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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年末突击花钱消费4万亿有何猫腻?

 崔书明图书馆 2014-11-19

即将过去的2014年最后两个月,全国财政将花掉预算中的近4万亿元。这意味着全年超四分之一的财政资金在最后两个月内集中花掉。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年末“突击花钱”现象再次出现。(第一财经日报)

财政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虽然从去年起,中央就出台了“八项规定”、“反四风”政策,而且也加强了反腐力度,但是年末突击花钱的现象仍然没有改观。

何谓“年底突击花钱”?一言以蔽之,即一些政府部门在年底可能突击花掉巨量资金。其中,又可能涉及不少的浪费与腐败问题。

从历年预算执行情况看,财政支出进度均呈“前低后高”走势,一季度各月支出进度较慢,二、三季度逐步回升,第四季度则进一步加快。这样的情形,今年也不例外。这意味着,“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将继续上演。

为何“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会一直存在呢?笔者认为原因有三:

第一,客观因素导致。比如新增项目大都是在预算批复下达后才开始支出,这就使得一些资金延后支出,又如前期准备阶段资金需求量小,实施阶段资金需求增大,相应的资金支付也是前少后多。“前低后高”的走势,与这些因素不无关系,但主要原因不是这些。

第二,政策因素导致。如果一个单位年内不能用完预算,说明这家单位就不需要那么多预算,第二年的预算就可能缩减。换句话说,年底突击花钱完成预算,目的是为了明年的预算不会减少,是为了手中可支配资源不会减少,是为了争夺明年的预算。这实际上造成了预算只能增加很难减少的现实状况,它促使预算执行过程中没人愿意节约。

第三,人为因素导致。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好大喜功上报大项目,但实际上一年内完不成。另外,也有政府部门胡乱编几个项目来要钱,结果也花不完。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年度项目在年内没有完成时,剩余资金就作为结余资金上缴,这就为政府部门乱花钱埋下了伏笔。

其实,年底花钱,本来是正常的事情,但正常中有异常。异常点主要有二:一为“突击”,二为“乱花”。这里的“突击”,是指在现行预算制度的负激励之下,拼命花光预算;“乱花”自然是指为花钱而花钱,至于钱花得妥当与否,就不管不顾了。往年的这个时候,会经常爆出政府部门天价采购事件,腐败案例也不在少数。

当然,在当下中央强势反复的背景下,政府乱花钱的现象已经减少许多,但并没有杜绝。若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以及乱花钱的现象,必须要走好三步。

第一,从根本上来做,需要恢复政府预算的本义,使得预算的批复能在预算年度开始之前完成。这样,新增项目支出从预算年度开始就可以进行。中央资金下拨时间缩短,就能加快地方政府的项目进度与资金投入。

第二,少数单位行政消耗开支之所以成为“糊涂账”,主要是因为预算编制过粗,没有将预算指标细化到预算部门、单位和具体项目上。因此,降低行政消耗性费用,必须从源头抓起,完善预算项目论证机制,加强预算细化与落实,采取经费包干、超支不补、节余转入下年使用的办法,对会议、公务接待、差旅费、行政办公等开支实行预算单列、限额管理,调动各级厉行节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第三,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提高经费开支的透明度和使用效益,是压缩行政消耗性经费的有力保证。各单位和部门“晒账本”时,不能搞“选择性公开”“概略性公开”,而要翔实具体,让群众看得明白,全方位、全过程接受监督。真正让中央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只有国家财政能够健康性的流动起来,才能让它真正起到强国惠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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