格证和压力管道操作证方可上岗。

4. 压力管道每隔23年刷漆防腐一次,每年春季要检查一次管架情况,应保持稳定不下沉。

5. 经常检查阀门运行情况,如果发现泄漏,应立即修理,无法修理时应更换。

6. 严格按规定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做好准备工作,配合检验机构完成检验。对定期检验报告提出的问题,应认真进行整改,未经过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不得继续使用。

7.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上的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

 

 

 

 

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管理制度

 

1.  站长负责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管理制度。

2.  充气机充装应为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批准的合格产品并应在    

检定期限之内,按期提前申报检验。

3.  压力表每半年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校验一次,并加铅封。

4.  温度计应有隔离套管,失灵或损坏应立即更换。

5.       液位计要保持进出口管道、阀门畅通,玻璃板液面计应透明,

刻度板应清晰无损。

6.       各普通直观仪表、自控仪表和组合仪表应每半年送有资质的单

位进行校验一次,发现失灵应及时更换。

7.       各种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报告均应存档。

 

 

 

 

 

 

 

消防器材、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检查测试及维修保养制度

 

1、 充装站应根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设备、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实行统一负责检查、测试和维修保养。

2、 对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应每12个月由专业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维修,对报警探头清洗一次,系统值班人员对系统功能至少每班进行2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3、 对所有灭火器材应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掌握各类灭火器的有效使用年限,到期强制报废。

4、 灭火器材不应被挪作它用,应摆放稳固,没有埋压。应取用方便,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锁闭。

5、 应保持灭火器表面清洁、干燥,没有锈蚀现象,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喷嘴或喷射软管畅通,没有堵塞、变形和损伤缺陷。

6、 灭火器、防毒面具、灭火毯等器材应当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钢瓶充装管理制度

 

为加强钢瓶充装的管理,严格执行钢瓶充装规定,对钢瓶充装前后严格检查,杜绝不合格钢瓶充装和钢瓶超量充装等,各相关责任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特制定钢瓶充装管理制度。

1、凡需充装液化石油气的钢瓶,实行充装前后的检查和重装过程中的检查及充装后复检(秤)制度,检查员与充装员对检查的情况相互沟通,应按规定要求严格把关,各自并分别做好检查记录和充装记录的工作见证,记录的内容、项目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相关签字职责。

2、钢瓶充装前由质量(钢瓶)检查员逐只进行检查登记和瓶体上标识,充装前检查的内容与项目如下,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进行充装:

A、无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钢瓶和未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进口钢瓶,以及经检验单位判定报废的钢瓶;

B、钢瓶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相应充装介质钢瓶规定及无法判定瓶内气体的;

C、螺丝带钉钢瓶;

D、用户自行改装或涂敷漆色的钢瓶;

E、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F、钢瓶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G、超过检验周期的钢瓶;

H、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查的钢瓶;

I、首次充装的钢瓶,事先未经置换和抽真空的。

3、对经检验不予充装的钢瓶,检查员要及时通知用户,说明其应作相关处理的情况。需抽真空或抽残液的钢瓶,先进行抽残、抽空处理。符合充装介质要求的钢瓶,相关作业人员对空瓶进行称重和核定重装两,在填好检查登记表的检查情况后,将钢瓶流转至待充装区。

4、待装瓶应按不同重量,型号分类存放,并与已充装实瓶区用明显标志隔离放置。充装员要按钢瓶核定的充装量和充装操作规程,认真精心充装操作,如实填写充装记录,严禁过量充装,严格执行钢瓶充装的相关规定。

5、充装计量衡器要设有超装报警或自动断气源装置。称重衡器的的最大称量值应为常用称量的1.5-3.0倍。并实行定期校验的规定,确保称重衡器的准确可靠,检验证书要记录存档。

6、充装过程中,充装员应随时注意对充装钢瓶的角阀,平地或焊缝等部位的检查,并做好称重衡器的调整检查。若发现泄露,瓶体变形、鼓包,阀门、阀座密封处漏气或充装衡器发生故障、失灵不准确,瓶阀和充装压力影响进气的、压力突变、阀门、导管、卡具漏气、其他部位跑、冒、滴、瓶内有异常响等,要立即停止充装,并将瓶内气体回收。并超出允许充装量,要即时将超出量回收。

7、充装后的钢瓶,由检查员逐只进行重量复秤、检漏、变形等情况的检查,复检结果和检查员姓名等内容要如实记录在记录表中。复检合格的充装钢瓶,要及时发放给用户或送瓶库暂存。

