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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

 秦巴山区 2014-12-02

    ●转移人口1000万人
    ●城镇化水平达到62%
    9月2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副主任张文波发布《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并回答记者提问。规划明确了我省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战略任务、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举措,是指导全省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规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条主线、四大战略任务和五项改革举措。一条主线,即紧紧抓住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历史机遇,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关中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积极进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释放城镇化发展潜力,构建“一核两轴两带三走廊四极”的城镇群新格局。城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累计转移600万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城镇化水平达到55%以上;到2020年累计转移100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2%,为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大战略任务即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五项改革举措包括,改革人口管理制度、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财税体制和投融资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推进行政区划管理创新。

 

【延伸阅读】

陕西新型城镇化规划亮点解读 


    近日,备受期待的《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正式发布,全文共有8篇26章。它新在何处?对未来几年我省城镇化建设将产生哪些影响?本报撷取其中亮点加以解读。

                    A  构架格局篇
        规划基本原则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
    ——以关中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合理控制城市开发边界,提高现有空间利用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
    ——传承历史文脉、提升文化内涵,彰显城市特色;
    ——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不断释放城镇化发展潜力。
        4个百万人口大城市
    ●百万人口大城市:宝鸡、渭南、榆林、汉中;
    ●中等城市:延安、安康、商洛建设50万人口以上的地区性中心城市。加快铜川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支持杨凌打造世界知名的农业科技创新型城市。
        城镇群新格局
    ●一个核心:以大西安为核心.
    ●两轴:以西咸新区为引领,以陇海铁路和连霍高速沿线为横轴,以包茂高速沿线为纵轴。
    ●两带:以陕北长城沿线、陕南十天高速沿线为两带。
    ●三走廊:以京昆、福银、沪陕高速沿线为三条走廊。
    ●四极:以宝鸡、榆林、汉中、渭南为四极。
    ●布局思路:依据《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的构建三大空间战略格局的现实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化协同发展。
        12个城镇带
    ●12个城镇带:西安-咸阳都市圈、宝鸡-杨凌-兴平、渭南-潼关城镇带、黄陵-延安-安塞、绥德-榆林-神木-府谷城镇带、榆林-横山-靖边-定边城镇带、商州-丹凤-商南城镇带、汉中盆地、月河川道城镇带、福银高速沿线城镇带、西禹高速沿线城镇带、关中西部特色城镇群
    ●案例:宝鸡-杨凌-兴平城镇带包含宝鸡市区、蔡家坡、常兴、绛帐、杨凌、武功、兴平等,采用工业化带动模式,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农业、食品加工等主导产业,打造“中国钛谷”、全国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产业格局
    ●大城市: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中小城市:重点发展制造业、资源性产品加工业和物流业;
    ●县城和重点镇: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传统制造业,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
    ●关中地区: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和杨凌六市一区范围内的部分地区,重点发展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
    ●陕北地区:榆林市北六县及延安市宝塔区、甘泉县的部分地区,重点发展能源(精细)化工、新能源、能源装备制造、文化旅游、设施农业等产业;
    ●陕南地区:汉中市汉台区和城固县、安康市汉滨区、商洛市商州区和丹凤县的部分地区,重点发展航空制造、数控机床、新材料、现代中药、绿色食品和生态旅游等产业。

                    B  人本民生篇
    2020年1000万农村居民进城落户

    ●2015年目标:累计转移600万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5%以上。
    ●2020年目标:累计转移1000万人,达到62%,户籍登记城镇化率达到52%。形成产业优势明显、生态环境优良、基础设施完善、城镇各具特色、城乡统筹发展,并与资源承载力、发展潜力相适应的城镇体系。
    ●发展支撑:工业化加速推进,交通运输网络不断完善,节能环保等新技术的突破应用,以及信息化的快速推进,这些都为推动新型城镇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农民工将享有更多公共服务
    ●目标: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农民工及随迁家属享有平等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医疗、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
    ●机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合理确定各级政府职责,完善农民工社会参与机制。
    ●现状:统计数据显示,陕西务工人员分布曲线在2013年末出现“拐点”,本地就业人数首次超过外出就业人数。农民进城后,在大力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维护他们的住房、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权利,这样才能使他们进了城的同时还能留得住。
        落户城镇条件更宽松
    ●西安市以外其他设区市落户条件:2015年以前,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西安市以外其他设区市市辖区的落户限制,优先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加大对县城和小城镇的财政、金融、用地等支持力度,公共资源配置要更多地向小城镇倾斜,为小城镇产业发展和外来人口就业定居创造条件。
    ●西安市市辖区落户条件:2020年之前,通过设置阶梯式落户通道和差别化落户条件,逐步解决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福利政策的无缝对接。
    ●目标:到2020年,全省人口布局为,大中小城市居住40%左右,县城和小城镇30%左右,农村及新型社区30%左右。
    棚户区居民住房优先保障
    ●住房保障:对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租赁并重,提供保障性住房,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全面推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逐步推行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的并轨管理,优先保障棚户区居民住房需求。降低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将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进城落户居民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实现23%的保障面。
    ●安置重点:规划将转移半市民化问题列为重点,兼顾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居民安置,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
    ●居住证制度:替代原来的户籍制度,将全面推行。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并作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重要依据,使长期在城市工作并连续居住、参加社会保险的流动人口公平公正有序落户。
    ●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到2020年在全省实行。依法记录、查询和评估人口相关信息的制度,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以常住人口为依据,编制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满足常住人口在劳动就业、子女上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等方面公共服务的需求。
    意义:我国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形成了城乡居民之间权利的不平等、享有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的不平等。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全面实行以身份证代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登记制度将有效破解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造成的身份上的割裂。

                    C  要素保障篇
        投融资体制改革
    ●举措:通过划拨、股权收购等方式,将土地、政府优质资产等注入投融资平台,增强投融资平台实力。采用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采取发行债券、上市融资、发行信托计划等形式筹集建设资金。积极探索利用保险资金等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开发性金融机构与民间资金设立城镇化发展基金,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等。
    ●进展:省发改委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进行了对接,希望成立专门新型城镇化投资公司,开展PPP融资试点,该公司将作为全省城镇化建设投融资平台,面向传统城投公司难以覆盖的县城、乡镇、新型农村社区和移民搬迁安置区,为道路、管线、污水垃圾处理等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目前,投融资公司的组建方案正在协商和制定之中。
        征地制度改革
    ——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比例。
    ——建立政府、社会资本和农民集体共同开发、合作共赢的机制,允许农民以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
    ——进一步约束和规范政府征地行为,强化对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保障。
    ——按照提高被征地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分配比例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多元补偿安置机制,切实做到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
    ●举措: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城镇化发展评价体系,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破坏、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生产总值考核。
    ●意义: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生态环境隐患也在进一步加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在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生产总值考核”意味着我省将有多个县和县级市取消GDP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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