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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成名后对糟糠之妻不离不弃 最大的成功是家庭幸福

 面似满月 2014-11-26

    2 当地时间10月11日,瑞典皇家科学院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宣布中国作家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图为2008年9月23日,香港浸会大学举行第二届“红楼梦奖:世界华文长篇小说奖”颁奖典礼。内陆著名作家莫言的小说《生死疲劳》获选为“红楼梦奖”。

  成年累月苦读弥补遗憾 积劳成疾患严重胃溃疡

  莫言只上了五年小学就辍学了,但他后来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解放军艺术学院、从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创作研究生班毕业,并获得很多大学的荣誉学位。莫言能实现学历上的三级跳,与他对文学的极大兴趣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据媒体报道,早在上小学期间,莫言就已经显现出了他对文学的巨大兴趣。为了能借到同学家一本绘图本的《封神演义》,莫言曾到同学家去推磨,推一下磨,给一册书看。还必须得在现场看,不能借出来,有时还规定必须推10圈才能看一页。就这样,他把周围十几个村的书都看完了。到了青年时期,莫言看书的热情依然不减,当兵前,他曾咬牙花了4块5买了一本《中国通史简编》,要知道,全家一年的收入也才几十块钱。

  后来到了北京,莫言也是一直努力学习,经常看书到半夜。杜勤兰透露,刚到北京时,莫言没有将自己接过去,有时候写作到半夜饿了没有夜宵,就吃大葱喝热水,多年下来积成严重胃溃疡,每天都要吃药。

  成名后对糟糠之妻不离不弃 最大的成功是家庭幸福

  莫言参军前曾与杜勤兰同在高密的棉花厂上班,两人相恋结婚,后来他因《红高粱》而名声大噪,但始终对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水平的妻子不离不弃。莫言曾说,他最大的成功,不是写出很多名篇,而是有一个幸福家庭。

  在杜勤兰眼里,莫言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丈夫和父亲。如今有了外孙,莫言像普通的外祖父一样对她百般疼爱,每天不管多忙都要看看孩子,还为孩子取了乳名“一诺”。莫言平时比较“宅”,有时间就会呆在家里,因为身体的原因,他不喝酒也较少吸烟,最大的爱好就是喜欢听戏曲,尤其是家乡戏茂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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