8、检查、充装等作业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外来人员动用充装设备和工具。非持证作业人员要杜绝钢瓶的充装、检查工作。

9、钢瓶检查记录表和钢瓶充装操作记录表,每天由指定人员负责收集并存档备查。


充装工艺流程图

 

新瓶抽真空

 

 


合格的

 

                                                            A

 


不合格的

 

旧瓶抽残液

 

                                                            B    

                                                            

 

 

 

 

 

 


送到用户

 

粘贴标识

 

合格的

 

充装后检查

 

充装

 

A

 

 

集中封存定期销毁

 

B

 

 

 

 

 

钢瓶复秤制度

 

1、认真做好检斤复秤及检查、试漏工作,严格执行钢瓶重装管理制度和本制度的规定。

2、对充装后的钢瓶实行逐只复秤及检查,对自动称重充装的,其称重可以抽查代替逐只瓶复秤,但对瓶体、瓶阀、焊缝等处的漏气和瓶体的变形、鼓包等异常情况必须逐只检查。如发现存在过量充装的钢瓶和钢瓶漏气、瓶体变形等不安全隐患和问题,检查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填好记录,严把钢瓶出站质量关。

3、对超、失重0.5kg以上的钢瓶查找原因并做好处理工作。

4、严格杜绝超装钢瓶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钢瓶出站。

5、检查员(复秤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做好复秤、检查工作,杜绝超装,确保钢瓶充装安全质量。


用户信息反馈制度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用户用气安全,保持用户信息的沟通联系,实现钢瓶充装、使用、服务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1、认真实施钢瓶充装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信息反馈的登记、处理等工作,保证信息畅通,提高充装质量和服务质量。

2、站内设立信息反馈接待人,专门负责内、外部的信息沟通和日常工作的反馈意见的接待、登记、处理和上报工作。

3、认真履行职责、虚心听取用户意见,并做好信息反馈的处理工作,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事业部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加强内、外部沟通联络。

4、建立用户反馈意见登记表,及时记录和登记汇总。并妥善保管。

5、加强信息反馈、处理、联络和总结,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充装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使用户满意。


压力容器(槽车)、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

使用管理及定期检验制度

 

     压力容器(槽车)、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均属特种涉笔,具有潜在危险,其盛装介质具有易燃易爆特性,并承受着一定得压力,使用管理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的要求,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校验和年度检查及维护保养、隐患整改等工作要求的规定,并按要求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有效期满前应申请定期检验、经定期检验后且应办理使用登记证。安全附件校验期前应送校,严禁超期使用,确保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检(校)验工作的按时实施和安全使用。

     3、定期、按时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实施安全检查,发现设备存在隐患和故障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处理整改到位。对设备和阀类等附件损坏应及时检(校)验或更换处理,其影响安全运行的特种设备和机械设备存在隐患或故障应及时处理,保持设备、附件处于良好状态。

     4、定期对在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实施防锈防腐的保养措施,提高设备使用寿命,保证安全附件、紧固件、阀门等完好无损,密封性能良好,无渗透。

     5、禁止违规使用或违章指挥作业,严格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定期检验,校验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在有效期内安全使用和经济运行。

     6、本制度的实施应制定相关要求和实施计划。


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检验制度

 

    为保证计量器具和一起仪表的计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技术规范的

要求,强化计量标准化的实施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对充装站配置的所有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安全设施装置均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实施校验制度。

     2、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按期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至少应校验一次,发现损坏、失灵或其他影响正常使用的应提前进行校验或更换。

     3、液位计应保持刻度醒目、玻璃板清晰、透明、液位显示准确。

     4、温度计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5、每年按相关规定实施校验制度,并应制定定期校验计划,按时实施校验计划。且应对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实施使用检查,确保使用灵敏、可靠。

     6、制定和实施定期校验登记表,检查及校验记录应齐全。

     7、严禁超期使用,有效期满前应定期限进行校验。


钢瓶检查登记制度

 

    为规范钢瓶充装检查和登记,严格执行钢瓶充装管理制度,对钢瓶

实行检查、充装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1、凡进站内充装的钢瓶必须逐只检查登记,不得漏检、登记,更不得未经检查登记混入充装,严格执行钢瓶充装管理制度。

     2、检查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对钢瓶进行逐只检查如实登记,钢瓶检查的情况其记录要真是,内容、项目要齐全。

     3、对未实施检查登记或检查时质量控制不到位的,且又流入充装环节充装的,将按其规定对检查、充装当事人予以相关的责任追究或经济处罚,同时相关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管理的责任意识。

