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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收益债问世为城投平台转型探路

 我不是大龙 2014-11-20
近期财政部下发《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数十万亿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余额的清理处置有望进入实操阶段。作为地方存量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城投债的处置办法将决定城投平台的转型命运。由国家发改委审批通过的我国首只项目收益债最终将以低于五年期基准贷款利率形式成功发行,这也为城投平台转型探路。该债券最大创新之处是用项目收益本身作为债券兑付保障,无需地方政府财政兜底。募集说明书显示,“14穗热电债”发行8亿元,发行期限为10年,从债券存续期第3年开始,逐年按比例偿还本金。项目建设运营主体为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主要用于解决广州市区南部的垃圾处理问题。项目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垃圾处理费收入、发电收入、金属回收收入和即征即退增值税等,通过专户专项归集。与一般城投债不同,项目收益债本息兑付均来自项目收益本身,地方财政不再为其提供“隐性背书”。项目实施主体广州环保投资集团与广日集团则采取本息差额补足制度为债券增信。而且该项目收益债券在融资成本和融资期限上更有竞争力。据悉债券最终发行利率可能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相当。但该债券发行周期为10年,而银行项目贷一般在5年左右。考虑到募投项目施工期两年,运营期是第3年开始,因此本期项目收益债设计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第3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运营收入产生的时点和规模与债券还本付息的进度较为匹配。如果项目收益债的融资方式能够在更广泛领域展开,这对于正在转型中的城投平台而言将是一条可行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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