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化解法官员额制改革阻力 首先抛出一个可能会引起争议的判断:法官员额制改革已错过了最佳的历史时期,最佳的历史时期是2005年前后,即法院受理案件数大幅增加和法官人数大幅扩充之前。错过了最佳时机,使法官员额制成为当前最饱受争议、风险最大、利益较量最激烈的改革课题。 再作一个判断:此次改革的成败得失和效果大小很大程度上系于员额制改革的成功与否,所以此次改革的牛鼻子在于员额制。目前员额制遇到了恐慌,试点法院的院长为遇到的阻力恐慌,副院长、庭长、副庭长为可能丢了“长”恐慌,法官为能否争得上员额的不确定性恐慌,非法官为遭遇历史性的改革有生不逢时的恐慌,员额制改革的不确定性、神秘性、传言四起引起了舆论上的恐慌。这些恐慌最终都会化为改革的阻力,需要尽快加以疏导。比如院长的恐慌,如院长不坚定改革的理想,回避阻力,改革可能会变成新瓶装旧酒。法官和非法官的恐慌时间久了,没有确定的预期,队伍就散了。 员额制的改革需慎之又慎,必须有足够的智慧来设计。既然错过了最佳时机,相当长的时间内,员额制改革面临的情况仍是目前的情况,既然这样了,员额制改革能否暂时不提,其他改革先行。在暂时搁置的时段内,各试点法院只要不出现逆员额制改革的任何举措就行,还是要朝着员额制改革的方向努力,只是暂时不提,但方向还是他。等到什么什么工资改革完成了再说,现在弄员额制,把自己先吓个半死,把法院内部割裂、撕裂,工资结果加不了多少,还可能面临马上被追上。 现在一定要改,需要在减小阻力上想办法,一个是法官和法官助理待遇暂时不要拉得太开,差别太悬殊,如果有利益鸿沟,大家都要拼了争。一个是千万不能一步到位,员额制改革应该是一个逐步过渡实现的方案,一步到位恐怕结果会很惨。 另外还有一个需要考虑的心理因素,即由法官转任法官助理的心理落差,干了一辈子法官了,到最后结果还不是法官了。由此笔者建议,在诸多过渡方案中,能否设置一个过渡角色,即“调解法官”。可以由较年长的法官和未选上法官但能力较强的人员担任。“调解法官”人员只出不进,通过退休和转任法官逐步减少人员,直至这个职位消失。调解法官待遇介于法官和法官助理之间,选任不需经过法官遴选委员会,各法院可以自己选任,经过程序任命,最好也给予一定法官等级。调解法官不占法官员额,待遇也与法官相差不多,又保留了“法官”的名声。很多老法官改成法官助理就是心理接受不了,实质上讲调解法官是法官助理的一种,但这个名称的诸多优势不可忽视。调解法官与审判法官只是分工不同,地位、待遇基本平等,并没有附从、辅助关系,由部分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担任调解法官,可以尽可能地缩小由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转任法官助理的人员范围,将改革的阻力和负影响降到最低。此外,将一些调解能手放到调解法官的位置上,更能发挥其优势和激发其工作热情,避免了放在法官助理位置上挫伤其积极性,或疲于应付事务性工作,不能很好发挥调解效益。设置调解法官还有利于繁简分流,不可否认在调解方面,姜还是老的辣,调解法官可以把大部分简易案件消灭在开庭审理之前。有的基层法院试行由专职法官调解员负责立案和庭前调解,专职调解员分流案件稳定在50%以上。 当前试点法院在推进员额制中,也想了很多办法,比如不招新人,通过逐步退休实现,有的老法官甚至提前退休,这点多少有些浪费资源。
最后再做个判断,衡量司法改革的成效的指标有很多,比如司法公正、司法公信等,但这些短期难以看到,需要立竿见影看到的是队伍不散和案子办得出去,如果员额制改革设计缺乏足够的智慧,把队伍弄散了,案子又办不出,法院人员不满意,人民群众不满意,那时进一步推进改革面临的阻力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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