     4、检查、充装人员及负责人应每日检查、核实钢瓶检查登记和充装数量及其钢瓶充装质量控制情况,是否存在钢瓶检查和充装存在安全隐患或责任人员违规而时空的情况。杜绝违规充装,严格实施本制度。

     5、检查人员对检查的钢瓶在作好记录的同时,还应履行签字手续,对钢瓶检查的质量负责。


钢瓶储存发送制度

 

1、钢瓶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和清点充装钢瓶的数量,注意钢瓶储

存,发放动态变化,及时做好钢瓶管理的储存、发放的记录和统计工作。

     2、收发人员应做好钢瓶出入登记,检查员应做好钢瓶检查登记,对检查的情况和钢瓶原始信息要记录完整。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数量、数量统计管理工作和过程控制。

     3、钢瓶储存、发放应凭充装票据为见证一句,且应逐只记录,严格做到四清(车、票、瓶、用户),收发两不误,做好储存、发送和统计管理工作。

     4、严格实施钢瓶检查制度,发现储存、发送钢瓶存在漏气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杜绝未经充装后检查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钢瓶发送到用户。

     5、加强钢瓶储存和钢瓶发送的管理,对储存钢瓶设立专人对其钢瓶阀门密封性检查,阀门关闭应严密,保证无渗透现象。储存库应保持通风良好和避免阳光照射和暴晒,瓶库周围应有醒目安全警示标志,且应具备安全消防措施,确保钢瓶储存安全。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档案技术资料设立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管理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掌握档案管理要求,并做到规范管理,对技术资料认真及时收集、汇总、

归档。

    2、及时收集相关设备、仪表、安全附件,以及安全设施技术资料和相关的检(校)验报告、证书,对新购进先关设备、附件等应进行验收和记录。

3、按台建档,分类管理,做到原始资料齐全,完整。

4、统一编号,设备出厂编号应与单位编号及档案相符,便于查询。

5、建立档案目录,便于查找和防止丢失,每台和种类不通的设备其资料应按类别在档案号的前面注有技术资料目录。

6、技术资料档案应妥善保管,直到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关销毁手续,方可处理。为防止虫蛀、鼠咬或丢失等情况的发生,管理人员应采取预防措施,保证档案资料完好无损。

7、严格借用登记手续,如外单位需借用或查阅时,应经单位有关主管领导批准,严禁借出外单位复制,注重保密。

8、档案资料管理应做到及时收集整理,资料中的图纸、产品合格证、质量说明书等原始资料为长期保存,钢瓶充装和检查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且应负责妥善保管。


各类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的规定及安全教育制度,对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实施安全技术教

育和培训,制定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计划。

     2、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通过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3、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过期不得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证书在有效期满前应提出申请换证。

     4、人员培训考核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歪,单位内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罐车多加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气体充装安全技术和安全技术规范,使作业人员全面掌握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的责任意识。

     5、加强内部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各种培训教育、考核均应作好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和相关人员培训情况的记录,其培训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培训考核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姓名及数量、培训授课人等)齐全。


用户宣传教育及服务制度

 

    为用户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公司对用户实施安全宣传教育,特制

定本制度。

    1、公司全体人员必须向用户宣传液化石油钢瓶充装使用基本知识和安全知识,提高钢瓶使用寿命,确保使用安全。

2、发现钢瓶漏气应及时处理,并送供气单位和钢瓶检验单位将瓶内气体回收处理,同时对钢瓶进行检验与修理,禁止自行修理。

3、钢瓶应按期实行定期检验的规定,超过检验有效期的钢瓶必须送专业检验单位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充装气体。

4、严禁将钢瓶存放在卧室或者在卧室使用,保证钢瓶存放处通风良好,附近不得堆放杂物或其他火源、易燃物等。

5、用户在换用钢瓶时应做到以下方面要求:

A、减压阀接口密封胶圈脱落、损坏或老化等现象,每次更换钢瓶时必须检查,若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更换相关附件。

B、减压阀和角阀连接要保证紧固密封,并用洗洁精试漏,不得存在漏气现象,发现漏气应及时妥善处理。

6、严禁私自将瓶内残液乱倒,应送到充装站进行回收处理。

7、严禁钢瓶倒置使用和用火、整齐、热水以及其它热源直接对钢瓶加热。钢瓶周围气温不得超过45,室内不准有其他火源。

8、钢瓶在室内发生渗漏情况时,在处理前,先应将门窗打开。禁止开启电源开关。

9、使用瓶组供气的用户,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供钢瓶库。

10、设立专人值班和24小时服务电话,接待用户咨询安全使用等方面知识,值班人员应将其情况及时记录,并立即派人员指导和处理。

11、印发宣传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知识传单或定期通过电视、广播专题报导相关知识。


