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村级财务管理中心每年年底负责对村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一次任期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
二、凡离任的村主要干部,都要在离任前进行一次离任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
三、审计的内容主要是:
1、资金、财产的验证和使用管理情况;
2、财务收支和有关的经济活动情况;
3、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通过审计,是否有以下行为:
1、个人挪用公款或为他人转借公款;
2、用公款行贿、贪污受贿;
3、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
4、假开发票,中饱私囊;
5、侵吞集体财产。
五、被审计的村干部,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不得威吓审计人员,阴挠审计工作。
六、每次审计结束,对被审计的村干部作出事实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及进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