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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质量控制与施工企业质量控制的区别_珍惜和向往同在

 郴州年轻人 2014-11-18
工程监理质量控制与施工企业质量控制的区别
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有的施工承包企业认为,现在实行工程监理制,工程的某一部位施工完成后,质检员便去叫现场监理人员来验收,监理提出问题就整改,不提出问题就算通过。有些建设单位也认为,监理应时刻盯在工地上,随时准备检查,这样才达到委托监理的目的。这样做似乎简化了程序,又加快了工程进度保证了质量,其实是极为错误的。工程监理质量控制与施工企业质量控制有严格的区别,二者不能混同或替代。
首先,两者控制的依据不同。
施工单位质量控制属于企业自控。它是以工程合同、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规程、规范为依据,对施工全过程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控制属于社会监控。他主要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建设单位的委托与授权,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实施全过程进行的质量监督与控制,以满足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第二、两者采取的控制方法不同。
施工单位质量控制应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1、作业活动的作业者在作业结束时必须进行自检,2、不同工序交接、转换必须有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3、承包单位项目专业质检员专检并填写验收记录。
监理单位根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原则,采取见证、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法来控制工程质量。
工程施工质量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而不是最后检验出来的。施工中一个班组、一道工序出了质量问题,就会影响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甚至影响整个工程质量。班组“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是由生产者对生产过程进行全面检查,把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解决萌芽时。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验收是施工企业自我评定,未经班组自检合格、专职质量检查员不得进行验收。
监理的验收和检查是及时发现违章操作、不按照设计和规范施工等现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部位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更正。所采取的各种方法和措施,就是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自检体系,即强调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第三、监理验收必须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1、工程质量的监理验收均应该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不是建立在班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2、监理的质量检查与验收,是对施工单位作业活动的质量进行复核和确认,不能代替施工单位的检查评定;3、施工单位提请监理验收必须填写报验申请表,否则监理拒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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