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5100《企业重组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发生企业重组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在企业重组日所属纳税年度分析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财政部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本表数据栏设置“一般性税务处理”、“特殊性税务处理”两大栏次,纳税人应根据企业重组所适用的税务处理办法,分别按照企业重组类型进行累计填报。 1.第1列“一般性税务处理-账载金额”:填报企业重组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确认的企业重组损益金额。 2.第2列“一般性税务处理-税收金额”:填报企业重组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的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确认的所得(或损失)金额。 3.第3列“一般性税务处理-纳税调整金额”:填报企业重组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的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确认的所得(或损失)与会计核算确认的损益金额的差。为第2-1列的余额。 4.第4列“特殊性税务处理-账载金额”:填报企业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确认的企业重组损益金额。 5.第5列“特殊性税务处理-税收金额”:填报企业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确认的所得(或损失)。 6.第6列“特殊性税务处理-纳税调整金额”:填报企业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确认的所得(或损失)与会计核算确认的损益金额的差额。为第5-4列的余额。 7.第7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3+6列的金额。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8行=第9+10行。 2.第14行=第1+4+6+8+11+12行。 3.第3列=第2-1列。 4.第6列=第5-4列。 5.第7列=第3+6列。 (二)表间关系 1.第14行第1+4列=表A105000第36行第1列。 2.第14行第2+5列=表A105000第36行第2列。 3.第14行第7列金额,若≥0,填入表A105000第36行第3列;若<0,将绝对值填入表A105000第36行第4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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