钢瓶建档、标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

 

    1、钢瓶档案由档案管理员负责,钢瓶管理员协助进行逐只建档、标

识、登记。

2、档案资料应齐全、完整、其资料内容不得漏项。

3、钢瓶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4、钢瓶档案管理人员要掌握钢瓶的使用状况和定期检验的情况,不得超期使用,充装必须根据档案登记信息请款,查明使用有效期,超期或到期的钢瓶必须按规定送检。对钢瓶的管理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和数据。钢瓶定期检验的周期应符合《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与评定》GB8334-1999标准。

5、对使用的钢瓶应定期或不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摔滚、碰撞、损伤钢瓶及其附件,保持钢瓶表面整洁。

6、钢瓶颜色标志和标识要符合钢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7、相关人员必须履行职责、全面实施本制度。


不合格钢瓶处理制度

 

    1、液化石油钢瓶检查。检验应符合《钢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与评定》的规定要求,对使用检验有效期满的钢瓶必须

按定期检验要求按时送检。

1、 凡使用期超过十五年的钢瓶实行强制报废。

2、 对存在严重腐蚀或其它严重损伤缺陷的钢瓶要提前送检。

3、 对超期未检的钢瓶,改装钢瓶、报废、判废钢瓶严禁充装,严

格执行“七不充装”的规定。

4、 对检验报废的钢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破坏性处理。

5、 不合格钢瓶不准出战,更不得交给他人处理,严禁不合格钢瓶

的充装,充装过程中发现存在不合格的异常情况应里脊停止重汉族昂,且对瓶内气体进行回收处理。

    7、检查员经检查发现存在不合格钢瓶,必须严格履行职责,逐只做好不合格钢瓶的标识和相关不合格情况的记录,并按钢瓶充装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接受安全监察的管理制度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和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认真接受安全监察的管理,配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安全检查、专项整治等有关工作。

2、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演练制度。

3、检查特种设备的使用运行情况、做好维护保养及安全附件的检(校)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的整改意见。遵守法规、标准的规定,对不合格或超期使用钢瓶不得充装,按时按要求送检,且不得过量充装,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编制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5、做好特种设备隐患的排查、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

6、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动态变化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等。

7、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遵守持证上岗的规定。

8、对新购进安装的特种设备,在投产使用前应办理使用登记,填写注册登记表,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按时办理使用登记证。

9、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和年度检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以及特种设备(含钢瓶)定期检验的要求。

10、钢瓶充装必须满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钢瓶充装许可规则》的基本条件,取得钢瓶充装许可证。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客户投诉受理、处理、反馈,提高服务质量,减少投诉,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二、原则

1、优质服务,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

2、寻求分析问题,改进预防措施,落实改进对策,责任区分处理。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六安新真燃气有限公司客户投诉、受理、处理、反馈、责任区分工作。

四、职责

1、总经理负责客户重大投诉处理意见的审批。

2、站长负责客户一般投诉处理意见的审批。

3、站长助理负责客户当面投诉的受理、处理、反馈,区分投诉责任提出处理建议。

4、开票员负责接听客户投诉电话并做好投诉内容记录及时向站长汇报,并在投诉处理解决后及时了解用户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回访。

五、投诉界定

1、客户:指液化气使用顾客及市内分销商及乡镇经销商。

2、客户投诉:指客户对本公司所经营的液化气及服务状况存在不满,直接或间接提出退货、赔偿、取消合作、技术改善、服务改善等要求和建议。

3、投诉分类

①申诉:指客户对本公司所经营的液化气或服务状况不满意,或要求退货,处理后不需要给予客户赔偿,此类投诉为一般有效投诉。

②索赔:指客户要求对本公司所经营的液化气或服务状况加以处理,同时还要求本公司赔偿损失,此类投诉为严重有效投诉。

③非我方问题的投诉:指客户刻意提出种种理由,投诉服务质量,要求赔偿退货等,此类投诉为无效投诉。

④有效投诉与无效投诉的区分由部门经理或站长对投诉事件进行核实,依据投诉性质及是否属于本公司的责任来区分判断,其他人员无权对投诉进行有效与无效区分判断。

4、投诉责任分类

①我方问题。

②客户问题。

③其他问题。

六、程序要点

1、投诉受理

①本公司所经营的液化气在售前、售中、售后,出现的客户投诉统一由站内负责投诉受理,投诉受理后及时记录投诉事项,填写《客户投诉记录表》。

②在接受客户投诉时,应注意应对礼貌。在接到投诉后,应先查证投诉内容,如果是客户误解或非本公司责任,应委婉地向客户解释以取得客户的谅解,并负责:a、整理调查投诉内容;b、投诉处理方案制定;c、汇总处理对策并回复客户;d、其他协调工作。

