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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没有“私立”大学

 毛胡庄人 2014-11-28

在人们的印象中,美国最好的大学都是私立大学。人们始终认为哈佛、耶鲁、普林斯顿等常春藤大学是私立大学,MIT、斯坦福、加州理工是私立大学。这没错,这不仅所有的资料都把这些学校介绍为私立大学,就是这些学校本身也把自己认定为是私立大学。

然而,在我看来这些大学根本不是私立大学,充其量也只能说曾经是私立大学。所谓私立,就是私人投资私人所有。美国这些大名鼎鼎的大学不属于谁,也不属于某组织某机构。以斯坦福大学为例,投资举办者是老斯坦福夫妇,取名为斯坦福大学,是为了纪念去世的唯一儿子小斯坦福。斯坦福大学建校之初,归属很清楚,非老斯坦福夫妇莫属。老斯坦福夫妇过世已百余年,人们还能说斯坦福大学仍然归属于老斯坦福夫妇吗?既然归属主体不清,人们怎么还能说斯坦福大学是私立的呢?

美国的大学都有董事会,负责校长的招聘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管理,人们会说大学不再属于创办者那一定属于董事会。按常理,董事会都由出资人构成,董事会成员自然而然是学校的所有者。然而,美国大学的董事会基本上由大学非利益相关者构成,绝大多数董事会成员与学校产权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大学既不再属于创始人,也不属于董事会,那么属于谁呢?从学校产权归属来看,这些所谓的“私立”大学不属于个人,也不属于什么组织,甚至也不属于美国,确切地说属于全人类。

产权是积极性之源,没有产权的激励自然调动不起办学的积极性。美国这些不是私立的“私立”大学,从产权认定上看,那是“不是国立甚于国立”。如此超一流的“国企”,为何又能永葆青春长盛不衰而且永远没有学校能与之相匹敌?

美国的大学不配称之为私立,美国大学内部最基层最基本的“组织机构”从未被认为是私立却地地道道是私立,这些“组织机构”就是由终身教授治理的研究所、实验室。教授对这些“组织机构”有绝对的支配权、领导权和拥有权,这也就是平常人们常说的“教授治学”。教授治学,不是口号,不是理念,其本质是“私有制治理”。唯其私有,方有责任;唯其责任,方有效率。要招到全球最好的学生,要把每一分科研经费用到刀刃上,要最大限度地挖掘每个学生的潜能,这就是绝对的权利导致的教授的绝对的责任。正是由这样成百上千的“私有制”内部组织确保了美国大学的优势和竞争力。

美国的大学是“国企”,但这是由“个体户”构成的“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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