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无处不在的职场潜规则

 叁玖猫 2014-11-19
洒家认识不少中外大律师,听他们讲过很多段子,其中有一则是这样的:

  某位大律师还是小律师的时候,接了个经济纠纷的案子,需要去某地查询相关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这种查询的办理程序和收费标准都有明文规定,据说就是交十块钱打印几张文件资料的事儿,前后十分钟应该就能搞定。没想到负责受理此项查询业务的老师和律师聊起了家常,用了将近一小时的时间和他说在本地哪个商店能够买到正宗的中华烟和茅台酒,那意思很明显:你买来送给我,这事儿就给你办了。律师是个聪明人,自然心领神会,随即就出门直奔火车站,买张票就回去了。

  洒家问他:“啊?那你就不查了?”

  他说:“不查了。老子不能助长这种歪风邪气。”

  再问:“那你现在如果再遇到这种事儿,会怎么办?”

  他说:“还是一样。老子凭真本事吃饭,不玩儿这种下三滥。”

  洒家猜测,他能成为事业成功的大律师,和坚持原则一定有密切关系……当然和他在外向型经济发达地区执业也有很大关系。但无论如何,有这种敢于说“不”的范儿,洒家十分敬佩。

  这是正面典型。

  反面典型洒家当然也见过,还不少呢。

  其中一个例子是有个人喜欢喝咖啡,以前都是自己掏钱买,升职有了某项业务签字权后的第二天一早,刚进公司就发现桌子上多了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还是自己喜欢的那种。刚开始以为是别人放错地方了,还问“谁的咖啡放我桌子上了呢”,见无人应答却有人掩口哧哧而笑,这才恍然大悟。
     从一杯咖啡开始,随着此人权限越来越大,收到的东西也越来越多,文具、服饰、手表,最后直接就是现金了。

  这个人后来进去了,和好几个同事一起。刑期各有不同,他是最长的,现在还没出来呢。

  另一个例子是有个人去了家公司做销售,老板手头客户资源多,看下属谁顺眼就发给谁做,做进来就有奖金。这个人工作能力有限,但特别知道讨老板欢心,一来二去,就和老板好上了。刚开始的模式是联欢一次发一票业务,交易性质比较单纯。后来据说联欢出了真感情,发不发业务都要联欢,联不联欢都有业务。

  最终,这俩人的事迹曝光,双双被公司开了,也终止了各自的婚姻关系,就在大家都以为他们会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时,俩人也掰了,事业爱情双遭灾,狼狈不堪(哥在这儿说句活该你们不介意吧)。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