③客户投诉内容查证后如为有效投诉,受理人应祥细填写《客户投诉处理单》,内容包括:客户名称、联系方式、投诉内容、投诉时间、客户要求、受理人、处理方案、处理时间、回访时间、回访内容、客户满意度。

2、投诉处理

①依据《客户投诉处理单》,对客户投诉进行原因分析、处理对策等,必要时会同公司其他部门研拟解决对策,在部门处理审批权限内将处理方案回复客户,或附上相应补充说明文件。

②超出部门审批权限范围外的决定须将《客户投诉处理单》报上级领导审批,严重投诉必须报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③部门经理对客户投诉处理流程负有管理责任,应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④对客户投诉采取的处理方案,客户是否满意,投诉受理部门须征询了解。客户对回复的处理方案不满意时,投诉受理部门必须及时加以处理,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瓶内残液(残气)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开启风机进行充装间通风。检查倒空用气态液化石油气压力不得低于0.78MPa8kgf/c㎡),充装间(倒残间)无泄漏现象。

2、接好倒空接头,打开气相阀门和钢瓶阀门,使钢瓶重启,根据声音或手感判定充气已结束,并关闭气相阀门,翻转钢瓶打开残液管阀门排残液,再根据声音和手感判定残液已倒空。

3、倒空结束,关闭残液管阀门使钢瓶复位,关阀钢瓶阀门卸下倒空接头。如一次倒空不干净时,可重复倒空一次,直至将瓶内残液倒净为止。

4、寒冷天气,倒空用气相管道内常有液态液化石油气积存,为此需对管道进行保温处理,在倒空前还需将气相与残液管道接通,将液态液化石油气排至残液罐。

5、倒空前应尽量防止泄露现象,严禁摔、碰钢瓶。钢瓶倒完残液后,对符合要求的钢瓶送充装间灌瓶,需检修钢瓶送专业检验单位检验。


钢瓶充装前、后检查安全操作规程

一、检查工作:

 充装前的钢瓶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瓶,禁止充装:

 1、无“钢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钢瓶和未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进口钢瓶,以及有报废标记的钢瓶;

 2、原始标记不符合规定,或钢印标记模糊不清,无法辩认的钢瓶;

 3、钢瓶外表面的颜色标记不符合GB 7144钢瓶颜色标记的规定,或严重污损脱落,难以辩认的钢瓶;

 4、超过检验期限的钢瓶;

 5、钢瓶外表面有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它严重外部损伤缺陷的钢瓶;

 6、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钢瓶;

 7、钢瓶瓶体或附件的材料与所装介质的性质不相容的钢瓶;

 8、钢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钢瓶;

 9、钢瓶内无剩余压力的钢瓶;

 10、非自有产权或档案不在本单位钢瓶:

 ①钢瓶钢印标志为非本单位的钢瓶;

 ②钢瓶钢印标志与钢瓶标识不一致的钢瓶;

 ③钢瓶钢印位置有打磨痕迹的钢瓶;

 ④在钢瓶上有重复或多个钢印的钢瓶;

 ⑤没有打上本单位钢印的钢瓶。

 二、经检查合格的钢瓶,放到可充瓶区;不合格的钢瓶,放到不可充瓶区。

 三、充装后的钢瓶,应有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妥善处理。

四、填写充装前、后检查记录表。

 五、注意事项

 1、复检秤必须在校验周期内使用,先校准“0位,然后逐瓶进行复称检查。

 2、复称不合格钢瓶的处理:超重的送往残液处理岗位倒回超出部分,欠装的由充装岗位补足,并且及时调校失准的充装秤。

 3、采用肥皂液进行检漏,发现有漏钢瓶,必须立即处理。

 

 

 

 

 

 

 

 

 

 

钢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1、经检查、观察无明显缺陷和需要抽真空已处理好的钢瓶,即符合充装要求的空瓶,平稳地放在充装秤上,称重衡器和自动切断气源装置应符合规定要求。

