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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额制之后,谁能当法官、检察官?

 余文唐 2015-05-30

编者按

2015年,中国司法改革提速。继首批6个省市启动试点后,第二批12个省份试点也将于今年上半年全面启动。届时,全国试点改革省份将过半。

即将推广的改革中,4项改革居于基础性地位,包括: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上述4项改革已在一些改革先行地区试水。去年6月,上海率先在全国拉开司法改革大幕,8家法院、检察院改革“破冰”,今年4月将在全市全面推开,主要改革内容即是上述4项制度突破。回顾上海司改半年来的突围,或者可一窥改革提速后的中国地方法院、检察院变局。

半年来,33%这个数字将上海法院、检察院系统搅得极不平静。

去年7月,上海司法改革启动,中央明确的改革内容中,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被指是改革“牛鼻子”。这项改革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分成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法官、检察官不再以处级、科级论晋升,而是按专业职务序列管理,并提高其薪资水平,推动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改革前,上海法院系统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占队伍总数的49%,检察系统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占队伍总数的71%。改革后,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分别占队伍总数的33%、52%、15%。

这意味着,有一批审判员、助审员以及检察员、助检员,进入不了法官、检察官队伍。33%,一石激起千层浪。

33%改变了什么?

不再按公务员管理定位,让法官法官

“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建立员额制,既是此轮上海司法改革的亮点,也是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 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说。

法官、检察官员额要降到33%,意味着全上海有部分原有法官、检察官身份的人不能入额。有人担心,案件量逐年见涨,法官、检察官人数却要压缩,案多人少矛盾不是越发尖锐了吗?

表面看,确乎如此。改革试点法院徐汇法院统计数据显示,从2010年到2014年,法官人均结案数从145件增长到206件,法官数量则维持在140名左右不变,5年来,人均结案数增长幅度近65%。法官压力可见一斑。

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就是试图从改革法院管理运行机制上来解决这个矛盾。过去,法官承担了大量非审判事务,包括庭前初步审查案件、证据交换,庭后撰写裁判文书,如果碰上层层审批的案子,还要准备各种汇报材料。案子一多,自然忙不过来。

现在,压缩法官员额比例,也缩减法官一些非审判事务。“改革后,我们增加法官助理岗位,许多非审判事务交由法官助理完成。” 上海高院政治部主任郭伟清说,“并且,33%的法官员额全部设置在审判业务部门,行政部门不再设法官员额,保证实际办案一线的审判力量不做减法。”

“让法官法官,让法院像法院”——33%牵一发而动全身,改革的是法院、检察院的管理体系。

过去,是法官加书记员的办案模式,现在,则是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每名主审法官或合议庭配备一名法官助理,法官助理根据主审法官安排开展工作。法官专心审案子,分工专业化,提升办案质效,也提高法官人均办案量。

2014年9月5日,上海法院、检察院首次任命了289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产生的首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

在徐汇法院,新任命的43名法官助理全部编入专业合议庭,这些法官助理负责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草拟法律文书等14项具体工作。至2014年底,这些法官助理共参与办理案件3891件。

谁能进入33%?

至少经过7轮筛选,配偶是律师“一票否决”

今年年初,上海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出台的1号、2号文件,正式公布人员分类定岗实施方案和法官入额(考试)实施办法。此前,2014年12月9日和12月30日,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也分别通过了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遴选的实施办法。

“此轮法官、检察官遴选并不是简单地在审判员、检察员与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之间切一刀,而是从严准入、逐级遴选、择优选任。”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推进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教生说。

根据法院方案,无论是现任审判员还是现任助理审判员,均需通过申请报名、法官岗位承诺、入额基本条件审查、业绩考核、入额考试、审委会面试等6个环节,最终报法官遴选委员会择优遴选。而在检察系统,现任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入额遴选同样要经过上述这些考核、考试等筛选程序。

改革提高了法官、检察官准入门槛。

办案量未达部门人均办案量一定比例的,不予入额;经抽查发现有案件质量差错,并经确认的,不予入额;近5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曾被认定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不予入额。

改革还设置了法官、检察官“禁入门槛”。配偶担任律师且不愿意退出律师职业的,司法作风、职业操守等方面有瑕疵的,均“一票否决”。

对处于行政岗位的法官、检察官,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严格的入额标准。

离开办案岗位5年的审判员原则上不参与首次法官遴选,如果要参与遴选,他们需和现有助理审判员一样进行入额考试。离开办案岗位5年的检察员,则要回到办案岗位从事办案工作,具有相应办案能力后,再经过严格考核确认入额。

33%人员构成?

首轮遴选没用足员额,避免让年轻人就地卧倒

上海员额制改革方案,外界最关注的是年轻助理审判员和助理检察员的入额情况。以往,尽管助理审判员和助理检察员虽不是经过人大任命的法律意义上的审判员、检察员,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承担了相当一部分的审判员、检察员的工作,有的已成为一线办案主力。

“我们的改革方案已考虑到了这一点,避免让年轻人就地卧倒。”郭伟清说。

据了解,此轮上海试点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遴选中,大约有10%以上的原审判员、检察员无法进入首批员额。这个10%的通道,留给了处于办案一线的优秀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

上海法院4家试点单位通过初选、业绩、廉政考核、统一笔试、面试,首批报遴选委员会拟入额法官535人,占编制总数的27.9%,占原有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人数的68.8%。最终遴选入额的法官当中,原助理审判员比例有望达到23%左右。

而上海检察系统4家试点单位首批拟入额检察官313人,占编制总数的30.4%,平均年龄约为45岁。其中,原助理检察员近40名。

从上述数据来看,无论是试点法院还是试点检察院,其首批拟入额法官、检察官员额并没有用足,这给现有的助理审判员和助理检察员未来晋升留下空间。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在全国“两会”期间就透露,5年改革过渡期内,上海大约有近700个左右的检察官员额,将从助理检察员中择优遴选

33%如何稳定?

工资待遇保障配套,晋升通道更透明

让优秀的法官、检察官进入员额,但这些优秀人才队伍是否能够稳定?

据统计,2008年至今,上海法院每年都有不少法官流失,去年达到86名,其中以“70后”年轻法官居多。

法官流失有多种原因,包括薪酬低、职业晋升渠道不通畅,缺乏职业尊荣感等等。”郭伟清说。

此轮上海试点法院、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同时,还启动了职业保障制度配套改革。包括建立以专业等级为基础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建立分级管理的司法辅助人员薪酬制度;细化法官、检察官延迟申领养老金办法。

据了解,上海法官、检察官薪酬方案已报中央批准,预计在原有基础上有相当增幅。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工资水平也有望相应提高。

“今后法官、检察官的职业晋升通道更透明、通畅。”上海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谭滨说。改革后,法官、检察官的等级晋升与行政级别脱钩,想要晋升三级高级法官、检察官,不必先辛苦争取相应的行政职级,“我们检察官等级由低到高分为检察官、高级检察官、大检察官3大类9个等级,基层院检察官做得好的可以升到三级高级检察官,少数还可以升到二级高级检察官,过去,这类检察官等级一般是当了检察长、副检察长才晋升得上。”

改革同时还明确,高级、中级法院法官以及市院、分院检察官需从基层法院、检察院中遴选。谭滨说,“我们规定,至少要在基层检察院有4年检察官经历,才能遴选到分院、市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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