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视媒体的内涵:电视媒体属于视听觉媒体。按制作方式分类,电视媒体属于电子媒体;按媒体的物理性质来分类,电视是以声、光、电、磁为特征的电子媒体,它是一种视听相结合媒体;按传播范围来分类,电视是属于大众传播媒体;按媒体对学生的影响分类,电视媒体属于呈现刺激类型的媒体;按媒体使用的方式分类,电视媒体属于以画面信息为主声音信息为辅的视听觉媒体。 2.电视媒体的基本属性 指媒体在表现事物的大小、运动、声音、时间、空间、色彩、内容等特性方面的能力。 (1)尺寸因素: 即媒体的放大性、扩展性或者是放映与非放映情况。 (2)运动因素:即反映视觉材料的动与静的属性。 (3)色彩因素: 即视觉媒体表现颜色方面的能力。 (4)声画因素:指视听觉媒体在表现声音和画面方面的能力。 (5)特变因素:指电视媒体对于声音和画面,特别是对画面进行特殊处理的能力,也就是人们常讲的“特技效果”。 3.电视媒体与教学的关系 (1)学生视听觉的认知能力是指对视听觉材料进行鉴别与分析,从而获得有效信息的能力。 (2)电视教学媒体使课堂更具有趣味性。 (3)缩短教学时间,提高教学效率。 (4)电视教学媒体既有优点,又有局限性。 (5)电视教学媒体改变了学习方式,减轻了教师的劳动强度。 1. 以电子科学技术进步为依托 就电视技术手段的发展过程而言,电视传播的变革总是依赖于电子科学技术的进步。电子技术渗透于电子传播全过程之中,是电视事业、电视传播活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电视传播任何一个过程都是以技术为依托的。 3.将人际传播引入大众传播 电视屏幕上的图像、语言、音响、文字等各个元素以及定期播出方式都是节目与观众交流的渠道。电视节目上的人际交流总是伴随着生动直观的图像,包括说话的特定环境,说话人的眼神、表情、手势、体态、服饰,交流双方的位置、距离也都在传递着交流者之间的种种关系。在电视节目中,主持人、评论员、播音员的讲述,记者的现场采访和播讲,各界人士的对话、讨论和辩论都属于屏上人际交流。借助于电视这种大众媒体,实现了将人际传播引入大众传播。 4.内容、形式的广泛兼容性 电视传播面对亿万观众,节目量之大,品种之杂,题材之广泛,表现形式之多样,可以说是任何大众传媒所不能比拟的,而电视工作者通过精心的设计、编排,能有效地实现内容、形式的广泛兼容性。 5.连续、定期的编播方式 电视传播是依时间流程连续进行的,观众收视时间有限,需合理筹划,经常掌握反馈信息,正是依据传播的宗旨和方针、观众的需求以及社会效益诸多方面的因素,电视工作者才能对节目进行有效的分割和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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