2、作好充装准备工作后,将充气枪嘴与瓶阀口接好,在充气枪嘴接到钢瓶阀嘴上后,然后方可打开钢瓶的瓶阀,如发现充气枪嘴胶圈破损、脱落或瓶阀的问题的不得连接进行充气。

3、根据钢瓶的标重,调解充装秤皮重指针,根据充装量的要求,调解净重指针,不得有误。

4、将钢瓶放在充装秤上,接好充装嘴后,开启相关阀门进行充装。

5、当充装秤发生故障时,不得继续对空瓶充装。

6、当开启充装瓶阀门后,发现泄露液化石油气时,一时排除不了,应立即将液相阀门关闭,排除故障。

7、当充装量达到时,充装秤的活动指针抬起,此时充装完毕。应及时关闭钢瓶瓶阀,卸落充装嘴,取下重瓶。

8、迅速准确的将充装枪嘴的阀门关闭,取掉充装枪嘴。

9、当发现充装秤的指针尚未抬起时,应准确判明原因,分析处理后认为充装秤处于正常,确无安全影响,确定未打到允许充装量时,方准许继续充装,否则应立即停止充装。保证充装准确,防止过量充装。

10、工作完毕后,立即停机、关闭充装间内管道阀门,将充装嘴软管内气放另一空瓶时,泄压以保证安全。切断电源和气源。

11、充装后磅秤上不得长期存放钢瓶,充装秤地槽内不准有积物。

12、充装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压力表数值及通风情况。

13、保持室内浓度报警器完好状态,出现警报立即停止充装,切断进口阀门。

 


气体分析安全操作规程

 

1、气体化验分析由专业人员负责实施,化验分析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A、钢瓶充装前检查对瓶内残液、残气有怀疑,无把握弄清瓶内属何种气体和无法判明的;

B、罐车运送气体的质量验收。

2、气体分析操作程序

A、采用常规的化验分析方法既可定性又可定量。首先检查瓶内残液、残气,采用专用器具进行取样,使用分析仪器将取好的样品予以分析,罐车罐体内气体取样、分析用同样的方法进行。

B、样品应有代表性,取得的样品应及时用分析仪器进行化验分析。

C、经化验分析后将结果对照气体质量标准,准确判断分析和核验瓶内是否为野花石油气介质。罐车罐体内的气体化验分析应对照气体质量标准和罐车充装质量报告(发货单)。

D、瓶内残液、残气经验证符合液化石油气标准后,对钢瓶还应进行抽残液(气)、抽真空置换处理。判明瓶内剩余气体与欲装气体是否相符,不符合液化石油气标准介质的钢瓶不得充装,且应进行相关规定的处理。

3、取样、化验、分析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化验分析操作的要点和相关专业技术要求,以及安全操作规定,防止取样过程中产生静电或其金属物的碰撞等产生火花,禁止一切火源、火种等,确保气体取样、化验、分析安全。

4、对化验的结果严格对钢瓶或罐车实施唯一性标识,不得出错,并作好相关记录。


烃泵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注意事项:

    A、烃泵长期停车或和一次开车时,必须盘车(先转动皮带转两转或转联轴节两转以上),观察无异常现象后,方可开车。其两项操作由同一人进行,启动后应注意其转动方向是否正确。

B、第一次开车检查电动机运转方向,是否符合烃泵的运转方向,并应注意不要使烃泵空运转。烃泵与电动开关均应接地。

C、烃泵的进出口压差最大不超过0.49MPa(5kgf/c),回流阀压差定为0.49MPa5kgf+c㎡)。

D、烃泵在运行时应从稳定性、声音、压力、轴向密封及冷却水(对离心油泵)等情况进行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停泵检查。烃泵启动抽液前必须将管道内及泵体内气体排除,以免影响抽液。

E、烃泵前的过滤器,每季度应清洗一次,过滤网用40目钢网。滤网眼的流通截面必须大雨管径的1.5-2倍。

F、烃泵前后的压力表应随时检查,如有失灵现象应及时更换,每半年至少应校验一次。

G、烃泵轴承端温升不得超过40,轴承油脂每月注入一次,必须加足。

H、加强烃泵的维修保养,消除“冒滴漏”、并保证泵房通风良好。

I、操作人员应及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2、起动烃泵充装操作规程

A、开泵之前,应认真检查泵和电机的各个部位,泵的进出口管路应畅通,打开液泵前的进液阀门及液泵后的出口阀和回流阀。

B、启动电动机使液泵运动,待泵运转正常后,开启出口阀(对叶片泵可调整回流阀)使泵的出口压力符合充装要求。

C、调整回流阀,使液泵进出口压差保持在0.49MPa(5kgf/c)一下进行充装。

D、若采用液泵给汽车罐车充装时,还需将骑车罐车与贮罐的气相管路接通,以平衡其压力。

E、经常检查泵的运转情况,若发现泵的进出口压力发生变化,或有杂音、漏液、气、油和发热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泵,并查明原因后予以排除。

3、烃泵停车操作规程

A、关闭电动机烃泵停转。

B、关闭烃泵进出口阀门。

C、开大回流阀。

  


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之前,应认真检查各廉洁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安全装置是否可靠,各压力表、温度计是否灵敏可开,电气设施是否正常,接地是否完好,阀门的开闭、管路是否符合工艺流程的要求。

2、压缩机长期停车后第一次开车前,须先运转皮带两转以上,检查无异常现象方可开车。

3、压缩机在运转时,应从稳定性、声音、温度、压力等观察机器有无异常现象,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停车排除。

4、压缩机停车再启动时,应检查设备使用状况和压缩机油箱内润滑油的油位是否满足,并应按规定定期换油和向润滑点注油。油箱内油面不得小于视油镜的1/3,各工艺指标均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行。

5、压缩机运转时的温度等参数和要求,操作人员应遵循和熟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在运转中,操作人员每小时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按操作记录表中内容及时填写运行记录。

6、压缩机正常停机步骤:

开回流阀(近路阀)→入口阀+停机+关出口阀→放空。

7、操作人员若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查明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开机。

8、压缩机有异常响声或温度升高,密封连接处有渗漏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和维修处理。


槽车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1、槽车进站前,应先带好机动车辆阻火器(防火罩),确认槽车合格后,指挥司机驶入站内,做好卸车准备,并挂好“装卸车”标志,收存槽车起动钥匙。

2、作业前接好安全接地线,牢固连接好气(液)相胶管,连接后用槽车罐体液化石油气将胶管内的空气由排泄阀门排净,不准使胶管内的空气进入槽车罐体内和贮罐内。

3、卸车前要对贮存罐和槽车进行气相平衡操作。

4、进液时先确定准备和计划进液的贮罐,记录其准备进液贮罐的液位、压力、温度,先打开贮罐进液阀门。

5、进液过程中应随时观察接受装置处压力和流量的变化情况,当发现进液不正常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6、进液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进液贮罐的压力和液位的变化,当进液贮罐达到规定高度时,应立即更换进液贮罐。

7、装卸结束后,应先关闭接收装置处相关阀门,后关闭进液贮罐门,停机关泵,拆下接地线和软(胶)管。在拆下软管前应将软管内的剩余气体由排泄阀放净后,再拆卸软管放回原位固定好。

8、遇有雷击天气,附近发生火灾,检测出液化石油气气体泄露,压力异常,以及其他不安全因素不得装卸。

9、作业场地严禁烟火,并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10、严禁软管未拆,司机起动罐车,必须检查确认是否拆卸软管,作业人员检查符合要求后,相关人员应做好记录,办理相关签字手续后,方可起动车辆行车。

11、装卸完毕后,作业人员应认真对各部位进行相关检查,确认无误后取下装卸标志,会同司机签字,交给钥匙,监督和指挥槽车驶出站外,相关作业人员在装卸工作完毕后应将有关阀门关闭。


抽真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对副压罐进行了排污,若负压罐液位较高时应进行倒灌以降低负压罐液位。

2、给压缩机加强润滑油在规定液位,对气液分离器和油气分离器进行排液。

3、根据确定的抽真空置换运行方案将压缩机、负压罐和抽真空装置联成系统。

4、启动压缩机,抽吸负压罐上部气态液化石油气排至排空管,待负压罐真空度大雨0.0267Mpa200毫米汞柱)时,开始置换作业。

5、在抽真空置换作业中,运行人员应巡回检查抽真空装置处,压缩机间和负压罐等运行情况,调整压缩机进排气量使负压罐真空度保持大雨0.267Mpa200毫米汞柱)。

6、对钢瓶的抽真空置换真空度应抽至650mm汞柱(0.0867Mpa),抽真空达到要求后一律要把瓶阀拧紧,以免空气重新吸入钢瓶。

7、在接到停止置换作业或钢瓶抽真空通知后,停止压缩机运行,结束真空置换工作。


设备及阀门附件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罐车设备及阀门附件在经过长时间的运行之后,由于在一定的压力和介质下工作,使设备及系统工艺性能和安全状况降低,因此,应及时地对各种设备及阀门进行维修,使其达到安全正常生产的要求。

2、每年对叶片泵进行维修保养时应逐块的检查叶片有无破损、变形、是否磨损过大,厚度是否适当,宽窄是否适中。变形、过窄及有明显伤痕的叶片应予更换。

3、安全阀应定期校验,每年至少一次。如有损坏等特殊情况应提前进行校验。

4、压力表应定期检验,每半年一次。

5、液位计应外观检查、腐蚀及锈蚀情况,检查填料及密封情况,发现磨损、老化、密封、不可靠等情况应更换填料,重新调整。各零部件有孙东、变形都应予以修复或更换。


贮罐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1、固定贮罐每一次灌装或检验修理后第一次投产时,必须进行置换,使罐内含氧量小余3%,方可进行灌装。

     2、贮罐应按实际溶剂和存入的介质标定最大允许充装重量。当介质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等混合物,其重量充装系数按丙烷计算。

     3、充装时必须严格控制充装量,不得超过贮罐的最大允许充装量。当介质为 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等混入物,其重量中装系数按丙烷计算。

     4、贮配站应备有地衡或液化石油气密度计,应根据充装时(介质及温度变化)卸车重量来计入贮罐的的充装量,通过测定罐内介质密度确定最大允许充装容积和最高液面位置。

5、贮罐在未进行运行操作时(即没有进行充装及灌装钢瓶作业)的压力不得超过1.177Mpa12kgf/c㎡),若超过则进行,若超过则进行喷淋冷却。温度达40时,应采取遮阳或罐外冷水降温等安全措施。

6、安全阀要定期进行校验,其最大定值应小余贮罐设计压力,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特殊异常情况应提前校验。安全阀下部的阀门应经常处于全开状态,并有明显的全开标志。

7、贮罐液位计应保持灵敏,玻璃板液位计应透明,刻度板应清晰无损、无渗透。

8、贮罐压力表要经常检查,如有失灵应立即更换或提前进行校验。压力表至少每半年应校验一次,特殊异常情况应提前进行校验。

9、贮罐温度计要经常检查,失灵或损坏应更换,温度计应有隔离套管,以便必要时拆卸(无套管的不得随意拆卸),拆卸前要弄清是否有套管结构形式,禁止误操作。

10、贮罐上所有阀门应保持开关灵活,严密不漏。

11、贮罐排污应经常进行,并视介质情况和气候条件,总结经验,制定出站内切实可行的排污方案,并经技术部门确认后,遵照执行。

12、贮罐应建立定期检查和经常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认真处理。

13、禁止带压紧固螺栓和违章作业。


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

1、首先应判断漏气的位置,然后按照当时的气象条件,从上风逼近漏气地点。

2、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迅速熄灭一切明火,并注意处理潜在火源,如漏气严重则应采取断然措施,停止生产,并在事故现场四周设置警戒线,在警戒范围内不准有任何着火源存在,并严禁任何着火源带入警戒范围内,并在下风方向布置较大范围的警戒范围。

3、关闭漏气处上游的阀门,如关掉一个阀门还不可靠时,可再关一个处于此阀上游的阀门,切断气源。

4、切断气源后,尽快采取临时堵漏,如用预制的卡箍将漏点堵住或用冷冻法,操作要十分小心,防止沉声火花引起着火或爆炸。

5、如发现已罐装好的重瓶漏气时,应立即进行回收。大量泄露时,应将它移至距生产地段校安全地点进行处理。拖动时绝不可使瓶上阀件进一步受到损伤。

6、如有可能,可喷水将漏出的气态液化石油气冲散,以加速其流向安全地带或逸散到大气中去,如果气体流出不可制止,必须立即将水喷淋方向对着泄露的道路或其他方法驱散液化石油气,控制蔓延。所有人员不得进入气雾区,消除附近一切火源,并进行冷却,防止着火爆炸。

7、事先应制定好处理漏气事故的应急措施,以便一旦发生漏气时可按计划抢修,启动事故的应急措施,及时像公安消防部门报警,防止事故扩大。8、漏气处修复后,在使用前应对曾经切断供气的部分系统进行试压,合格后才准许重新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过考核合格方面可独立上岗操作。

2、作业人员值班作业时要精力集中,监视电器设备的运行;处理事故时要有两人在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罐区严禁带电作业。

3、不允许费工作人员进入变电室。

4、认真保管并定期检测安全工具,定期测量站内设施、设备的防雷、防爆和防静电装置。

5、凡高压作业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高压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带绝缘手套进行操作。

6、进入变压器不得靠近10kv母线,巡视时与带电部分间距不得小于1m

7、设置有柴油发电机自备电源,平时应做好机器和电瓶的维护保养工作,每周应进行一次运转,保证及其处于完好状态,使用时应按设备说明书中有关规定进行起动,运行和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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